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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CHANGJIANG FINANCINGSERVICES CO.,LIMITED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是否批准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引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目录

声明....1

一、上市公司声明....1

二、交易对方声明....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2

目录....3

释义....8

重大事项提示....13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13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14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介绍....14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17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7

六、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18

重大风险提示....22

一、交易相关风险....22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24

三、其他风险....27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2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29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6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3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0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40

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4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7

一、基本情况简介....57

二、公司历史沿革....58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61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61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61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62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63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64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64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64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65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65

二、其他事项说明....103

第四节 交易标的....105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105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117

三、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122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123

五、生产经营资质....139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140

七、主营业务发展状况....140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184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186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192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194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194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194

三、评估假设....196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198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211

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234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239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240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240

二、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248

三、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253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259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259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26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262

四、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263

五、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67

六、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要求....267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268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69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269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274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97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320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336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33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40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341

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341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344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348

一、同业竞争....348

二、关联交易....348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353

一、交易相关风险....353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355

三、其他风险....358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360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360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360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360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36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360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361

七、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366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367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368

第十三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369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369

二、法律顾问意见....370

第十四节 各中介机构及其联系方式....372

一、独立财务顾问....372

二、律师事务所....372

三、审计机构....372

四、备考审阅机构....373

五、资产评估机构....373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374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374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75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声明....376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377

五、法律顾问声明....378

六、审计机构声明....379

七、备考审阅机构声明....380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81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383

一、备查文件....383

二、备查地点....383

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384

一、杭州雅琪格....384

二、兵景智造....384

三、嘉瑞融丰....386

四、辽宁润合....387

五、盛京英才....388

六、辽宁中德....389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简称全称
一般名词释义
北方长龙、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指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
报告书、本报告书、草案、本草案指《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顺义科技、标的公司、目标公司、被评估单位指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拟购买资产指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
顺义有限指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
兵景智造指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曾用名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兵国调(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雅琪格指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嘉瑞融丰指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曾用名鹰潭嘉瑞融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辽宁润合指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盛京英才指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辽宁中德指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协和聚坤指深圳协和聚坤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之一
海通新动能指辽宁海通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辽宁产投基金指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陆铖智能指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工先进指沈阳大工先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
顺欣合伙指沈阳顺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持股平台
顺众合伙指沈阳顺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持股平台
格远合伙指沈阳格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标的公司持股平台
长龙投资指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中铁长龙机车车辆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之一
长龙有限指成立时名为北京艾弗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北京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华跃投资指宁波华跃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上市公司股东之一
华跃长龙指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中铁长龙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对价指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顺义科技51.00%股份的交易价格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指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指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
交易对方指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绩承诺方指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评估基准日指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指2024年度、2025年度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防科工局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国兵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修正)
《重组审核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2025年修订)
《持续监管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指《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指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指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长江保荐、独立财务顾问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法律顾问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审计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审众环、备考审阅机构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华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指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专业名词释义
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rognostics and Health Management,PHM)指通过人工智能推理算法等,利用传感器收集的数据信息来实现监控、评估和管理设备本身的健康状况的技术。
AI、人工智能指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缩写,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领域,通过模拟和延展人类及自然智能的功能,拓展机器的能力边界,使其能部分或全面地实现类人的感知(如视觉、语音)、认知功能(如自然语言理解),或获得建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机器学习等方法)。
人工智能+指将人工智能技术与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如制造业、医疗健康、金融服务、交通运输、教育、农业等)进行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通过智能化手段赋能传统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重构商业模式与产业生态,从而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及新价值创造的新型发展模式。人工智能+强调人工智能作为基础性、驱动性技术,与实体经济和特定场景紧密结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经济社会向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智能运维指指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分析相结合,应用于设备维护,通过实时监控、智能预警、故障预测、根因分析及自动化修复等手段,实现维护流程的智能化、自动化,提升系统稳定性、可用性及维护效率的一种运维模式。
传感器指能感受规定的被测量量并按照一定的规律转换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转换元件组成。
数据采集指通过对传感器或其他电气设备等模拟和数字信号进行模数转换或通过数字通讯获取数据,将数据传送至监测系统软件中进行转换、分析、处理。
工业互联网指一种应用在工业场景中的互联网子集。通过工业级网络平台把设备、生产线、工厂、供应商、产品和客户紧密地连接和融合起来,高效共享工业经济中的各种要素资源,从而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动制造业转型发展。
总线指是系统内部或设备间用于传输数据、地址与控制信号的共享公共通信通道,通过统一接口规范与通信协议,实现各功能模块、分系统及设备间的高效互联与信息交互。在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领域,总线具备标准化、通用化、高可靠与强实时性特征,是装备信息化、集成化运行及自动化检测、故障诊断、状态监控的重要基础,可有效提升系统互联互通水平,降低保障复杂度与维修成本。
硬件在回路仿真、HIL仿真指硬件在回路仿真(Hardware-in-the-loop Simulation),是一种用于实时嵌入式系统的开发和测试技术,以实时处理器运行仿真模型来模拟受控对象的运行状态。
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指Portable Maintenance Aid(PMA),是一种集成智能检测、远程协同与数据交互功能的手持或头戴式移动终端。该类设备通过在工业现场提供虚拟维修指引、高精度校验诊断及实时专家支持,辅助一线人员快速完成复杂装备的故障排查与维护。
VR指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以人为核心的一种计算机仿真技术,通过模拟的虚拟环境使人产生沉浸感,进而拓展各种应用。
ARAugmented Reality,AR,增强现实技术,是借助光电显示技术、交互技术、多种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图形与多媒体技术将计算机生成的虚拟环境与用户周围的现实环境融为一体,使用户从感官效果上确信虚拟环境是其周围真实环境的组成部分。
机器学习指一种实现人工智能的方法,通过计算机学习数据中的内在规律性信息,获得新的经验和知识,以提高计算机的智能性,使计算机如人类般思考、决策。
边缘计算指一种将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从云端下沉至网络边缘节点的分布式计算范式,核心目标是实现低延迟、高带宽效率和本地数据安全处理。
数字孪生指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PCB指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相互连接的载体。
大语言模型指Large Language Model(LLM),一种基于海量文本数据训练的深度学习模型,行业通常指以大参数量、深层次神经网络架构(如Transformer)为核心的人工智能系统。该类模型通过在海量无标注文本数据上进行自监督预训练,学习语言的语法、语义及世界知识,具备强大的自然语言理解与生成能力。大语言模型能够执行文本分类、信息抽取、问答系统、机器翻译、代码生成、摘要总结等多种自然语言处理任务,并可针对特定场景通过微调或提示学习进行优化。其核心技术特征在于通过大规模参数(通常为数亿至数千亿级别)捕捉语言的复杂模式,实现接近人类水平的语言交互能力。
垂直领域大模型指聚焦于特定行业或领域,针对细分场景需求进行深度优化和训练的人工智能模型。
AIGC指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一种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代码等内容的生产方式。该技术基于深度学习算法,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学习与识别,掌握内容的分布规律和特征表示,从而以适当的泛化能力生成具有逻辑性、创造性及多模态表现形式的新内容。
军事仿真指指综合运用建模仿真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数字虚拟空间中构建战场环境、武器装备、作战单位及作战行为模型,通过对军事活动全过程的模拟推演,为作战实验、模拟训练、装备论证、试验鉴定及综合保障等军事应用提供定量分析与决策支撑的技术手段及产业领域。
军品指用于军事活动或由军方使用的物资产品
定型指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制、改进、改型、技术革新和仿制的军工产品进行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
型号指军用产品的专门代码,与实际产品一一对应
列装指列入军方的装备序列,军方根据编配计划,按计划采购型号产品并实际分配到部队使用
总装指把生产和采购的零部件装配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军品成品为总装企业或下游企业生产和提供军品零部件
配套指为总装企业或下游企业生产和提供军品零部件
装甲车辆指具有装甲防护的各种履带或轮式军用车辆的统称
复合材料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
碳纤维指含碳量在90%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纤维,用腈纶、沥青或粘胶纤维等原料,经高温氧化碳化而成
玻璃纤维指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是以叶腊石、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硼钙石、硼镁石六种矿石为原料经高温熔制、拉丝、络纱、织布等工艺制造成的,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
树脂指树脂通常是指受热后有软化或熔融范围,软化时在外力作用下有流动倾向,常温下是固态、半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聚合物。广义上的定义,可以作为塑料制品加工原料的任何高分子化合物都称为树脂
非金属复合材料指复合材料的基体材料主要有树脂基体、金属基体、无机非金属基体三大类,非金属复合材料包括树脂基复合材料和无机非金属基复合材料;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产品主要为树脂基复合材料。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指复合材料按照增强材料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纤维增强材料、颗粒增强材料、叠层复合材料等;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产品主要为纤维增强材料。纤维增强材料以各类纤维作为增强材料的复合材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此外还有硼纤维复合材料、芳纶纤维复合材料、碳化硅纤维复合材料等。
成型、成型工艺指按照工艺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将原材料置于相应的模具中,通过特定的工艺条件,生成满足性能要求的复合材料制品过程。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现金交易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购买其所持有的顺义科技51%股份
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中顺义科技51%股份合计作价42,636.00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股份
主营业务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标的公司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1智能测控装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之“其他专用仪器制造(C402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
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及所受的行业监管,属于军工行业
其他(如为拟购买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二)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1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167,286,335.31
2赵建喆2.0526%15,966,018.46-15,966,018.46
3王德彪0.6158%4,789,754.23-4,789,754.23
4杭州雅琪格2.5406%19,761,392.00-19,761,392.00
5兵景智造12.2222%110,000,000.00-110,000,000.00
6嘉瑞融丰5.9190%53,271,000.00-53,271,000.00
7辽宁润合2.1428%19,285,500.00-19,285,500.00
8盛京英才2.1428%19,285,500.00-19,285,500.00
9辽宁中德1.8572%16,714,500.00-16,714,500.00
合计51.0000%426,360,000.00-426,360,000.00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6】第 0185 号评估报告,本次对顺义科技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顺义科技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7,885.64万元,评估值 83,657.74 万元,评估增值 55,772.10 万元,增值率 200.00%。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值率/溢价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
顺义科技2025年12月31日收益法83,657.74200.00%51.00%42,636.00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介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上市公司发挥复合材料产品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耐老化、可设计性强等优势,有效提升军用车辆的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按照应用场景划分为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无人机。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国防科技领域提供健康管理系统和智能运维相关设备。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军事装备产业链阵营,但卡位不同关键环节,形成“硬件结构支撑”与“软件智能管控”的互补格局。作为军用车辆非金属复材配套装备企业,北方长龙的主营产品聚焦军用车辆车身、舱室、机柜等高性能复合材料部件,凭借轻量化、高强度、阻燃、抗冲击等技术优势,为装甲战斗、指挥通信等各类军用车辆的人机环系统筑牢结构根基;而顺义科技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覆盖装备的武器、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系保障军用车辆高效可靠运行的“神经系统”,本次收购有助于打通“车身硬件”与“智能大脑”产业链,推动上市公司从军用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向军用智能装备领域拓展,协同创新,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后:1、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将充实上市公司军事装备业务版图,充分发挥双方在战略、客户、产品、新兴业务拓展、研发、营销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3、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关键技术能力,增强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导致北方长龙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对顺义科技的控制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0800001 号),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报表之间的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变动数额变动率
资产总额129,595.43217,693.7588,098.326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5,334.44117,234.521,900.081.65%
营业收入20,658.0058,712.2238,054.22184.21%
利润总额3,210.887,774.264,563.3814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7.374,970.152,082.7872.13%
毛利率50.55%33.31%-17.24%-34.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520.2273.33%
流动比率6.271.55-4.72-75.28%
速动比率5.981.46-4.52-75.59%
资产负债率(合并)11.00%40.54%29.54%268.5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顺义科技 51.00%股权并将顺义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数据和指标均大幅增加或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对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3 日,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交易对方均已履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并与上市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方案;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如适用)。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跃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跃以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三、如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四、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方协商确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已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后续上市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也将严格执行审议程序。

(四)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未来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五)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0800001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变动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887.374,970.1572.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5273.33%

注: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根据上市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将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摊薄即期回报。

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为防范本次交易未来可能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军事装备产业链阵营,但卡位不同关键环节,形成“硬件结构支撑”与“软件智能管控”的互补格局。作为军用车辆非金属复材配套装备企业,北方长龙的主营产品聚焦军用车辆车身、舱室、机柜等高性能复合材料部件,凭借轻量化、高强度、阻燃、抗冲击等技术优势,为装甲战斗、指挥通信等各类军用车辆的人机环系统筑牢结构根基;而顺义科技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覆盖装备的武器、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系保障军用车辆高效可靠运行的“神经系统”,本次收购有助于打通“车身硬件”与“智能大脑”产业链,推动上市公司从军用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向军用智能装备领域拓展,协同创新,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后:1、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及经营前景,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将充实上市公司军事装备业务版图,充分发挥双方在战略、客户、产品、新兴业务拓展、研发、营销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3、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提升关键技术能力,增强竞争力。

(2)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股东回报进行合理规划,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5)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跃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尽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上市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或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重组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3、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如上述整合未达预期,可能给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与成长性以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履约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公司已经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明确约定了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水平。由于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波动、客户需求、管理层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标的公司存在实际盈利未能达到上述协议中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同时,尽管业绩承诺方已与公司就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情况约定了明确可行的补偿安排,但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时,业绩承诺方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在相关安排中,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情形。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等部分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承诺:①如2026 至2027 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80%,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②如2026至 2028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③业绩承诺期满后,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包括现金补偿金额或业绩补偿方转让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金额),则触发减值补偿。另外,协议约定各业绩承诺方应承担的全部补偿(包括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之上限为各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交易对价的80%。因此,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无法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0800001 号),假设以 2025 年12 月31 日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备考报表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约 31,823.49 万元的商誉。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环境、客户需求或标的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综合毛利率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水平显著低于预期,则本次交易所形成的商誉将有可能会进行减值处理,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结合使用,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等方式筹集资金。上市公司目前正在与多家银行接洽过程中,若并购贷的相应审批程序无法及时完成,则本次交易存在实施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上市公司以有息负债方式筹集除自有资金外的交易资金,预计融资规模较大,融资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增加、财务费用增加,上市公司未来还本付息压力增大,进而导致偿债风险上升。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由于我国武器装备的整机生产及零部件配套企业主要是军工央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因此军工产业链配套企业通常情况下客户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标的公司未来因自身或外部环境等因素,导致无法与主要客户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无法继续获得大规模的产品订购,则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创新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军事装备领域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竞争。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周期长、投入大,且新产品量产后,还面临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虽然标的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核心,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与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并依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市场动态以及客户需求确定标的公司的研发规划和具体措施。但是,如果标的公司的新技术的研发未能持续升级换代,将会对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泄密与人员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业务和产品涉及软件、硬件、机械故障诊断等多个技术领域,具有跨专业、多技术融合的特点,公司通过长期的积累,形成了在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故障诊断、大数据综合分析等方面的核心能力。能否保护核心技术、保持高素质的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持续研发并制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品,对于标的公司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标的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和升级,持续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力度,以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但未来仍可能会面临行业竞争所带来的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四)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军工集团的改革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军工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自身实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在科技协同创新政策的号召下,越来越多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配套产业链。虽然标的公司目前在细分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业务规模,但潜在的市场竞争者可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研发活力,或者不能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将面临来自军工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新增行业参与者的竞争压力,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90%和23.95%,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性,主要原因系由于军工客户需求具有个性化、小批量、多批次特征,不同项目间毛利率分化较为明显,进而使得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波动性。标的公司产品,存在客户需求多样化,不同合同之间毛利率有所不同。

