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14)。
2026 年 11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谢晓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野投资”)提交的《关于增加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星野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耿锡先生、谢晓华女士共同控制的企业,蔡耿锡先生通过星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上述股东提议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1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2,249,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8%;星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8,127,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合计持有 150,377,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8%。谢晓华女士、星野投资的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第 3.00 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11 月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3.01 | 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8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议案 1.00-2.00 已经公司 2026 年10 月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00 已经公司 2026 年11 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3.00 需逐项表决。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8: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科业路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姓名:朱晔
联系电话:0757-26332400
联系传真:0757-26326798
电子邮箱:sec@sh-ab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64”,投票简称为“星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1 月16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 3.01 | 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 | |||
| 3.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 3.03 |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 √ | |||
| 3.04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 | |||
| 3.05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
| 3.06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 3.07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 3.08 |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签发日期:
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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