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专项说明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5 1 4 2 3 8 1 6
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50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光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4 月29 日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854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落所涉及的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龙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4,646,184.12 元,未分配利润-1,089,738,940.10 元,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2,406.48 元。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
天龙光电公司在附注二、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龙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天龙光电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四、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天龙光电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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