标的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客户需求变化、生产成本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国防信息化建设政策、装备采购计划、国防预算投入节奏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标的公司订单规模与盈利水平。

(六)军品审价的风险

根据国家现行军品价格管理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对于需履行军方审价程序的产品,在军方完成审价前,已完成交付的相关产品按暂定价办理结算。鉴于军品审价周期较长,通常跨多个会计年度,因此标的公司在相关产品取得军方审价批复前,存在以暂定价确认收入的情形;待军方完成审价后,标的公司将按照最终审定价与前期暂定价的差额,在审价批复当期对营业收入进行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上述以暂定价结算并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及后续持续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仍将持续存在该类情形。若未来标的公司相关产品的最终审定价显著低于前期结算执行的暂定价,将形成较大金额的负向差额,该差额将一次性计入审价批复当期的损益,直接导致标的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核心经营指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同时将造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核心经营指标同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差额处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内,将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向冲击,进而导致业绩承诺因此无法按期实现的风险;若差额处于业绩承诺期后,亦将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下游客户预算管理、采购及结算政策影响,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计划性,每年上半年主要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达计划以及合同签订,下半年陆续进行采购、实施、试验、验收等,所以一般于下半年组织开展验收交付工作。因此,标的公司下半年完成交付产品较多,导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八)军工资质延续的风险

标的公司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各项军工资质,均需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资质复审、条件备案及换证审核。在此过程中,若未来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控、技术研发能力、生产交付保障、保密安全体系或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无法持续满足日趋严格的军工资质认定标准及监管要求;或因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军工行业管理体制调整、军品市场准入规则变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标的公司未能顺利通过相关资质的延续审查、重新认证或备案更新,甚至出现无法继续持有上述关键经营资质的极端情况,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丧失从事军品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其既有业务模式的存续基础将受到动摇,核心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将被阻断,从而对标的公司的合同订单获取、营业收入确认、利润水平实现以及未来整体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造成重大且直接的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涉密信息的特殊披露方式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业务均主要为军品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涉密信息应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部分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进行脱密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信息,在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复同意后豁免披露。

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防科工管理部门批复同意上市公司在本次资本运作过程中豁免披露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并将部分信息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投资者将因上述涉密信息豁免或脱密披露而无法获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精确判断。

(二)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1、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202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来提升其投资价值,并倡导上市公司灵活运用股份、现金等多种工具来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支持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也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2025 年5 月,证监会发布实施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系为落实前述《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的配套法规修订,即通过优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适当提高对并购重组形成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包容度、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等,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充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版图,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实现互利共赢,更进一步看,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盈利水平以及综合实力均将得到提升,市场竞争力将增强,投资价值得到提升。在多方面实现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提升效用的同时,也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回报,符合国家政策旨在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初衷。

2、国家高度重视军队现代化及先进战斗力建设

近年来,国家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党中央部署了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出了2027 年建军百年奋斗目标与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至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三步走”战略。在这一大背景下,国家持续增加国防开支,我国国防军工产业也因此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研究报告《国防预算 7%增长,关注军转民投资机会》显示,2026 年我国国防支出为19,095.6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为我军未来组织体系、作战理念、武器装备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望切实加速提升我军实战化能力。实战化练兵增加了武器装备消耗,进而推动了武器装备采购和维修保障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重要时期,新型武器装备已进入批量生产交付阶段,密集的订单下发对于国防预算的稳定增长提出了客观要求。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国防预算仍将保持 7-7.5%左右的稳定增长,占GDP 比重或有一定提升空间。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要“推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体系化发展,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及反制能力建设,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升级改造。统筹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智能化军事体系”。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有助于更好地服务军队现代化和先进战斗力建设。

3、智能检测设备及健康管理系统作为军工领域关键设备,具有广阔的应用及市场前景

信息化战争提出了更精确、可靠、快速的武器装备作战要求,为适应信息化战争的新需求,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rognostics and Health Management,PHM)应运而生,并且迅速得到了各国军方的高度重视。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是指通过人工智能推理算法等,利用传感器收集的数据信息来实现监控、评估和管理设备本身的健康状况的技术,目前该技术已被视为降低全寿命周期费用的关键技术。

以美国为例,早在 2000 年,美国国防部威胁评估局的《军事关键技术》已将 PHM 技术确定为军事关键技术之一。而且美国国防部最新发布的国防采办文件还规定,在采购武器系统时,必须装备健康管理系统,以降低成本,将战备状态提升至最佳的基础。美军认为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HM)是实现“自主式保障”的关键技术,其主要功能是对装备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故障发生概率做出预测和判断,进行维修资源分配优化,以提升装备完好性和任务成功率,并大大节省装备全寿命周期成本。美军在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经历了从外部测试逐步转向机内测试(Built-InTest,BIT)、智能BIT 以及综合诊断等阶段,在上述阶段基础上目前最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体系。从产品应用层面上来说,美军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HM)过去主要用于部件级和分系统级,而现在已经涵盖了系统集成级的整个武器装备。当前美军已形成以“感知-预测-决策-保障”为核心的智能维修体系,对美军装备保障体系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据发表于 2026 年 2 月的《美军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发展概述》梳理,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HM)在美军各军兵种装备中应用的典型情况如下:

类别典型应用作用与效益
地面装备第三代装甲装备,如“布雷德利”步兵战车、M1A1、M1A2、M1A2SEP主战坦克、LAV轻型装甲车辆以及“斯特赖克”装甲战车等均已安装了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相关的系统及装置1、提高军用车辆的战斗力;2、降低军用车辆全生命周期费用。
航空装备F-35战斗机的自主式保障信息系统(ALIS)1、实现了“故障预测-资源调度-维修执行”全流程自动化;2、能够使任务完成率提高25%、维修人力需求下降40%
海军装备水面舰船综合状态评估系统(ICAS)1、可自动对设备的关键参数进行采集和整合,并能完成对设备性能趋势分析;2、节省维护人力和物力,降低了舰船的维护费用
美国海军已在“菲茨杰拉德”号导弹驱逐舰上部署首个全新人工智能平台“企业级远程监控4.0版本”(ERMv4)1、能够每秒评估约10000个来自“菲茨杰拉德”号船体、机械和电气系统的传感器数据,同时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给出维护建议,并将相应的维护建议直接反馈至船舶维护计划系统;2、降低装备的突发性故障发生率,同时在全面战争爆发需要兵力激增时能够确保有更多舰艇处于可部署状态

根据 2026 年 3 月 5 日公布的 2026 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2026年我国国防支出为19,095.61 亿元,同比增长7%。未来,随着我国国防支出的不断增加,新一代军用装备正以更快的速度投入批量列装。以 2025 年9 月3 日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80 周年阅兵式”(九三阅兵)为例,我军成体系地展示新装备,受阅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显著提高,充分体现我军适应科技发展和战争形态演变、打赢未来战争的强大能力。

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背景下,全军新列装型号装备向智能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显著,对智能检测设备与健康管理系统的配置已成为装备价值提升的重要方向,其在整个军用装备中的比重持续增加。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新型主战武器的加速列装与老旧装备的更新升级,为智能检测设备及健康管理系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4、标的资产具备稀缺性,战略价值凸显

标的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覆盖装备的武器、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

图1

标的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常年承担军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军品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标的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多军兵种国防科技领域提供装备建设全寿命周期内的健康管理、智能检测设备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智能运维服务。目前,标的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为陆军装备提供多种产品及服务,同时基于在陆军装备领域的技术积淀,业务已开始向海军、空军及火箭军相关装备领域拓展。标的公司在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的同时,组建了工业设计与智能系统部,积极开拓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应用。

标的公司开发并持续迭代的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系陆军较早定型列装的健康管理系统,对提升装备全寿命全维度实时智能运维水平具有较为重要的军事和经济效益,应用前景广阔。

标的公司或核心人员获得了一系列技术荣誉与奖励,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1 次、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 1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 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 1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次、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次。

在陆军装备领域,2022 年 9 月,标的公司实控人李英顺凭借“某健康管理系统论证及运用技术”荣获“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5 年 2 月,标的公司“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荣获“优秀创新产品奖”;2025 年8 月,标的公司“在线智能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国际先进)》(沈技产评【2025 年】第0022 号);2025 年 10 月,标的公司及核心技术人员郭占男凭借“特种车装备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仪器设备系统”荣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025 年11 月,标的公司凭借“便携式辅助维修诊断设备在装甲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管理中应用”获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设备智能运维优秀技术案例”;2026 年2月,标的公司“某型检测维修车”项目荣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标的公司及实控人李英顺凭借“航空发动机喘振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4 年度“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李英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主要完成人的“航空发动机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2025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展示了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积淀及在国防装备领域的可拓展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7 项(含国防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并拥有软件著作权114 项。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在装备健康管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管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健康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待发布)》《机械振动、机器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第 4部分:3MW 以上流体薄膜轴承的燃气轮机(国家标准,起草中)》《润滑油质量多参量综合在线检测传感器(团体标准,已实施)》《油液监测在线智能油液监测装置(团体标准,已实施)》等多项标准,推动相关产品的标准化进程。

标的公司持续提升创新水平与技术能力,2019 年,获批“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首批瞪羚企业”;2021 年10 月,入选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 年,入选“科创中国”榜单新锐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2024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5 年,获评“辽宁省单项冠军企业”、“辽宁省绿色工厂”,充分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创新性及技术实力的认可。

近年来,标的公司多款产品配套的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及国家重大活动,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 周年阅兵式”(九三阅兵)。

综上,顺义科技在军事装备领域具备稀缺性,具备较高的战略价值。

(二)本次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立足军工主业,顺应国防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所开展的基于产业链互补的延伸并购。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通过整合双方在技术、产品、客户、研发等多方面的优势资源,打通“车身硬件”与“智能大脑”的产业链,优化业务结构、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质量,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具体如下:

1、坚守军工主业,完善军事装备产业链布局,实现战略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军事装备产业链阵营,但卡位不同关键环节,形成“硬件结构支撑”与“软件智能管控”的互补格局。作为军用车辆非金属复材配套装备企业,北方长龙的主营产品聚焦军用车辆车身、舱室、机柜等高性能复合材料部件,凭借轻量化、高强度、阻燃抗冲击等技术优势,为装甲战斗、指挥通信等各类军用车辆的人机环系统筑牢结构根基;而顺义科技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核心业务为健康管理系统、智能检测设备等产品,产品覆盖火力、火控、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导航、光电对抗、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系保障军用车辆高效可靠运行的“神经系统”,本次收购有助于打通“车身硬件”与“智能大脑”产业链,推动上市公司从军用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向军用智能装备领域拓展,协同创新,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2、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客户与产品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务契合度高、互补性强,客户群体存在高度重叠,核心产品均聚焦于军用特种车辆领域,核心服务对象均涵盖国内主要军用特种车辆主机厂、军工科研院所及相关军方单位。本次交易可充分释放双方在客户资源、产品体系、研发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协同价值,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叠加。客户协同方面,可切入彼此存量客户的新增需求场景,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提供“人机环系统内饰+智能测控系统”组合式产品与服务,增强客户合作黏性,深化长期合作关系。产品协同方面,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可与上市公司联合预研,打造集防护、适配、智能测控于一体的集成化产品,进一步提升军用装备的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当前,国防装备正加速向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方向转型,装备健康管理、智能运维已成为国防科技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本次收购契合行业发展导向,把握产业升级机遇,将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推动业务能级稳步提升。

3、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拓展新兴业务空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军用车辆非金属复合材料配套装备。

通过收购标的公司,可进一步扩充上市公司军工业务版图,丰富产品类型,缓解经营波动压力。同时,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良好、经营前景清晰,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依托现有协同基础,拓展新兴业务场景、打开长期增长空间:在车辆装备领域,可进一步拓展装甲车辆、指挥通信车等核心装备在陆军的配套份额,同时开拓多军兵种市场;在无人机业务领域,可整合上市公司无人机整机制造能力与标的公司无人机管控、运维监测技术,构建“无人机整机+管控系统+运维服务”全链条能力,拓展应用场景;此外,双方还可在工业装备智能化、能源智能巡检等新兴领域协同发力,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的稳定性与成长性。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购买其所持有的顺义科技 51%股份。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东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交易前本次交易交易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股比(%)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李英顺32,603,30054.338812,904,15021.506919,699,15032.8319
2赵建喆3,111,7005.18621,231,5882.05261,880,1123.1335
3王德彪933,5001.5558369,4730.6158564,0270.9400
4杭州雅琪格3,851,4006.41901,524,3562.54062,327,0443.8784
5协和聚坤2,834,5004.7242--2,834,5004.7242
6兵景智造9,428,50015.71427,333,33312.22222,095,1673.4919
7嘉瑞融丰3,551,4005.91903,551,4005.9190--
8辽宁润合1,285,7002.14281,285,7002.1428--
9盛京英才1,285,7002.14281,285,7002.1428--
10辽宁中德1,114,3001.85721,114,3001.8572--
合计60,000,000100.0030,600,00051.0029,400,00049.00

(二)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结合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资金)。

(三)业绩承诺、补偿和奖励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业绩承诺、补偿及业绩奖励安排的具体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

关于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的说明

1、关于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业绩承诺方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相应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符合风险收益对等原则。业绩承诺方主体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和员工持股平台,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可以有效激励上述人员,保持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团队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超预期的业绩。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本次交易中,业绩奖励总额不超过标的公司超额业绩部分的50%,且不超过业绩承诺方所得交易对价的20%(即4,156.07 万元)。本次交易中业绩奖励的设置是交易各方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规定的基础上,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由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

2、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的说明

本次交易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员工(具体名单届时由李英顺具体确定),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该项支付安排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列入职工薪酬核算。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在业绩承诺期内按年计入标的公司当期费用,并于业绩承诺期满后,由标的公司统一结算、发放。

上述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金额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业绩承诺方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超额业绩奖励整体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四)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1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167,286,335.31
2赵建喆2.0526%15,966,018.46-15,966,018.46
3王德彪0.6158%4,789,754.23-4,789,754.23
4杭州雅琪格2.5406%19,761,392.00-19,761,392.00
5兵景智造12.2222%110,000,000.00-110,000,000.00
6嘉瑞融丰5.9190%53,271,000.00-53,271,000.00
7辽宁润合2.1428%19,285,500.00-19,285,500.00
8盛京英才2.1428%19,285,500.00-19,285,500.00
9辽宁中德1.8572%16,714,500.00-16,714,500.00
合计51.0000%426,360,000.00-426,360,000.00

