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按本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第九十九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按本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
| 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8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
(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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