(五)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过渡期指从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期间。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后,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过渡期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15 日(含)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 日(不含)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如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按其协商比例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足额向上市公司补足。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顺义科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顺义科技2025年度经审计数据56,274.8324,926.6638,054.22
交易作价42,636.0042,636.00-
选取孰高指标56,274.8342,636.00-
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数据129,595.43115,334.4420,658.00
比例43.42%36.97%184.21%
是否构成重大否否是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跃。最近 36 个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介绍”。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一、本公司已向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二、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和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仍然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四、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和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或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一、本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三、因本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陈跃、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孟海峰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完成了对该事项的整改。因本公司2024年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华、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孟海峰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认真总结,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完成了对该事项的整改。除前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四、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五、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情况。六、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七、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八、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关联关系情况的承诺一、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一、本人已向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二、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和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仍然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四、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和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投资者或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若持有公司股份的,将不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三、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五、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如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七、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八、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重组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一、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三、如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四、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陈跃、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孟海峰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完成了对该事项的整改。因公司2024年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跃、总经理相华、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孟海峰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认真总结,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完成了对该事项的整改。除前述情形外,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三、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四、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情况。五、本人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六、本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遵守相应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七、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一、在作为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及相关决策程序,并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四、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相关损失。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一、本人已向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二、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声明、承诺、确认、说明和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等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仍然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四、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和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投资者或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不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二、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及相关决策程序,并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利用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和影响力,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四、本人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相关损失。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包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三、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一、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二、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人、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孟海峰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完成了对该事项的整改。因公司2024年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人、总经理相华、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孟海峰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认真总结,并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完成了对该事项的整改。除前述情形外,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三、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四、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情况。五、本人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六、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重组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一、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三、如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四、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交易对方(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系承诺人或业经承诺人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承诺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承诺人保证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中所披露的关于承诺人的基本信息、产权及控制关系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二、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三、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四、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五、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六、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已经依法并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对标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的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人拟向上市公司出售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均已完成实缴出资。二、承诺人合法持有标的股份,对该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托持股或隐名持股等情形。三、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限制性条款;如有该等条款的,承诺人将按照该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事宜通知合同或协议对方或就该等事宜取得合同或协议对方的同意。四、除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已披露信息以外,标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情形;承诺人保证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不会就标的股份新增质押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标的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承诺人承诺在要求的时间消除该等权利限制。五、承诺人存在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签署股权回购等约定的合同,除该等情况外,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股份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确认上述相关约定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六、承诺人所持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标的股份过户或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否则,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全额予以补偿,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七、在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承诺人不会就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进行转让,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行为进行协商或签署法律文件,亦不会开展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目的或履行行为可能产生冲突的任何行为。八、在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承诺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保证标的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业务的行为。九、承诺人承诺及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权属变更的备案事项,如因标的股份权属问题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十、本承诺函经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关联关系情况的承诺一、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或一致行动关系;上市公司不属于承诺人的关联方。二、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主要管理人员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三、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相关事项的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不良记录。二、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三、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系承诺人或业经承诺人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承诺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承诺人保证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中所披露的关于承诺人的基本信息、产权及控制关系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下同),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二、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最近五年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三、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四、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五、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六、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关联关系情况的承诺一、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或一致行动关系;上市公司不属于承诺人的关联方。二、承诺人及承诺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三、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相关事项的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不良记录。二、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三、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已经依法并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对标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的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人拟向上市公司出售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均已完成实缴出资。二、承诺人合法持有标的股份,对该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托持股或隐名持股等情形。三、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限制性条款。四、标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情形;承诺人保证自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签署后至本次交易完成交割或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前,不会就标的股份新增质押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标的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五、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股份的限制性条款。六、承诺人所持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标的股份过户或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否则,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七、在交易相关文件签署后至本次交易完成交割或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之前,承诺人不会就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进行转让,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行为进行协商或签署法律文件,亦不会开展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目的或履行行为可能产生冲突的任何行为。八、在交易相关文件签署后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的除外),承诺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九、承诺人承诺及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权属变更备案事项,如因标的股份权属问题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十、本承诺函经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交易完成或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前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盛京英才、辽宁中德)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已经依法并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对标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的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人拟向上市公司出售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均已完成实缴出资。二、承诺人合法持有标的股份,对该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处置权利,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托持股或隐名持股等情形。三、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限制性条款。四、标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等限制性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情形;承诺人保证自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签署后至本次交易完成交割或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前,不会就标的股份新增质押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标的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五、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标的股份的限制性条款,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回购等约定的合同,承诺人确认上述相关约定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六、承诺人所持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标的股份过户或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否则,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七、在交易相关文件签署后至本次交易完成交割或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之前,承诺人不会就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进行转让,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行为进行协商或签署法律文件,亦不会开展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目的或履行行为可能产生冲突的任何行为。八、在交易相关文件签署后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股份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的除外),承诺人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九、承诺人承诺及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权属变更备案事项,如因标的股份权属问题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十、本承诺函经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交易完成或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终止或上市公司公告本次交易终止(孰早之日)前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辽宁中德关于续期事项的承诺如本企业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况,本企业将配合本次交易尽快处理,于营业期限届满前启动工商延期程序,并承诺不会因营业期限届满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作出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公司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仍然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四、本公司知悉违反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作出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最近一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四、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五、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最近三年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七、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或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的关联关系情况的承诺一、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或一致行动关系;上市公司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和签字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人承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人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三、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仍然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四、本人知悉违反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作出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相关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诚信及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情形;二、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三、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四、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五、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六、本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遵守相应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七、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一、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二、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或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orth Long Dragon New Materials Tech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方长龙
股票代码301357
法定代表人陈跃
董事会秘书孟海峰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9,5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551371094F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301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301室
邮政编码710100
电话号码029-85836022
传真号码029-85878775
互联网网址www.longdragon.com.cn
电子信箱nld@longdragon.com.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平面设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通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

长龙有限系由长龙投资、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无锡鑫泰鸿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500.00 万元、350.00 万元、150.0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3月5日,北京中佳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佳誉验字【2010】第1-012 号),对设立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立信会计师对北方长龙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进行了复核,并于 2020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复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50812 号),根据该复核报告,公司设立时出资是真实、合法的。

2010 年3月1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长龙有限设立时,股权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长龙投资货币500.0050.00%
2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货币350.0035.00%
3无锡鑫泰鸿贸易有限公司货币150.0015.00%
合计1,000.00100.00%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长龙系由长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20 年 2 月 4 日,长龙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及评估,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为2020 年1月31 日。

2020 年4月27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50317 号),截至 2020 年 1 月 31日,长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0,114,419.33 元。

2020 年4月28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040 号),截至 2020 年1月 31 日,长龙有限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6,384.41 万元。

2020 年4月29 日,长龙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50317 号)确定的长龙有限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 120,114,419.33元,按 2.3552:1(约数)的比例进行折股,共折合股份总数为 5,100 万股,每股 1.00 元,净资产值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共计 69,114,419.33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 年 5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50372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止,北方长龙(筹)已将长龙有限截至2020 年1月31 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 120,114,419.33 元,按 2.3552:1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5,100 万股,每股 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5,100.00 万元,大于股本部分 69,114,419.33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5月15 日,长龙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长龙有限截至2020 年1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将长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5月15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等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并聘请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

2020 年5月18 日,北方长龙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551371094F)。

长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上市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方式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陈跃净资产折股3,145.0061.67%
2长龙投资净资产折股1,700.0033.33%
3华跃投资净资产折股255.005.00%
合计5,100.00100.00%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22 年 7 月 7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发布《创业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3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经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 年第37 次审议会议审议,北方长龙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3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0 号),同意北方长龙首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北方长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00 万股。

2023 年4月14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316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北方长龙”,证券代码为“3013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1,000,000 股增至 68,000,000 股。

2023 年6月14 日,北方长龙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6,800.00 万元。

(四)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4 年5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 年 5 月 13 日,北方长龙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不送红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北方长龙总股本由68,000,000 股增加至95,200,000 股。该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5月 28 日执行完毕,北方长龙于 2024 年6月 3日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北方长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跃,最近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北方长龙股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2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方长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跃先生,其直接、间接持有北方长龙合计73.85%的股份。陈跃直接持有北方长龙46.25%的股份,通过直接持有长龙投资99.90%的股权间接控制北方长龙25.00%的表决权,通过直接持有华跃投资 69.00%的合伙份额且其控制的长龙投资为华跃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北方长龙 3.75%的表决权,以上合计控制北方长龙75.00%的表决权。此外,陈跃自报告期初始终担任北方长龙董事长,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能够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陈跃简历情况如下:

陈跃先生,1959 年生,本科学历,医学专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99 年5月创办长龙投资以来,历任长龙投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现任长龙投资执行董事。自 2003 年 1 月华跃长龙设立以来,历任华跃长龙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华跃长龙执行董事。自 2010 年 3月长龙有限设立以来至 2020 年5 月,历任长龙有限执行董事、经理;自长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至2025 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5 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上市公司发挥复合材料产品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耐老化、可设计性强等优势,有效提升军用车辆的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按照应用场景划分为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无人机。

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常年承担军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军品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公司已经取得了相关军品承制所需的必要资质,初步建立起以高性能复合材料应用为基础,以军工特种产品需求为导向,以军品装备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为重点的研发、设计、生产体系,在军用车辆复合材料配套装备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多款产品随装甲侦察车、装甲指挥车、坦克、步兵战车等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90周年朱日和阅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阅兵”及多次驻港澳部队军营开放日。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87,499.0683,407.5793,196.30
非流动资产合计42,096.3740,214.3838,977.56
资产合计129,595.43123,621.95132,173.86
流动负债合计13,945.0511,011.1217,35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315.94163.77752.61
负债合计14,260.9911,174.8918,110.94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334.44112,447.06114,062.92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营业收入20,658.0010,402.4113,489.09
营业利润3,204.97-1,713.081,025.30
利润总额3,210.88-1,780.201,016.58
净利润2,887.37-1,275.851,154.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7.37-1,275.851,154.07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9.67-13,435.82-58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8.62-12,935.35-22,665.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0-744.7153,720.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62.65-27,115.8830,470.8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1.00%9.04%13.70%
毛利率50.55%47.60%49.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130.13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李英顺

1、基本情况

姓名李英顺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1100219710709****
住址北京市大兴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1顺义科技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持股58.13%
2杭州雅琪格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持有59.06%合伙份额
3顺欣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持有63.67%合伙份额
4顺众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持有38.00%合伙份额
5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2015年12月至今无

注:任职起始时间按其担任职务的实际时间起算,产权关系所示比例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直接、间接合计比例,下同。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顺义科技以外,李英顺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出资额出资占比主要业务
1杭州雅琪格123.77 万元59.06%顺义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
2顺欣合伙300.00 万元63.67%顺义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
3顺众合伙200.00 万元38.00%顺义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

(二)赵建喆

1、基本情况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姓名赵建喆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1090219820713****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1东北大学副教授2023年1月至今无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序号 任职单位 职务 起止时间 产权关系(直接、 间接合计) 1 东北大学 副教授 2023 年1 月至今 无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顺义科技以外,赵建喆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三)王德彪

1、基本情况

姓名王德彪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293019841001****
住址沈阳市铁西区****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时间产权关系(直接、间接合计)
1顺义科技历任技术部长、监事2012年6月至2017年7月持股1.58%
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顺义科技以外,王德彪其他主要对外投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出资额出资占比主要业务
1顺众合伙200.00 万元7.50%顺义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

(四)杭州雅琪格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雅琪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23.77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9幢101-2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英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YR970H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10-09
经营期限2016-10-09至2036-10-08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6年10 月,企业设立

杭州雅琪格系由田爱道、范钦东、高悦琪、刘海洋、隋欢欢、王硕辉、赵玉鑫于2016 年10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田爱道所持合伙份额系替李英顺代持。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3)2021 年8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及第一次增加出资额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田爱道普通合伙人73.0066.36%
2范钦东有限合伙人22.0020.00%
3高悦琪有限合伙人5.004.55%
4刘海洋有限合伙人4.003.64%
5隋欢欢有限合伙人2.001.82%
6王硕辉有限合伙人2.001.82%
7赵玉鑫有限合伙人2.001.82%
合计110.00100.00%

(2)2017 年5月,第一次合伙人变更

2017 年5月,杭州雅琪格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张杨成为有限合伙人,田爱道将其持有的杭州雅琪格出资额减少至68.00 万元,由张杨增加出资额5.00万元。

2017 年 5 月,杭州雅琪格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杭州雅琪格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田爱道普通合伙人68.0061.82%
2范钦东有限合伙人22.0020.00%
3高悦琪有限合伙人5.004.55%
4张杨有限合伙人5.004.55%
5刘海洋有限合伙人4.003.64%
6隋欢欢有限合伙人2.001.82%
7王硕辉有限合伙人2.001.82%
8赵玉鑫有限合伙人2.001.82%
合计110.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合伙份额系其为李英顺代持,代持于 2021 年 8 月解除。

2021年8月,杭州雅琪格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田爱道将其持有的6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英顺并退伙,李英顺成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同意增加杭州雅琪格出资额至 123.77 万元并增加新的有限合伙人,其中,顺欣合伙成为新合伙人,增加出资额8.26 万元,顺众合伙成为新合伙人,增加出资额5.51 万元。

2021 年 8 月,杭州雅琪格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田爱道与李英顺的代持关系解除,杭州雅琪格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英顺普通合伙人68.0054.94%
2范钦东有限合伙人22.0017.77%
3顺欣合伙有限合伙人8.266.67%
4顺众合伙有限合伙人5.514.45%
5高悦琪有限合伙人5.004.04%
6张杨有限合伙人5.004.04%
7刘海洋有限合伙人4.003.23%
8隋欢欢有限合伙人2.001.62%
9王硕辉有限合伙人2.001.62%
10赵玉鑫有限合伙人2.001.62%
合计123.77100.00%

(4)2025 年11 月,第三次合伙人变更

2025 年11 月,杭州雅琪格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王硕辉出资额减少至0.00 万元,李英顺出资额增加至70.00 万元。

2025 年11 月,杭州雅琪格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杭州雅琪格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英顺普通合伙人70.0056.56%
2范钦东有限合伙人22.0017.77%
3顺欣合伙有限合伙人8.266.67%
4顺众合伙有限合伙人5.514.45%
5高悦琪有限合伙人5.004.04%
6张杨有限合伙人5.004.04%
7刘海洋有限合伙人4.003.23%
8隋欢欢有限合伙人2.001.62%
9赵玉鑫有限合伙人2.001.62%
合计123.77100.00%

(5)2025 年12 月,第四次合伙人变更

2025年12月,杭州雅琪格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李英顺将其持有的4.2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格远合伙,格远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

2025 年12 月,杭州雅琪格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杭州雅琪格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李英顺普通合伙人65.7553.12%
2范钦东有限合伙人22.0017.77%
3顺欣合伙有限合伙人8.266.67%
4顺众合伙有限合伙人5.514.45%
5格远合伙有限合伙人4.253.43%
6高悦琪有限合伙人5.004.04%
7张杨有限合伙人5.004.04%
8刘海洋有限合伙人4.003.23%
9隋欢欢有限合伙人2.001.62%
10赵玉鑫有限合伙人2.001.62%
合计123.77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杭州雅琪格为持股平台企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10.27610.29
负债总额27.8427.84
所有者权益582.42582.45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3-0.49
净利润-0.03-0.25

注:上述 2024 年度、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610.00
资产合计610.27
流动负债合计27.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7.84
所有者权益合计582.42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3
利润总额-0.03
净利润-0.03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03

注:上述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杭州雅琪格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3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杭州雅琪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英顺,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李英顺”。

7、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义科技股权外,杭州雅琪格无其他对外投资。

8、存续期情况

根据杭州雅琪格的合伙协议及营业执照,其存续期至2036 年10 月8 日,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杭州雅琪格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直接投资比例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李英顺53.12%是自然人
2范钦东17.77%是自然人
3顺欣合伙6.67%否-
3-1李英顺63.67%是自然人
3-2郭占男5.00%是自然人
3-3高悦琪3.33%是自然人
3-4陈晓禹3.33%是自然人
3-5刘海洋3.33%是自然人
3-6张鹏1.67%是自然人
3-7匡博琪1.67%是自然人
3-8邓巍1.67%是自然人
3-9连世兴1.67%是自然人
3-10马晓薇1.67%是自然人
3-11罗海涛1.67%是自然人
3-12崔浩1.67%是自然人
3-13安立华1.67%是自然人
3-14郭晓亮1.67%是自然人
3-15马骞1.67%是自然人
3-16齐晓峰1.67%是自然人
3-17李慧1.00%是自然人
3-18郭丽楠1.00%是自然人
3-19吕峰1.00%是自然人
4顺众合伙4.45%否-
4-1李英顺38.00%是自然人
4-2张杨7.50%是自然人
4-3王德彪7.50%是自然人
4-4赵玉鑫5.00%是自然人
4-5孙静5.00%是自然人
4-6张莎莎5.00%是自然人
4-7隋欢欢5.00%是自然人
4-8王书豪4.00%是自然人
4-9于浚豪4.00%是自然人
4-10陶加云2.50%是自然人
4-11杨微2.50%是自然人
4-12尹志鹏2.50%是自然人
4-13朱柏林2.50%是自然人
4-14石昆2.50%是自然人
4-15左桥2.50%是自然人
4-16闫航2.50%是自然人
4-17王铖1.50%是自然人
5张杨4.04%是自然人
6高悦琪4.04%是自然人
7格远合伙3.43%否-
7-1郭占男58.50%是自然人
7-2王榀元40.00%是自然人
7-3张楠0.50%是自然人
7-4孙雪0.50%是自然人
7-5朱柏林0.30%是自然人
7-6韩霁森0.20%是自然人
8刘海洋3.23%是自然人
9赵玉鑫1.62%是自然人
10隋欢欢1.62%是自然人

注:“最终持有人”包括:自然人、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下同。

(五)兵景智造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兵景智造领航(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8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420-26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2A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JC145J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2019-03-28
经营期限2019-03-28至2028-12-23

2、历史沿革

(1)2019 年3月,企业设立

兵景智造系由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泰竑鑫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 3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395,5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2)2021 年3月,第一次合伙人变更及第一次增加出资额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1.26%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073.33%
3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25.28%
4宁波泰竑鑫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3%
合计395,500.00100.00%

2021 年 3 月,兵景智造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合伙人;同意增加兵景智造认缴出资额至800,000.00 万元。

2021 年 3 月,兵景智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兵景智造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0.63%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036.25%
3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4,500.0018.06%
4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17.50%
5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12.50%
6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7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8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9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10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1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2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4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5宁波泰竑鑫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6%
合计800,000.00100.00%

(3)2022 年6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2022 年6月29 日,兵景智造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原合伙人宁波泰竑鑫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泰竑鑫(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应变更合伙人名称。

2022 年6月30 日,兵景智造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泰竑鑫(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有的占合伙企业0.0625%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厦门兵鼎泰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6 月,兵景智造先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兵景智造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0.63%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036.25%
3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4,500.0018.06%
4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0,000.0017.50%
5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12.50%
6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7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8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9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10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1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2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4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5厦门兵鼎泰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6%
合计800,000.00100.00%

(4)2024 年9月,第三次合伙人变更

2024 年9月20 日,兵景智造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原合伙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加入合伙企业。

2024 年 9 月,兵景智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兵景智造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0.63%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036.25%
3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4,500.0018.06%
4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017.50%
5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12.50%
6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7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8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9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10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1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2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4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5厦门兵鼎泰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6%
合计800,000.00100.00%

(5)2024 年9月,第四次合伙人变更

2024 年9月23 日,兵景智造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原合伙人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加入合伙企业。

2024 年 9 月,兵景智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兵景智造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0.63%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90,000.0036.25%
3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4,500.0018.06%
4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40,000.0017.50%
5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12.50%
6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7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8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9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50%
10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1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2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25%
13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4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63%
15厦门兵鼎泰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6%
合计800,0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兵景智造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68,499.65560,504.13
负债总额8,305.2211.57
所有者权益460,194.43560,492.56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营业利润23,075.6717,637.42
净利润21,555.3717,637.42

注:上述 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375,818.37
非流动资产合计92,681.27
资产合计468,499.65
流动负债合计8,305.22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
负债合计8,305.22
所有者权益合计460,194.43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0.00
营业利润23,075.67
利润总额23,075.67
净利润21,555.37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6.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144.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146.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208.54

注:上述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兵景智造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4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兵景智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D5661B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304-10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北方地产大厦12A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义科技股权外,兵景智造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万元99.90%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及服务。
2厦门炬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500.00万元86.96%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注:1.兵景智造直接持有四川西物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34.76%股权,但不是其控股股东。 2.除上表企业外,兵景智造其他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均低于 20%或不形成控制,下同。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兵景智造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GQ645,基金管理人为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存续期情况

根据兵景智造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及登记备案情况,其基金到期日为2028年 12 月23 日,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兵景智造上层合伙人穿透情况请参见“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之“二、兵景智造”。

(六)嘉瑞融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鹰潭嘉瑞融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7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育馆路38号创景白露湾2号综合楼二层第三间
主要办公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育馆路38号创景白露湾2号综合楼二层第三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原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MA39TEAE5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2020-12-31
经营期限2020-12-31至长期

2、历史沿革

(1)2020 年12 月,企业设立

嘉瑞融丰系由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原泉于2020 年12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1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1.00%
2原泉有限合伙人99.0099.00%
合计100.00100.00%

(2)2021 年4月,第一次合伙人变更及第一次增加出资额

2021 年 4 月,嘉瑞融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崔晓航、李琳、原泉、金山朕、方在康、李鸿铭、周伟华、蔡庆红、王莉、张超、何淼、舒红、李晋、李根典、王国涛、马莹、王霄、林钧震、陈荆强为新合伙人;同意增加嘉瑞融丰出资总额至3,750.00 万元。

2021 年 4 月,嘉瑞融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瑞融丰的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80%
2崔晓航有限合伙人500.0013.33%
3李琳有限合伙人500.0013.33%
4原泉有限合伙人400.0010.67%
5金山朕有限合伙人300.008.00%
6方在康有限合伙人300.008.00%
7李鸿铭有限合伙人200.005.33%
8周伟华有限合伙人200.005.33%
9蔡庆红有限合伙人170.004.53%
10王莉有限合伙人150.004.00%
11张超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2何淼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3舒红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4李晋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5李根典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6王国涛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7马莹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8王霄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9林钧震有限合伙人100.002.67%
20陈荆强有限合伙人100.002.67%
合计3,750.00100.00%

(3)2024 年5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2024 年 3 月,经嘉瑞融丰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张超将所持有的占嘉瑞融丰2.6667%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吕佐凤。

2024 年 5 月,嘉瑞融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嘉瑞融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80%
2崔晓航有限合伙人500.0013.33%
3李琳有限合伙人500.0013.33%
4原泉有限合伙人400.0010.67%
5金山朕有限合伙人300.008.00%
6方在康有限合伙人300.008.00%
7李鸿铭有限合伙人200.005.33%
8周伟华有限合伙人200.005.33%
9蔡庆红有限合伙人170.004.53%
10王莉有限合伙人150.004.00%
11吕佐凤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2何淼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3舒红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4李晋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5李根典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6王国涛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7马莹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8王霄有限合伙人100.002.67%
19林钧震有限合伙人100.002.67%
20陈荆强有限合伙人100.002.67%
合计3,75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嘉瑞融丰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440.133,440.58
负债总额14.506.50
所有者权益3,425.633,434.08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营业利润-8.45-8.45
净利润-8.45-8.45

注:上述 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3,440.13
非流动资产合计0.00
资产合计3,440.13
流动负债合计14.50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
负债合计1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3,425.63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0.00
营业利润-8.45
利润总额-8.45
净利润-8.45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45

注:上述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瑞融丰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5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嘉瑞融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原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649260800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G座22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G座225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义科技股权外,嘉瑞融丰无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嘉瑞融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QC818,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9、存续期情况

根据嘉瑞融丰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及登记备案情况,其基金到期日为2027年 4月 5日,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瑞融丰上层合伙人穿透情况请参见“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之“三、嘉瑞融丰”。

(七)辽宁润合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润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翔宇路中立诚悦府60号-505(30)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铁西区万达靓海金科1号楼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宋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500MA10W1NL4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02-02
经营期限2021-02-02至无固定期限

2、历史沿革

(1)2021 年2月,企业设立

辽宁润合系由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闫冰峰、侯文奇、冯大志、黄宇、王玉静、焦志宏、许殿龙于 2021 年 2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1,5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1.00%
2闫冰峰有限合伙人700.0046.67%
3侯文奇有限合伙人200.0013.33%
4冯大志有限合伙人180.0012.00%
5黄宇有限合伙人105.007.00%
6王玉静有限合伙人100.006.67%
7焦志宏有限合伙人100.006.67%
8许殿龙有限合伙人100.006.67%
合计1,500.00100.00%

(2)2021 年3月,第一次合伙人变更

2021 年 3 月,辽宁润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侯文奇退伙,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13.33%共20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李丹娜。

2021 年 3 月,辽宁润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辽宁润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1.00%
2闫冰峰有限合伙人700.0046.67%
3李丹娜有限合伙人200.0013.33%
4冯大志有限合伙人180.0012.00%
5黄宇有限合伙人105.007.00%
6王玉静有限合伙人100.006.67%
7焦志宏有限合伙人100.006.67%
8许殿龙有限合伙人100.006.67%
合计1,500.00100.00%

(3)2024 年1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2023 年12 月,辽宁润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李丹娜、冯大志、焦志宏、王玉静、许殿龙退伙,徐成义、李鹏、林红、叶国枫、章秋菊入伙成为新的合伙人,其中,冯大志、李丹娜分别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 12.00%和6.67%共28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徐成义;李丹娜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6.67%共 10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李鹏;焦志宏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6.67%共10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林红;王玉静、许殿龙分别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6.67%和6.67%共20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叶国枫;闫冰峰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6.67%共10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章秋菊。

2024 年 1 月,辽宁润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辽宁润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1.00%
2闫冰峰有限合伙人600.0040.00%
3徐成义有限合伙人280.0018.67%
4叶国枫有限合伙人200.0013.33%
5黄宇有限合伙人105.007.00%
6林红有限合伙人100.006.67%
7李鹏有限合伙人100.006.67%
8章秋菊有限合伙人100.006.67%
合计1,500.00100.00%

(4)2024 年2月,第三次合伙人变更

2024 年 2 月,辽宁润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闫冰峰退伙,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40.00%共600.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李威;同意合伙人黄宇退伙,将所持辽宁润合财产份额的7.00%共 105.00 万元转让给新合伙人王楠。

2024 年 2 月,辽宁润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辽宁润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1.00%
2李威有限合伙人600.0040.00%
3徐成义有限合伙人280.0018.67%
4叶国枫有限合伙人200.0013.33%
5王楠有限合伙人105.007.00%
6林红有限合伙人100.006.67%
7李鹏有限合伙人100.006.67%
8章秋菊有限合伙人100.006.67%
合计1,500.00100.00%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辽宁润合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1,500.241,500.25
负债总额0.210.20
所有者权益1,500.031,500.05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20.03
净利润-0.020.03

注:上述 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1,500.00
资产合计1,500.24
流动负债合计0.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0.21
所有者权益合计1,500.03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2
利润总额-0.02
净利润-0.02

3)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0.01

注:上述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辽宁润合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6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辽宁润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宋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81MA0UCX7H3Q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铁西区万达靓海金科1号楼1层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铁西区万达靓海金科1号楼1层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受托管理股权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创业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义科技股权外,辽宁润合无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辽宁润合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NX946,基金管理人为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存续期情况

根据辽宁润合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及登记备案情况,其基金到期日为2028年 3月 28 日,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辽宁润合上层合伙人穿透情况请参见“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之“四、辽宁润合”。

(八)盛京英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6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880室
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18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胡海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C1R6B62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2-10-28
经营期限2022-10-28 至 2032-10-27

2、历史沿革

(1)2022年10 月,合伙企业设立

盛京英才系由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辽宁和生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辽宁省沈抚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0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50,0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2)2023 年3月,第一次合伙人变更及第一次增加出资额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600.001.20%
2辽宁和生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20%
3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300.0040.60%
4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24.00%
5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0.00%
6辽宁省沈抚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4.00%
合计50,000.00100.00%

2023 年 1 月,盛京英才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退伙,将所持盛京英才 12,000.00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增加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为新合伙人,认缴出资额10,000.00 万元。

2023 年 3 月,盛京英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盛京英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600.001.00%
2辽宁和生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7%
3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300.0033.83%
4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20.00%
5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6.67%
6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6.67%
7辽宁省沈抚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1.67%
合计60,000.00100.00%

(3)2026 年1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2026 年 1 月,盛京英才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辽宁省沈抚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将所持盛京英才7,000.00 万元的出资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盛京英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盛京英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600.001.00%
2辽宁和生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7%
3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300.0033.83%
4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20.00%
5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6.67%
6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6.67%
7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1.67%
合计60,000.00100.00%

注: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后续于 2026 年 1 月更名为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盛京英才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2,402.8129,767.79
负债总额3,025.3825.48
所有者权益29,377.4329,742.31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364.88-301.35
净利润-364.88-301.35

注:上述 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3,893.39
非流动资产合计18,509.42
资产合计32,402.81
流动负债合计3,025.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025.38
所有者权益合计29,377.43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364.88
利润总额-364.88
净利润-364.88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3.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2.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99.20

注:上述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盛京英才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7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盛京英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洪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0YELLB5T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9-1号
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号18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义科技股权外,盛京英才在其他所投资的企业中持股比例均低于 20%,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盛京英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B2976,基金管理人为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

9、存续期情况

根据盛京英才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及登记备案情况,其基金到期日为2030年 7月 27 日,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盛京英才上层合伙人穿透情况请参见“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之“五、盛京英才”。

(九)辽宁中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9-1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4楼18-2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田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0YM5423A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04-29
经营期限2019-04-29至2026-04-28

2、历史沿革

(1)2019 年4月,企业设立

辽宁中德系由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嘉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 年 4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出资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企业设立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0.000.40%
2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00.000.30%
3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900.000.30%
4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1,500.0023.83%
5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60,000.0020.00%
6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8,800.0019.60%
7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015.00%
8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11.67%
9上海嘉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16,700.005.57%
10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
合计300,000.00100.00%

(2)2022 年12 月,第一次合伙人变更

2022 年12 月,辽宁中德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退伙,将所持辽宁中德 60,00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基金管理人名称由海通新能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12 月,辽宁中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辽宁中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0.000.40%
2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00.000.30%
3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900.000.30%
4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1,500.0023.83%
5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020.00%
6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8,800.0019.60%
7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015.00%
8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11.67%
9上海嘉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16,700.005.57%
10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
合计300,000.00100.00%

(3)2022 年12 月,第二次合伙人变更

2022 年12 月,辽宁中德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退伙,将所持辽宁中德 60,00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12 月,辽宁中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辽宁中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0.000.40%
2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00.000.30%
3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900.000.30%
4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1,500.0023.83%
5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020.00%
6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8,800.0019.60%
7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015.00%
8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11.67%
9上海嘉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16,700.005.57%
10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
合计300,000.00100.00%

(4)2023 年3月,第三次合伙人变更

2023 年 3 月,辽宁中德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人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退伙,将所持辽宁中德 45,00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新合伙人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辽宁中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辽宁中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00.000.40%
2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900.000.30%
3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900.000.30%
4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1,500.0023.83%
5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020.00%
6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8,800.0019.60%
7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015.00%
8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11.67%
9上海嘉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16,700.005.57%
10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33%
合计300,000.00100.00%

注:辽宁和生中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6 年 1 月更名为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嘉帜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更名为宁波嘉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辽宁中德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41,952.85273,208.36
负债总额59,542.9638,836.25
所有者权益282,409.88234,372.11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99,924.11-57,483.39
营业利润81,704.71-46,490.23
净利润81,690.95-46,490.23

注:上述 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06,057.64
非流动资产合计235,895.21
资产合计341,952.85
流动负债合计1,310.05
非流动负债合计58,232.91
负债合计59,542.96
所有者权益合计282,409.88

2)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营业收入99,924.11
营业利润81,704.71
利润总额81,690.95
净利润81,690.95

3)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770.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53.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117.58

注:上述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辽宁中德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8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辽宁中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均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475178XW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31楼03-06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广东号141路6898-1425单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顺义科技股权外,辽宁中德在其他所投资的企业中持股比例均低于 20%,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辽宁中德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GS278,基金管理人为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存续期情况

根据辽宁中德的合伙协议、营业执照及登记备案情况,其存续期至2026 年04 月28 日,辽宁中德已启动办理延期程序,预计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辽宁中德上层合伙人穿透情况请参见“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之“六、辽宁中德”。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中,李英顺任标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杭州雅琪格 59.07%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德彪任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通过间接方式持有杭州雅琪格0.33%的合伙份额。辽宁中德合伙人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同时为盛京英才合伙人,且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为盛京英才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未向北方长龙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方长龙未设置监事。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不诚信的情况。

(六)交易对方穿透计算人数未超 200 人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私募基金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本次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亦未超过200 人。

第四节 交易标的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共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顺义科技51.00%股份。

顺义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5941303894
法定代表人李英顺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06-07
营业期限2012-06-07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2012 年6月,顺义有限设立

2012 年 5 月 1 日,李英顺、陆涛签署《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顺义有限,其中李英顺以货币出资25.50 万元,陆涛以货币出资24.50万元,陆涛系李英顺配偶。

2012 年5月10 日,辽宁君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君岳验【2012】234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5 月 9 日,顺义有限(筹)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股东李英顺货币出资 25.50万元,股东陆涛货币出资24.50 万元。

2012 年 6 月 7 日,顺义有限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顺义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25.5051.00
2陆涛24.5049.00
合计50.00100.00

2、2013年11 月,顺义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3 年11 月14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顺义有限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 118.00 万元,实收资本亦增加至 118.00 万元,本次增加的 68.00 万元由李英顺投入。

2013 年11 月19 日,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中平会验【2013】891 号),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11 月 19 日,顺义有限收到李英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陆拾捌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68.00 万元;标的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18.00 万元,实收资本

118.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93.5079.24
2陆涛24.5020.76
合计118.00100.00

3、2014年9月,顺义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9月12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陆涛将持有的 12.25 万元股权转让给佟维妍;同意陆涛将持有的12.25 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德彪;同意顺义有限注册资本由118.00 万元增至300.00 万元,李英顺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182.00 万元。

2014 年9月12 日,陆涛与佟维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陆涛将持有的12.25 万元股权转让给佟维妍;同日,陆涛与王德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陆涛将持有的12.25 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德彪。

2015 年1月14 日,辽宁中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中成会验【2015】013 号),经审验,截至2015 年1 月14 日,顺义有限收到股东李英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股东李英顺以货币出资182.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275.5091.84
2佟维妍12.254.08
3王德彪12.254.08
合计300.00100.00

4、2015 年3月,顺义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3月19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李英顺将持有的275.50万元股权转让给陆莹。

2015 年3月19 日,李英顺与陆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英顺将持有的 275.50 万元股权转让给陆莹。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陆莹275.5091.84
2佟维妍12.254.08
3王德彪12.254.08
合计300.00100.00

注:陆莹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6 年 1月解除。

5、2015 年11月,顺义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3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佟维妍将持有的 12.25万元股权转让给陆莹。

2015 年11 月3日,佟维妍与陆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佟维妍将持有的 12.25 万元股权转让给陆莹。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陆莹287.7595.92
2王德彪12.254.08
合计300.00100.00

注:陆莹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6 年 1月解除。

6、2016 年1月,顺义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1月13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陆莹将持有的247.75 万元股权转让给李英顺,同意陆莹将持有的3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赵建喆,同意陆莹将持有的1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林志艳。

2016 年1月13 日,陆莹与李英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陆莹将持有的 247.75 万元股权转让给李英顺;同日,陆莹与赵建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陆莹将持有的3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赵建喆;陆莹与林志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陆莹将持有的1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林志艳。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247.7582.59
2赵建喆30.0010.00
3王德彪12.254.08
4林志艳10.003.33
合计300.00100.00

注:林志艳所持股权系其为王楠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8 年 7月解除。

7、2016 年1月,顺义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1月18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李英顺将持有的247.75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

2016 年1月18 日,李英顺与田爱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李英顺将持有的 247.75 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田爱道247.7582.59
2赵建喆30.0010.00
3王德彪12.254.08
4林志艳10.003.33
合计300.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2019 年 8 月解除;林志艳所持股权系其为王楠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8 年 7月解除。

8、2016 年10月,顺义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10 月 13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顺义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000.00 万元,其中股东田爱道增加出资 472.25 万元,股东王德彪增加出资17.75 万元,股东赵建喆增加出资70.00 万元,新股东李俊出资 30.00 万元,新股东杭州雅琪格出资110.00 万元。

2016 年12 月9日,辽宁银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银泰所验字【2016】第 6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2 月 8 日,顺义有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柒佰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 700.00 万元,其中田爱道缴纳新增出资 472.25 万元,王德彪缴纳新增出资17.75 万元,赵建喆缴纳新增出资70.00 万元,李俊货币缴纳出资30.00 万元,杭州雅琪格缴纳出资11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田爱道720.0072.00
2杭州雅琪格110.0011.00
3赵建喆100.0010.00
4王德彪30.003.00
5李俊30.003.00
6林志艳10.001.00
合计1,000.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2019 年 8 月解除;林志艳所持股权系其为王楠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8 年 7月解除。

9、2017 年7月,顺义有限第四次增资及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1 日,协和聚坤与田爱道、赵建喆、王德彪、李俊、林志艳、杭州雅琪格、顺义有限签订《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协和聚坤以 1,100.00 万元认购顺义有限 250.0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剩余 850.00 万元计入顺义有限的资本公积。

2017 年7月28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顺义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250.00 万元,其中新增股东协和聚坤出资 250.00 万元;同意股东李俊将持有的3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同日,李俊与田爱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 年9月18 日,辽宁银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银泰所验字【2017】第 46 号),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7月 28 日,顺义有限收到新股东协和聚坤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250.00 万元。本次变更后顺义有限的注册资本1,250.00 万元,实收资本 1,25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田爱道750.0060.00
2协和聚坤250.0020.00
3杭州雅琪格110.008.80
4赵建喆100.008.00
5王德彪30.002.40
6林志艳10.000.80
合计1,250.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9 年 8 月解除;林志艳所持股权系其为王楠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8 年 7月解除。

10、2017 年11月,顺义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7 年9月29 日,辽宁产投基金与顺义有限、田爱道签订《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合同》,约定辽宁产投基金向顺义有限增资 500.00万元,其中 26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35.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系根据顺义有限最近一期(2017 年8月末)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为基准确定。

2017 年 11 月 14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顺义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515.00 万元,其中新增股东辽宁产投基金以货币出资265.00 万元。

2018 年4月27 日,辽宁银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银泰所验字【2018】第37 号),经审验,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顺义有限收到股东辽宁产投基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65.00 万元。本次变更后顺义有限的注册资本 1,515.00 万元,实收资本 1,515.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田爱道750.0049.50
2辽宁产投基金265.0017.49
3协和聚坤250.0016.50
4杭州雅琪格110.007.26
5赵建喆100.006.60
6王德彪30.001.98
7林志艳10.000.66
合计1,515.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2019 年 8 月解除;林志艳所持股权系其为王楠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8 年 7月解除。

11、2018 年 7 月,顺义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8 年7月2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林志艳将持有的1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同意协和聚坤将持有的22.75 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

2018 年 7 月 2 日,林志艳与田爱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林志艳将持有的 10.00 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同日,协和聚坤与田爱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协和聚坤将持有的22.75 万元股权转让给田爱道。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田爱道782.7551.67
2辽宁产投基金265.0017.49
3协和聚坤227.2515.00
4杭州雅琪格110.007.26
5赵建喆100.006.60
6王德彪30.001.98
合计1,515.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9 年 8 月解除。

12、2019 年8月,顺义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9 年8月16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辽宁产投基金将持有顺义有限的 17.49%股权以500.00 万元转让给田爱道。

2019 年8月16 日,辽宁产投基金与田爱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辽宁产投基金将持有顺义有限的17.49%股权以500.00 万元转让给田爱道。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田爱道1,047.7569.16
2协和聚坤227.2515.00
3杭州雅琪格110.007.26
4赵建喆100.006.60
5王德彪30.001.98
合计1,515.00100.00

注:田爱道所持股权系其为李英顺代持股权,股权代持于 2019 年 8 月解除。

13、2019 年8月,顺义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9 年8月27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田爱道将持有的1,047.75万元股权转让给李英顺。

2019 年8月27 日,田爱道与李英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田爱道将持有的 1,047.75 万元股权转让给李英顺。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1,047.7569.16
2协和聚坤227.2515.00
3杭州雅琪格110.007.26
4赵建喆100.006.60
5王德彪30.001.98
合计1,515.00100.00

14、2021 年4月,顺义有限第六次增资

2021 年 3 月 2 日,兵景智造、辽宁润合、嘉瑞融丰与顺义有限、李英顺、王德彪、杭州雅琪格、赵建喆、协和聚坤签署《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兵景智造、辽宁润合、嘉瑞融丰以36.30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增资 303.00 万元、41.32 万元和 55.10 万元。

2021 年 4 月 8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顺义有限注册资本由1,515.00万元增加至1,928.19万元。其中兵景智造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03.00万元;辽宁润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1.32 万元;嘉瑞融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5.10 万元;杭州雅琪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3.77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1,047.7554.34
2兵景智造303.0015.71
3协和聚坤227.2511.79
4杭州雅琪格123.776.42
5赵建喆100.005.19
6嘉瑞融丰55.102.86
7辽宁润合41.322.14
8王德彪30.001.56
合计1,928.19100.00

15、2021 年6月,顺义有限第十次股权转让

2021 年6月30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协和聚坤将持有的59.03万元股权转让给嘉瑞融丰,将持有的41.32 万元股权转让给海通新动能,将持有的 35.81 万元股权转让给辽宁中德。

2021 年6月30 日,协和聚坤分别与嘉瑞融丰、海通新动能、辽宁中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和聚坤将持有的 59.03 万元股权转让给嘉瑞融丰,将持有的 41.32 万元股权转让给海通新动能,将持有的 35.81 万元股权转让给辽宁中德。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1,047.7554.34
2兵景智造303.0015.71
3杭州雅琪格123.776.42
4嘉瑞融丰114.135.92
5赵建喆100.005.19
6协和聚坤91.094.72
7辽宁润合41.322.14
8海通新动能41.322.14
9辽宁中德35.811.86
10王德彪30.001.56
合计1,928.19100.00

16、2022 年7月,顺义有限第七次增资

2022 年7月12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将顺义有限注册资本由1,928.19 万元增至6,0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3,260.3354.34
2兵景智造942.8515.71
3杭州雅琪格385.146.42
4嘉瑞融丰355.145.92
5赵建喆311.175.19
6协和聚坤283.454.72
7辽宁润合128.572.14
8海通新动能128.572.14
9辽宁中德111.431.86
10王德彪93.351.56
合计6,000.00100.00

2022 年11 月9日,辽宁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天成会验【2022】6号),经审验,截至2022 年11月9日,顺义有限增加实收注册资本 4,485.00 万元,其中,股东以货币出资 413.19 万元,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4,071.81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股东杭州雅琪格出资 500.00 万元,实际投入实收资本 13.77 万元,其余投资款486.23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股东兵景智造出资 11,000.00 万元,实际投入实收资本 303.00 万元,其余投资款10,697.00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股东嘉瑞融丰出资 2,000.00 万元,实际投入实收资本 55.10 万元,其余投资款 1,944.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东辽宁润合出资1,500.00 万元,实际投入实收资本 41.32 万元,其余投资款 1,458.68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后,顺义有限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17、2023 年12 月,顺义有限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11 月 28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海通新动能将持有顺义有限 128.57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盛京英才。

2023 年 11 月 28 日,海通新动能与盛京英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海通新动能将持有的128.57 万元股权转让给盛京英才。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1李英顺3,260.3354.34
2兵景智造942.8515.71
3杭州雅琪格385.146.42
4嘉瑞融丰355.145.92
5赵建喆311.175.19
6协和聚坤283.454.72
7辽宁润合128.572.14
8盛京英才128.572.14
9辽宁中德111.431.86
10王德彪93.351.56
合计6,000.00100.00

18、2023 年12月,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957 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顺义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3,211.76 万元。

2023 年 11 月 28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B00669 号),截至2023 年4 月30 日,顺义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8,065.38 万元。

2023 年 12 月 15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顺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股改后的名称变更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23 年 4月30 日作为顺义有限整体变更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同意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顺义有限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折股,其中60,000,000.00 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 1.00 元,超出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172,117,561.60 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2023 年12 月,顺义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2023 年 12 月 17 日,顺义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顺义科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顺义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
1李英顺3,260.3354.34
2兵景智造942.8515.71
3杭州雅琪格385.146.42
4嘉瑞融丰355.145.92
5赵建喆311.175.19
6协和聚坤283.454.72
7辽宁润合128.572.14
8盛京英才128.572.14
9辽宁中德111.431.86
10王德彪93.351.56
合计6,000.00100.00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股本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9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共有股东10名,包括 3名自然人股东及7 名机构股东,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李英顺3,260.3354.34
2兵景智造942.8515.71
3杭州雅琪格385.146.42
4嘉瑞融丰355.145.92
5赵建喆311.175.19
6协和聚坤283.454.72
7辽宁润合128.572.14
8盛京英才128.572.14
9辽宁中德111.431.86
10王德彪93.351.56
合计6,000.00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英顺直接持有顺义科技3,260.33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54.34%,杭州雅琪格持有顺义科技 6.42%股份,李英顺通过杭州雅琪格间接持有顺义科技 3.79%股份(李英顺直接持有杭州雅琪格 53.12%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英顺分别直接持有顺欣合伙、顺众合伙 63.67%、

38.00%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顺欣合伙、顺众合伙分别持有杭州雅琪格 6.67%、4.45%合伙份额并为其有限合伙人,李英顺通过顺欣合伙、顺众合伙间接持有杭州雅琪格 5.94%合伙份额)。综上,李英顺直接、间接持有顺义科技合计 58.13%的股份,并可合计控制顺义科技60.76%的表决权,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能够对标的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并实际支配标的公司行为,系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英顺的简历情况如下:

李英顺,女,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学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辽宁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长期从事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HM)研究及科研成果转化,任中国系统仿真学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常务委员、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仪表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99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沈阳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其间 2015 年1月至 2016 年10 月,于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2017 年4月至2020 年4月,任大连理工大学特聘研究员。2012 年6月至2023 年 12 月,任顺义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任顺义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兼任顺欣合伙及顺众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 年8月至今,兼任杭州雅琪格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顺义科技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标的资产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为顺义科技 51.00%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管理层人员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10

根据上市公司与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等4位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管理层人员主要安排如下:

标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3名,其中上市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李英顺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所议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具体审议事项及审议标准按照标的公司届时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董事长由上市公司提名董事担任,总经理由李英顺提名人员担任,上述相关人员不得被无故罢免;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继续负责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保持稳定。如李英顺提名人员存在丧失劳动能力、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或标的公司利益或从事严重不利于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之行为的,上市公司有权立即解任李英顺提名人员在标的公司的相关职务,李英顺可新提名合适人员担任相关职务。

标的公司设1名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人选由上市公司负责推荐,全面负责标的公司的财务工作,具体包括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批等,且应将所有银行审核Ukey交由财务总监审核办理。标的公司应成立内审部,内审部负责人由上市公司负责推荐,其履职的具体工作直接向标的公司董事会汇报,内审人员的薪酬及内审活动相关的差旅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标的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及权限如下:(1)财务监督与风险控制:审核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监控重大财务决策和资金流动,防范财务风险和舞弊行为,保管并监督使用财务专用章。(2)财务整合与规划:主导并购后标的公司的财务整合工作,包括统一会计政策、财务系统对接、资产清查和评估等;制定长期财务规划,支持企业的战略发展。(3)成本控制与效益提升:分析标的公司的成本结构,提出成本控制措施和效率提升方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4)合规与信息披露:确保标的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与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的关系,维护企业的合规形象。(5)审批权:对标的公司的财务支出、投资决策、资产处置、所有对内对外合同签署等事项拥有审批权,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合规性。(6)报告权:定期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及股东报告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提供专业的财务分析和建议。(7)建议权:参与标的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为管理层提供财务方面的专业建议,影响企业的战略方向和运营策略。(8)人事权:拥有标的公司财务部人员绩效考核权、财务人员招聘及任免权,以保证财务部相关职能的顺利实现。

除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负责人以外的管理团队人员由李英顺提名,上市公司与李英顺协商一致情况下,可扩大管理团队人数并提名增加人员。前述人员均由标的公司董事会任免。业绩承诺期内,如相关人员不存在丧失劳动能力、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利益或从事任何不利于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的行为,董事会不得无故解聘其职务。交割日后,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应努力维护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管理、品牌管理的稳定性等。

三、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陆铖智能

企业名称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396545938B
法定代表人郭占男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312室
成立时间2014年7月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刀具制造;刀具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器辅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顺义科技持股100%

(二)大工先进

企业名称沈阳大工先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109THX5R
法定代表人李英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4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械、电子、材料、自动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电子产品及配件、自动化产品及配件设计、制造、维修、销售;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检测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复合材料、轻量化材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嵌入式系统、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和维护;电脑维护、维修;电池产品技术开发、销售;模具、产品模型、检具设计、技术服务、制造、销售;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钢材)、一般劳保用品、汽车配件、石油设备销售;帆布制品及标准件、紧固件制造、销售;纺织产品、塑料制品、纸制品、木制品销售;机动车辆修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防设备、照明设备、防雷设备、供电设备技术开发、制造;金属制品、轮胎、橡胶制品制造、销售;仿真模拟器、传感器技术开发、制造、销售;通讯设备、无线电设备及配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顺义科技持股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绝对值占同期相应财务指标 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在业务布局方面,陆铖智能系标的公司开展模拟仿真业务的主体之一,也是布局“人工智能+”及民品业务的重要载体,下设“算法开发部”、“模拟仿真系统部”、“电子信息系统部”等部门。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顺义科技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469.92429.44-5,040.4892.15%
机器设备1,330.17328.91-1,001.2675.27%
运输工具187.51172.47-15.038.02%
办公设备及其他449.36254.32-195.0443.40%
合计7,436.951,185.14-6,251.8184.06%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房屋建筑面积( $m^{2}$ )使用期限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辽(2025)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45404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3-1号4,736.652011.06.14-2061.06.13否
2顺义科技辽(2025)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33521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3-2号8,032.92011.06.14-2061.06.13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在其拥有《不动产权证书》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3 号地块拥有的北门卫室及泵房(建筑面积 50.02 ㎡)、东门卫室(建筑面积29.1 ㎡)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上述无证房屋事宜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面积较小,其建设在顺义科技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之上,不存在权属争议;该等房屋未用于生产经营,可替代性较高。上述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此外,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因无证房产事项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拆除、罚款等),其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标的公司或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相关罚款,确保公司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房屋共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房屋所有权证号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1陆铖智能沈阳国际软件园亨达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D09号楼311、312、313房间辽(2022)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457249号2026.01.01-2026.12.31办公
2陆铖智能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D09号楼320房间2026.01.01-2026.12.31办公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其子公司拥有1项土地使用权,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证编号坐落面积(m2)性质用途终止日期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辽(2025)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08728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3号34,701.18出让工业用地2061.06.13否

(2)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拥有4项境内注册商标,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证载权利人商标注册号商品类别取得日期有效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416796369类2021.08.142031.08.13原始取得否
2陆铖智能陆铖824643657类2025.08.282035.08.27原始取得否
3陆铖智能陆铖824604099类2025.09.072035.09.06原始取得否
4陆铖智能陆铖8247091842类2025.09.142035.09.13原始取得否

(3)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

利 57 项(含国防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基于物联网的水塔水位远程智能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493878.42012.11.28受让取得否
2顺义科技基于物联网的锅炉供暖智能控制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ZL201410420920.92014.08.25原始取得否
3顺义科技蓄电池电动平车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172546.X2015.04.13原始取得否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顺义科技矿用液态二氧化碳防灭火装备系统及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458557.42015.07.30原始取得否
5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顺义科技一种基于PLC的火车停车保温系统发明专利ZL201610258345.62016.04.22原始取得否
6顺义科技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变频恒压供水智能控制系统发明专利ZL201610258222.22016.04.22原始取得否
7顺义科技一种低功耗智能CCD重锤料位检测系统发明专利ZL201610256728.X2016.04.22原始取得否
8顺义科技、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学院一种基于路径优化的装甲车电缆故障检测系统发明专利ZL201710163234.12017.03.19原始取得否
9顺义科技一种通用型充电站及其充电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411354.92017.06.05受让取得否
10顺义科技一种坦克武器系统状态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0306710.X2019.04.17原始取得否
11顺义科技一种用于装甲车故障分析的制动装置发明专利ZL202010929674.52019.09.26受让取得否
12顺义科技一种润滑油磨粒在线监测与评估的系统及方法发明专利ZL202010352461.02020.04.28原始取得否
13顺义科技一种蓄电池智能充电装置发明专利ZL202011489696.02020.12.16原始取得否
14顺义科技一种战车分队健康管理装置发明专利ZL202110696343.62021.06.23原始取得否
15顺义科技Oil and working condition data-based power unit failure diagnosis method发明专利LU5009012021.11.24原始取得否
16顺义科技一种综合传动装置转向系统故障诊断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ZL202111573363.02021.12.21原始取得否
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顺义科技一种底盘发动机故障预测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ZL202111589127.82021.12.23原始取得否
18顺义科技建立曲轴轴承磨损程度预测模型及预测方法和相关装置发明专利ZL202210903822.52022.07.28原始取得否
19顺义科技一种瞄准镜系统的状态评估方法及状态评估系统发明专利ZL202211403115.62022.11.10原始取得否
20顺义科技无人扫雷车故障诊断方法发明专利ZL202310792426.42023.06.30原始取得否
21顺义科技、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士官学校质量体轨迹测量方法发明专利ZL202311109930.62023.08.31原始取得否
22顺义科技一种基于ITSOBP的综合传动装置故障预测算法发明专利ZL202410160662.92024.02.05原始取得否
23顺义科技一种基于IMPA-RF的火控系统故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410200695.12024.02.23原始取得否
24顺义科技一种灭火瓶模拟与检测装置发明专利ZL202410329764.92024.03.22原始取得否
25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顺义科技轴承磨损程度诊断方法、设备、介质及产品发明专利ZL202410706834.82024.06.03原始取得否
26顺义科技一种火控计算机电源模块故障诊断方法发明专利ZL202410796018.02024.06.20原始取得否
27顺义科技基于IGOA-XGBoost的火控系统故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411052280.02024.08.02原始取得否
28顺义科技一种基于IEGO-RF的炮控箱故障诊断方法发明专利ZL202411206446.X2024.08.30原始取得否
29顺义科技一种基于MBKA-GBDT的陀螺仪组故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411225913.32024.09.03原始取得否
30顺义科技一种基于IHBA-RF的陀螺仪组故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411686931.12024.11.25原始取得否
31顺义科技基于IMTBO-LightGBM的观瞄系统电源模块故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344284.42025.03.24原始取得否
32顺义科技一种传动箱的磨损状态评估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422770.32025.04.07原始取得否
33顺义科技一种基于ISBOA-Adaboost的交流机故障诊断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450154.92025.04.11原始取得否
34顺义科技基于IPKO-LightGBM的火控计算机电源模块故障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450201.X2025.04.11原始取得否
35顺义科技一种车辆齿轮箱的状态评估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527031.02025.04.25原始取得否
36顺义科技一种基于KPCA-IBWO-KELM的陀螺仪组状态评估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660499.72025.05.22原始取得否
37顺义科技一种装备装填系统故障诊断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0676974.X2025.05.26原始取得否
38顺义科技一种电池健康状态估计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1187089.12025.08.25原始取得否
39顺义科技基于参数耦合及数字孪生的润滑油粘度监测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ZL202511357644.02025.09.23原始取得否
40顺义科技考虑拆装作业影响的装甲车辆动力系统空间布局优化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1374722.82025.09.25原始取得否
41顺义科技基于逆运动学的虚拟人人体关节运动控制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1393719.02025.09.28原始取得否
42顺义科技一种柴油发动机异常磨损诊断系统发明专利ZL202511704775.12025.11.20原始取得否
43顺义科技一种锂离子电池容量预测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1747006.X2025.11.26原始取得否
44大连理工大学、顺义科技基于改进YOLOv8的工业场景手势识别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ZL202511802713.42025.12.03原始取得否
45顺义科技基于振动台的加速度传感器的性能测试方法发明专利ZL202511971969.82025.12.25原始取得否
46大连理工大学、顺义科技基于点线特征融合的三维点云配准方法发明专利ZL202610033302.12026.01.12原始取得否
47陆铖智能四旋翼飞行器对角动力损失状态下的失控保护控制算法发明专利ZL201710606622.22017.07.24受让取得否
48大工先进一种航空发动机多工况下约束预测控制器的设计及调度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247693.82017.04.17受让取得否
49大工先进复合材料部件内腔侧壁根部装配孔的加工装置及加工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1374306.32017.12.19受让取得否
50大工先进履带步战车变速机构的健康预测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发明专利ZL202110481754.32021.04.30原始取得否
51顺义科技一种蒸汽锅炉的远程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620348041.42016.04.22原始取得否
52顺义科技一种低功耗智能CCD重锤料位检测系统实用新型ZL201620350209.52016.04.22原始取得否
53顺义科技一种基于物联网的变频恒压供水智能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219479.72017.03.07原始取得否
54顺义科技一种基于PLC的火车停车保温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213155.22017.03.07原始取得否
55顺义科技、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学院一种基于路径优化的装甲车电缆故障检测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265468.22017.03.19原始取得否
56顺义科技一种充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352193.12019.08.20原始取得否
57顺义科技一种装甲车辆润滑油磨粒在线监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678313.32020.04.28原始取得否
58顺义科技、陆铖智能一种装甲载具上使用的作战头盔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2651656.32020.11.17原始取得否
59顺义科技、陆铖智能一种背囊固定架实用新型ZL202023028158.X2020.12.16原始取得否
60顺义科技一种蓄电池智能充电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030564.X2020.12.16原始取得否
61顺义科技Method and system for status monitoring and fault early warning based on lubricating oil liquid实用新型20211047442021.08.05原始取得否
62顺义科技一种移动射击标靶实用新型ZL202320872283.32023.04.19原始取得否
63顺义科技一种手动档位模拟装置及模拟车辆实用新型ZL202320882412.72023.04.19原始取得否
64顺义科技一种用于检测烟幕弹发射装置控制电路的模拟弹实用新型ZL202321241639.X2023.05.22原始取得否
65顺义科技一种发电机的检测平台实用新型ZL202322265774.42023.08.23原始取得否
66顺义科技一种检测镜座平面度的轮廓扫描装置实用新型ZL202322315907.42023.08.28原始取得否
67顺义科技一种烟幕弹模拟装置实用新型ZL202323223037.42023.11.29原始取得否
68顺义科技一种蓄电池启动装置实用新型ZL202420528561.82024.03.19原始取得否
69顺义科技一种用于车辆灭火抑爆系统的火警模拟与传感器检测设备实用新型ZL202420528616.52024.03.19原始取得否
70顺义科技一种通用目标模拟装置实用新型ZL202420784559.72024.04.16原始取得否
71顺义科技一种基于万兆网络传输的数据处理板卡实用新型ZL202522282461.92025.10.29原始取得否
72顺义科技一种电缆进水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522373513.32025.11.10原始取得否
73顺义科技一种基于表面凝露检测的密封腔体水汽含量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522480790.42025.11.24原始取得否
74陆铖智能一种机械设备维修装置实用新型ZL202321757700.62023.07.05受让取得否
75陆铖智能一种具有抗拉扯功能的路由器实用新型ZL202322320739.82023.08.28受让取得否
76陆铖智能一种电路板测试装置实用新型ZL202322412722.52023.09.06受让取得否
77陆铖智能一种基于卫星通信的数据传输装置实用新型ZL202322659364.82023.09.30受让取得否
78陆铖智能一种防撞交换机实用新型ZL202322685531.62023.10.08受让取得否
79陆铖智能一种防爆交换机实用新型ZL202322685548.12023.10.08受让取得否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国防专利等相关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4)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114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名称登记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顺义排档闭锁器检测仪软件 V1.02017SR3778222015.03.092015.03.09原始取得否
2顺义科技顺义航向仪电源盒检测装置软件 V1.02016SR2584622015.07.182015.07.18原始取得否
3顺义科技顺义 PWM 脉宽调速控制原理示教板软件 V1.02016SR2584682015.07.182015.07.18原始取得否
4顺义科技顺义 96A 式坦克武器系统状态监测设备软件 V1.02016SR2584532015.07.182015.07.18原始取得否
5顺义科技顺义96A式坦克武器系统电缆检测设备软件V1.02016SR2584582015.07.182015.07.18原始取得否
6顺义科技顺义96A式坦克红外热像仪电气性能检测仪软件V1.02016SR2584652015.07.182016.09.13原始取得否
7顺义科技顺义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软件V1.02018SR2740412017.01.172017.01.17原始取得否
8顺义科技顺义综合电子系统检测设备软件V1.02018SR5796342017.07.122017.07.12原始取得否
9顺义科技顺义上反稳像式火控系统检测仪软件V1.02018SR2610862017.09.112017.09.11原始取得否
10顺义科技顺义野战便携式智能充电机软件V1.02019SR08171622018.10.242018.10.28原始取得否
11顺义科技顺义自动恒流充电机软件V1.02021SR00148692018.12.032019.01.01原始取得否
12顺义科技顺义智能快速充电机软件V1.02019SR08171702019.03.152019.03.15原始取得否
13顺义科技顺义油液综合监测软件V1.02020SR02655262019.08.152019.08.31原始取得否
14顺义科技顺义电机系统综合试验台软件V1.02021SR02400882019.10.102019.12.06原始取得否
15顺义科技顺义XX坦克火控计算机分系统检测台软件V1.02021SR09017212020.01.032020.01.03原始取得否
16顺义科技顺义某型装备特情处置训练研究软件V1.02021SR13761012020.07.012020.08.28原始取得否
17顺义科技顺义基于频谱分析的装甲装备火控系统健康管理设备软件V1.02023SR02631662020.10.092020.10.09原始取得否
18顺义科技顺义某型自行加榴炮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软件V1.02021SR15872592020.11.022020.11.09原始取得否
19顺义科技顺义火控系统综合检测平台软件V1.02023SR03714902021.01.042021.01.10原始取得否
20顺义科技顺义车长综合操控面板检测装置软件V1.02023SR03405802021.05.302021.05.31原始取得否
21顺义科技顺义XX突击车武器系统维修训练模拟器软件V1.02023SR03714912021.07.012021.07.02原始取得否
22顺义科技顺义健康管理模块软件V1.02023SR04274782021.07.272021.07.27原始取得否
23顺义科技顺义自行加榴炮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软件V1.02022SR15103632021.09.102021.10.15原始取得否
24顺义科技顺义装甲车辆动态三防超压流量多参数综合检测平台软件 V1.02022SR14796302021.10.122021.10.14原始取得否
25顺义科技顺义装甲装备火控系统可靠性评估软件V1.02023SR02585622021.11.032021.11.04原始取得否
26顺义科技顺义便携式火控系统检测设备软件 V1.02023SR04834332021.11.042021.11.04原始取得否
27顺义科技顺义便携式自动灭火抑爆系统通用检测仪软件 V1.02023SR03672422021.12.032021.12.03原始取得否
28顺义科技顺义综合传动装置检测系统软件 V1.02023SR02643152022.02.142022.02.14原始取得否
29顺义科技顺义XX牵引高炮武器系统火控系统数据传输系统测试仪软件V1.02022SR15129842022.05.062022.05.06原始取得否
30顺义科技顺义镜控系统状态监测与数据分析实验平台软件 V1.02023SR03608182022.05.132022.05.16原始取得否
31顺义科技顺义炮控系统状态监测与数据分析实验平台软件 V1.02023SR03608192022.05.252022.05.26原始取得否
32顺义科技顺义XX式轮式步兵战车武器系统维修训练模拟器软件 V1.02023SR03918402022.06.022022.06.03原始取得否
33顺义科技顺义基于人工智能与分析驱动的装甲装备预测维修系统软件V1.02023SR04456952022.08.012022.08.03原始取得否
34顺义科技顺义发射装置检查仪检测维修装置软件V1.02023SR06153092022.09.012022.09.01原始取得否
35顺义科技顺义灭火抑爆系统检测仪软件 V1.02023SR06153072022.10.132022.10.24原始取得否
36顺义科技顺义烟幕发射装置检测仪软件 V1.02023SR06153062022.11.022022.11.03原始取得否
37顺义科技顺义XX自行火箭炮发控时序检测仪软件V1.02023SR13912802022.11.032022.11.03原始取得否
38顺义科技顺义便携式制氧机检测仪软件 V1.02023SR06153082022.12.012022.12.01原始取得否
39顺义科技一种牵引高炮武器系统同步联动测试设备软件 V1.02023SR13555562022.12.022022.12.02原始取得否
40顺义科技顺义驾驶员任务终端测试平台软件 V1.02023SR09802792022.12.072023.03.08原始取得否
41顺义科技顺义三防装置检测设备软件 V1.02023SR06153102022.12.092022.12.12原始取得否
42顺义科技顺义XX火控系统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设备软件V1.02023SR09719292023.03.012023.03.01原始取得否
43顺义科技顺义火控系统综合检测装置软件V1.02023SR12721592023.03.102023.03.10原始取得否
44顺义科技顺义非标电机综合检测设备软件V1.02023SR13912452023.04.032023.04.03原始取得否
45顺义科技顺义电起动装置综合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1057452023.11.022023.11.02原始取得否
46顺义科技顺义电气控制及报警装置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1057502023.10.102023.10.10原始取得否
47顺义科技顺义非标电机综合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1057492023.10.112023.10.11原始取得否
48顺义科技顺义发电装置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2778602023.10.112023.10.11原始取得否
49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电路板检测仪软件V1.02024SR12937572023.09.012023.09.01原始取得否
50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检测软件V1.02024SR13790562023.12.252023.12.25原始取得否
51顺义科技顺义一种驾驶员视线检测系统软件V1.02024SR15087282024.08.012024.08.01原始取得否
52顺义科技顺义一种车辆工况参数采集盒试验台软件V1.02024SR15079992024.05.082024.05.08原始取得否
53顺义科技顺义一种工况计算机整机/电路板试验软件V1.02024SR15169012024.05.082024.05.08原始取得否
54顺义科技顺义一种原地发动信息采集设备软件V1.02024SR15215122023.09.072023.09.07原始取得否
55顺义科技顺义一种传动控制盒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6806942023.12.062023.12.06原始取得否
56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终端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6835002023.10.032023.10.03原始取得否
5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顺义科技基于振动信号的旋转机械系统故障诊断软件V1.02024SR17779542024.08.13未发表原始取得否
58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电源变换器综合检测仪软件V1.02024SR18587172023.12.012023.12.01原始取得否
59顺义科技顺义一种上反组件检测控制箱软件V1.02024SR21234962023.12.122023.12.12原始取得否
60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稳瞄控制组合调试仪软件V1.02024SR21285472023.10.102023.10.10原始取得否
61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综合保障盒检测设备软件V1.02025SR00340822023.12.072023.12.07原始取得否
62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电源计数器整机检测装置软件V1.02025SR00325052023.12.062023.12.06原始取得否
63顺义科技顺义一种稳瞄系统调试检测仪软件 V1.02025SR00913332023.11.032023.11.03原始取得否
64顺义科技顺义一种驾驶舱遗忘物检测系统软件 V1.02025SR07613772025.01.012025.01.15原始取得否
65顺义科技人机交互维修导引系统软件 V1.02025SR09005102025.04.07未发表原始取得否
66顺义科技顺义周转箱智能存储系统软件 V1.02025SR12173662024.05.062024.05.06原始取得否
67顺义科技顺义一种车辆信息采集解析系统软件 V1.02025SR13560352025.04.302025.04.30原始取得否
68顺义科技顺义一种底盘故障诊断系统软件 V1.02025SR19194682025.08.13未发表原始取得否
69顺义科技一种装备健康管理系统验证评价技术系统软件 V1.02025SR21165802025.08.01未发表原始取得否
70顺义科技一种控制箱检测设备软件 V1.02025SR24584212025.09.242025.09.24原始取得否
71顺义科技一种综合电源试验器软件 V1.02025SR24583892025.09.092025.09.09原始取得否
72顺义科技一种三防装置检测设备软件 V1.02025SR24583692025.09.162025.09.16原始取得否
73顺义科技一种驱动箱检测仪软件 V1.02025SR24583212025.09.152025.09.15原始取得否
74顺义科技基于大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健康趋势建模平台 V1.02026SR01299462024.04.182024.04.18原始取得否
75顺义科技边缘计算驱动的实时状态感知与智能决策系统 V1.02026SR01296342024.03.152024.03.15原始取得否
76顺义科技边云协同架构下的健康评估与能效优化系统 V1.02026SR01465312024.05.142024.05.14原始取得否
77顺义科技基于边缘计算的智能异常检测与故障预测平台 V1.02026SR01467242024.06.132024.06.13原始取得否
78顺义科技大数据驱动的健康状态可视化分析与预警平台 V1.02026SR01676922024.07.252024.07.25原始取得否
79顺义科技智能装置健康参数自适应调节系统 V1.02026SR01677442024.08.082024.08.08原始取得否
80顺义科技一种板级检测设备软件 V1.02026SR01827852025.10.082025.10.08原始取得否
81顺义科技基于多模态数据融合的健康智能诊断与协同优化平台 V1.02026SR01921802024.09.112024.09.11原始取得否
82顺义科技基于大数据的健康趋势预测与维护策略生成系统V1.02026SR01922042024.10.112024.10.11原始取得否
83顺义科技基于边缘计算的关键目标识别跟踪试验平台V1.02026SR01964172024.12.102024.12.10原始取得否
84顺义科技基于装备PHM关键任务的多智能体工作流系统V1.02026SR02140802025.02.082025.02.08原始取得否
85顺义科技基于大模型与知识图谱的维修工单智能审定与推荐平台V1.02026SR02237492025.01.202025.01.20原始取得否
86顺义科技指控通讯仿真及导调系统V1.02026SR02243672025.11.222025.11.22原始取得否
87顺义科技通讯仿真场景搭建管理系统V1.02026SR02246652025.12.012025.12.01原始取得否
88顺义科技大模型一体化智能数据服务与保障管理系统V1.02026SR02331492025.03.102025.03.10原始取得否
89顺义科技基于大模型的装备智能维护策略生成系统V1.02026SR02337642025.04.092025.04.09原始取得否
90顺义科技装备PHM本地知识库检索增强生成系统V1.02026SR02500542025.05.092025.05.09原始取得否
91顺义科技一种基于视觉特征提取的动力能源系统维修缺陷检测验证软件V1.02026SR02560292025.11.25未发表原始取得否
92顺义科技基于大模型的PHM维护知识问答系统V1.02026SR02521552025.06.192025.06.19原始取得否
93顺义科技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系统V1.02026SR02709492025.08.072025.08.07原始取得否
94顺义科技装备数据采集管理平台V1.02026SR02854802024.10.012024.10.01原始取得否
95顺义科技一种动力装置油液综合监测系统软件V1.02026SR03107472025.12.18未发表原始取得否
96顺义科技一种灭火抑爆系统检测设备软件V1.02026SR03852572025.10.092025.10.09原始取得否
97陆铖智能健康管理采集板卡软件V1.02024SR08118102022.05.182022.06.11原始取得否
98陆铖智能陆铖一种装备专用检测板卡FPGA软件V1.02024SR07693832023.10.112023.10.11原始取得否
99陆铖智能陆铖一种射击训练模拟器软件V1.02024SR07597072023.11.012023.11.02原始取得否
100陆铖智能异构模拟器综合管理软件 V1.02024SR07541802023.07.232023.08.08原始取得否
101陆铖智能辅助驾驶一体化管理系统 V1.02024SR07542092023.10.092023.11.02原始取得否
102陆铖智能装甲车健康管理系统软件 V1.02024SR07541932021.07.032021.09.01原始取得否
103陆铖智能电台通信指挥模拟训练系统软件 V1.02024SR07541692022.09.272022.10.15原始取得否
104陆铖智能增强现实远程指挥软件 V1.02024SR07542002023.03.162023.05.08原始取得否
105陆铖智能陆铖一种加油车故障诊断与预测软件 V1.02024SR07328642023.12.012023.12.01原始取得否
106陆铖智能陆铖一种自行火炮仪表检测仪软件 V1.02024SR07314902024.01.112024.01.11原始取得否
107陆铖智能陆铖一种扫雷排爆无人车模拟训练系统软件 V1.02024SR07317952024.01.042024.01.04原始取得否
108陆铖智能陆铖炮塔镜座位置度检测系统软件 V1.02024SR07175182024.01.252024.01.25原始取得否
109陆铖智能陆铖火炮最大速度检测装置软件 V1.02024SR07108272024.01.252024.01.25原始取得否
110陆铖智能陆铖一种装备体系化数据采集板卡动态链接库软件 V1.02024SR06600842023.10.092023.10.10原始取得否
111陆铖智能陆铖一种新型战车智能运维与健康管理系统软件 V1.02024SR06426732023.09.012023.09.04原始取得否
112陆铖智能陆铖一种油液颗粒计数器软件 V1.02024SR06433092023.08.012023.08.03原始取得否
113陆铖智能陆铖电台通信指挥模拟训练系统软件 V1.02024SR07115012024.01.252024.01.25原始取得否
114陆铖智能陆铖一种自动装填工作流程与原理演示交互系统软件 V1.02024SR21525342023.10.242023.10.24原始取得否

(5)作品著作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1项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作品名称登记号登记日期首次发表日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作登字-2020-F-010009012020.03.162012.06.09原始取得否

(6)域名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所有人域名备案证号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1顺义科技syshunyikeji.com辽ICP备14000608号-22019.01.09-2029.01.09原始取得否

(7)技术许可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资产的情况,存在2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权。根据顺义科技与某高校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上述2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的许可范围仅针对某项目承制的具体项目产品,使用期限及专利有效期均能覆盖产品采购合同约定期限。双方合作关系良好,未出现违约、纠纷事项,本次交易不会影响标的公司对上述专利的许可使用。上述被许可专利所应用产品产生的收入占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标的公司其他产品未应用上述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上述2 项被许可使用专利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3、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概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顺义科技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金额(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0.007.97%
应付票据28.800.09%
应付账款14,556.9746.44%
合同负债4,974.2115.87%
应付职工薪酬443.591.42%
应交税费803.872.56%
其他应付款211.330.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330.04%
其他流动负债7,674.2324.48%
流动负债合计31,206.3399.5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141.840.45%
非流动负债合计141.840.45%
负债合计31,348.17100.00%

2、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授信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其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及对外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授信合同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授信额度(万元)授信期间授信用途担保方式
1顺义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5,000.002026.03.18-2027.03.18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无担保
2顺义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3,000.002026.03.13-2027.03.12开展票据池业务顺义科技以其合法持有并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3顺义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2,000.002026.03.13-2027.03.12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无担保
4顺义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3,000.002025.10.24-2026.10.24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无担保

2、对外担保合同

序号出质人质权人质押担保范围质物质押期间
1顺义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质权人根据《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出质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追讨债权及实现质权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顺义科技合法持有并经质权人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从《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五、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已就其生产、经营取得了必需的业务资质、证照、许可,具体如下:

序号持证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机构有效期限
1顺义科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顺义科技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2月至2029年1月
3顺义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52100102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5年12月8日-2028年12月8日
4顺义科技软件产品证书(顺义上反稳像式火控系统检测仪软件V1.0)辽RC-2024-0368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24年12月28日-2029年12月27日
5顺义科技软件企业证书辽RQ-2025-0219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25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7日
6顺义科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辽排水字第A011400097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部(审批服务部)2025年12月17日-2030年12月16日
7顺义科技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6E00237R201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4月10日-2029年4月9日
8顺义科技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023ITSM037R1MN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12月5日-2026年11月26日
9顺义科技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3IS22180082R1M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3年12月5日-2026年11月26日
10顺义科技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H003-2025En2355广汇联合(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1日-2028年10月30日
11顺义科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CQCS2025667015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2025年11月28日-2028年11月27日
12顺义科技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5IP200295R2M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2026年1月28日至2029年1月27日
13顺义科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426S00224R201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4月10日-2029年4月9日
14顺义科技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认证-GLProSolution2024年5月31日-2027年5月31日
15顺义科技食品经营许可证JY32101060017468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3日-2029年11月12日
16陆铖智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21001179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4年11月27日-2027年11月26日
17陆铖智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5424E0822R0S辽宁卓信认证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2027年12月15日
18陆铖智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C-E-2025-5509-R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至2028年12月16日
19陆铖智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5424S0823R0S辽宁卓信认证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2027年12月15日
20陆铖智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C-O-2025-5271-R北京国标联合认证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至2028年12月16日

注 1:标的公司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 号)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除上述资质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具备相关的军工资质证书,能够满足公司军工业务的资质要求,相关军工资质证书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二)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

“小巨人”企业。

标的公司产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属于军工行业。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1 智能测控装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之“其他专用仪器制造(C402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标的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此外,标的公司产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属于军工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与规划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推进产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行业体制改革,促进行业技术发展和进步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
科学技术部负责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国家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
国防科技工业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军工电子管理等,并负责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防科工局承办的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主要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着力构建由军委装备部门集中统管、军种具体建管、战区联合运用的体制架构。

(2)相关行业自律组织

相关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我国计算机仿真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其下属的中国系统仿真学会是推动和发展中国计算机仿真事业的重要社会团体,由全国范围内从事计算机仿真学科的专家、学者、科技工作者及单位组成。主要职能:负责对我国计算机仿真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重大问题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科技项目论证、开发、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标准和规范修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等。
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主要职责为开展政策研究并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行业标准与加强自律监督,为企业提供管理创新、人才培养、咨询等服务并推动国际合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并向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全方位推动国防工业领域的规范、创新与协同发展
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技术经济信息和市场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要职责为调查研究机械行业经济运行、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向政府反映行业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组织制定、修订机械工业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宣传贯彻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近年来,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对目前或未来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如下:

法规名称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2025年重要场所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岗哨,采取电子监控、身份识别、出入控制、车辆拦阻等技术防护措施,对进出的人员、交通工具、物品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危险物品检测;具有重大危险因素或者对安全防护、电磁防护、保密等有特殊要求的区域或者部位,应当采取电子监控、危险物品检测、预警探测、险情感应处置、防侦察监视等技术防护措施。
《军队装备试验鉴定规定》2022年按照面向部队、面向实战的原则,规范了新体制新编制下军队装备试验鉴定工作的管理机制;着眼装备实战化考核要求,调整试验鉴定工作流程,在装备全寿命周期构建了性能试验、状态鉴定、作战试验、列装定型、在役考核的工作链路;立足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改进试验鉴定工作模式,完善了紧贴实战、策略灵活、敏捷高效的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年对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和空防,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等作出法律规定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对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企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权、安全保密等事项的审查工作作出了相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2010年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对目前或未来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颁布时间颁布部门产业政策主要内容
2025年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壮大战略威慑力量,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推进新域新质作战力量规模化、实战化、体系化发展,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及反制能力建设,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升级改造。统筹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构建智能化军事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后勤。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紧国防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转化,加快先进武器装备发展。优化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提高军队院校办学育人水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方阵。实施军事理论现代化推进工程。深化战略和作战筹划,扎实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加强作战能力体系集成,创新战斗建设和运用模式,增强军事斗争针对性、主动性、塑造力。
2025年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支持端侧模型、开发应用工具链等技术突破,培育智能手机、电脑、平板、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终端。聚焦工业巡检、远程医疗等重点场景,加快增强现实/虚拟显示(AR/VR)可穿戴设备、脑机接口等新型终端的产业化、商业化进程。
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编制工业母机、机器人、仪器仪表等应用推广目录,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轨道交通、清洁能源、农业、建筑、采掘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2025年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制造业计量创新发展的意见以提升制造业计量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实现精密测量为目标,加快突破制造业计量关键技术和装备,建立健全先进的计量校准服务体系,形成高效的制造业计量服务网络,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2023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断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跃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转变。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研制一批专用智能检测装备。围绕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行业专用检测需求,支持用户牵头,产学研用跨学科、跨领域攻关,开展基于数字模型的正向设计,融合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研制开发一批专用智能检测装备。加强新材料、生物制造等新兴领域专用检测装备研制。
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围绕重点垂直行业领域,推动虚拟现实和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在设计、制造、运维、培训等产品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的应用推广,强化与数字孪生模型及数据的兼容,促进工业生产全流程一体化、智能化。发展支持多人协作和模拟仿真的虚拟现实开放式服务平台,打通产品设计与制造环节,构建虚实融合的远程运维新型解决方案,打造适配各类先进制造技术的员工技能培训新模式,加速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2021年中央军委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构建新型军事训练体系的决定》创新体系练兵模式,优化各层次各领域训练布局,突出指挥训练;完善军事训练运行管理,深化训练管理变革,健全训练计划管理,从难从严组训施训,严格训练考核评估,规范训练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和改进训练监察,抓实训练安全管理;加快军事训练条件建设,创新训练保障模式,创设逼真战场环境,开发先进训练手段。
2021年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2027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议指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二)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标的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覆盖装备的武器、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

图11

标的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常年承担军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军品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标的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多军兵种国防科技领域提供装备建设全寿命周期内的健康管理、智能检测设备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智能运维服务。目前,标的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为陆军装备提供多种产品及服务,同时基于在陆军装备领域的技术积淀,业务已开始向海军、空军及火箭军相关装备领域拓展。

标的公司在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的同时,组建了工业设计与智能系统部,积

极开拓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应用。

图12

在标的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陆军装备领域,产品实现较高比例的车辆类型及系统的覆盖,如下图所示。

图13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配备在主战坦克,步兵战车,轮式装甲车,轻型坦克,两栖突击车等装甲突击装备;自行加榴炮、车载榴弹、远程火箭炮、反坦克导弹、迫击炮等火力打击装备;机电维修车、野战炊事车、油料补给车等后勤保障装备;以及自行高炮、防空导弹等防空反导装备和无人侦察机、扫雷车、指挥通信车等其他陆战装备。

标的公司产品在陆军装备领域应用情况

标的公司开发并持续迭代的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系陆军较早定型列装的健康管理系统,对提升装备全寿命全维度实时智能运维水平具有较为重要的军事和经济效益,应用前景广阔。

标的公司技术成果展示

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1次

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

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

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

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

86项专利

发明专利57项(其中:国防专利7项)

实用新型

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

标准制定

陆军较早定型列装的装备健康管理系统提升装备全寿命全维度实时智能运维水平

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图14

辽宁省单项冠军企业

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科创中国”榜单新锐企业

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

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

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

辽宁省首批瞪羚企业

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次《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管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健康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待发布)》《机械振动、机器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第4部分:3MW以上流体薄膜轴承的燃气轮机(国家标准,起草中)《油液监测在线智能油液监测装置(团体标准、已实施)》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式(九三阅兵)

标的公司或核心人员获得了一系列技术荣誉与奖励,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1 次、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 1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 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 1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次、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在陆军装备领域,2022 年 9 月,标的公司实控人李英顺凭借“某健康管理系统论证及运用技术”荣获“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5 年 2 月,标的公司“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荣获“优秀创新产品奖”;2025 年8 月,标的公司“在线智能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国际先进)》(沈技产评【2025 年】第0022 号);2025 年 10 月,标的公司及核心技术人员郭占男凭借“特种车装备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仪器设备系统”荣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025 年11 月,标的公司凭借“便携式辅助维修诊断设备在装甲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管理中应用”获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设备智能运维优秀技术案例”;2026 年2月,标的公司“某型检测维修车”项目荣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标的公司及实控人李英顺凭借“航空发动机喘振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4 年度“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李英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主要完成人的“航空发动机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2025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展示了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积

淀及在国防装备领域的可拓展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7 项(含国防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并拥有软件著作权114 项。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在装备健康管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管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健康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待发布)》《机械振动、机器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第 4部分:3MW 以上流体薄膜轴承的燃气轮机(国家标准,起草中)》《润滑油质量多参量综合在线检测传感器(团体标准,已实施)》《油液监测在线智能油液监测装置(团体标准,已实施)》等多项标准,推动相关产品的标准化进程。

标的公司持续提升创新水平与技术能力,2019 年,获批“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首批瞪羚企业”;2021 年10 月,入选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 年,入选“科创中国”榜单新锐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2024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5 年,获评“辽宁省单项冠军企业”、“辽宁省绿色工厂”,充分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创新性及技术实力的认可。

近年来,标的公司多款产品配套的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及国家重大活动,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 周年阅兵式”(九三阅兵)。

2、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均基于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对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支撑作用如下图所示。

图15

标的公司历经多年研发与技术积淀,业务聚焦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模拟仿真系统四大产品类型,以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为核心技术平台,纵深研发形成八大核心技术:复杂系统变工况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多领域多物理场联合仿真技术、高集成度自主可控测量系统、基于油液多信息融合的装备故障诊断技术、战车分队健康管理及智能运维技术、武器系统同步采集技术、柔性健康管理技术、基于模拟仿真与健康管理的数字孪生技术。同时,依托故障诊断、自组网、传感器、数字孪生、变工况、现场总线、抗干扰等关键支撑技术,为装备提供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模拟仿真系统等产品与技术服务。

(1)智能检测设备

标的公司的智能检测设备产品包括各种检测仪、检测台、试验平台等,检测对象主要包括火控系统、炮控系统、观瞄系统、通信系统、底盘系统以及电气仪表等,目前主要集中在装备的日常保养、战时保障、故障维修等方向,可以提升装备关键部件、系统故障诊断的准确率和时效性,缩短战斗准备时间并提高了维修效率。目前标的公司现有智能检测设备百余种,多种军用智能检测设备已定型并配发。

智能检测设备在装备的日常保养、战时保障、故障维修等应用场景中带来的改进主要体现为:(1)随着电子信息等技术的不断发展,装备结构更复杂、技术集成度更高、保障模式更智能,为精准适配新一代主战装备、无人装备及信息化装备的发展需求,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始终聚焦提升装备检测的智能化、自动化与精准化水平,持续推进技术迭代升级;(2)随着我国新装备不断研制列装,装备的种类、数量越来越多,智能检测设备的列装配发提升了检测设备的标准化、通用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降低了使用人员的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3)随着当前装备的智能化、集成化水平不断提高,装备数量也不断增加,标的公司产品可以减少对于维修人员技术经验的依赖,提高检测维修效率,对战时、非战时均有军事和经济效益。

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产品搭载的模块、采用的部件或组件也有所不同。

以某型便携检测仪为例,其结构与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产品主要由主控单元模块和多个专用检测模块等构成。工作原理系通过专用检测模块获取对应装备部件的电信号,电信号通过总线将采集的数据传输给主控单元模块,主控单元模块灌装检测仪软件,软件集成智能诊断算法、专家规则库等,提取信号特征并进行分析,最终实现对80 余种设备进行数据检测和故障诊断。按照实际作战需求,不同产品按需求可集成不同功能模块以形成更为复杂的功能。

图16

标的公司已具备智能检测设备总体研制能力,通过总体设计、检测组件设计、信号处理电路设计、控制组件设计、结构设计、软件设计等掌控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定制化采购和检测进行过程管控,最终由标的公司进行总装或分系统组装并交付客户。

应用情况示意批量生产
C系统便携式检测设备数据传输系统测试仪油液质量综合检测仪F系统综合检测与训练平台
某型便携检测仪某型通用检测仪
试制产品
A系统检测设备B系统检测设备便携式铁谱检测仪油液污染度检测仪便携式导航检测仪能源动力系统集控装置检测工具维修训练平台D系统检测平台发动机负载试验台液压组件综合试验台燃油分配器性能试验台油液检测台推力试验系统多机协同态势感知技术研究能源系统技术研究H机器人辅助系统开发
典型产品示意图某型便携检测仪某型通用检测仪

注:图片非实际产品图(仅供示意)。

(2)健康管理系统

健康管理系统从适应武器装备全域机动、立体攻防运用特征入手,通过智能传感及检测技术,实时监测关键功能部件故障发生,可以随车对车辆状态进行有效的故障诊断,对装备状态进行健康管理,协助维修保障人员实现单部件及多部件的离线和在线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故障定位、维修信息推送、关重部件寿命预测和故障隐患预警等功能,提高装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并且使装备的维修难度降低,节约成本,提高装备的维修保障能力;同时,针对部队实战化训练中装备动用频次提高、使用强度持续加大的特征,利用健康管理系统将得到的装备剩余使用寿命信息和维护计划需求相结合,支撑装备作战和保障效能需求,从而提升持续作战能力、实现基于状态视情维修保障的目的。标的公司参与陆军装甲装备多型健康管理系统研制,承担健康管理系统中多部件研制任务并已批量生产,成果已在多种新型装备中推广应用,提升了火炮、坦克、无人装备、装甲车、指挥车、侦察车、后勤保障车等装备的智能运维水平。

健康管理系统解决的核心需求为:(1)随着我国装备智能化、信息化、集成化水平越来越高,故障诊断及定位要求越来越高,靠传统的人工+通用仪器仪表的方式定位难度大、时间长;(2)从国内外装备发展角度,目前欧美新一代装备已经开始大规模应用健康管理系统,为对标国际装备,配齐相关需求,提升我国装备战斗力,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的研制及落地需求越来越迫切;(3)解决装备维保备件在战时及平时的采购供给问题、减轻后勤保障压力,提高装备完好率和妥善率;(4)当前装备故障诊断、维修业务及相关技术研究中,存在数据量分散、不互通、缺乏系统级平台级解决方案等问题;(5)采用基于状态的视情维修,实现装备精准保障与智能运维,减少检修不及时或维保过度等情况,提升装备维修保障的整体军事、经济效益。

健康管理系统主要包含系统软件、传感器、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等。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标的公司产品搭载的模块、采用的部件或组件也有所不同。以某型轮式车辆健康管理系统为例,产品主要由传感器、车载数据采集系统、数据记录仪、车载健康管理软件、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含软件)等构成。系统工作原理系通过标的公司配备的传感器、采集系统、车辆自身传感器及总线获取车辆整体数据,再将数据传输至车辆健康管理系统软件及数据记录仪,车辆健康管理系统软件根据实时数据进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维修意见推送等,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通过采集数据记录仪中数据进行单车及集群车辆的故障诊断、预测及数据分析管理等。按照装备的实际作战需求,不同产品按需求可集成不同功能模块以形成更为复杂的功能。

标的公司已具备复杂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的总体研制能力,通过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环节掌控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定制化采购和检测进行过程管控,最终由标的公司进行总装或分系统组装并交付客户。

图17

(3)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主要包含装备保障、维修单位保障及机电能源系统业务。装备保障业务系为部队临时布防和装备运行保障提供安防系统、数字化车场设备及系统、保障设备及工具等,能够实现军营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装备使用效能,降低装备平时故障发生率。维修单位保障主要包括为装备维修保障单位提供专用智能产线及特种维修检测设备、不同功能定制化模块的设计、制造、调试业务,同时,标的公司还为国内装备维修保障单位提供在修装备的子系统或部分电子设备的维修、维护及调试业务。机电能源系统业务主要为装备提供机电复合产品、能源动力产品,包含伺服驱动系统、液压油源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并在试制锂电池组(钠离子、磷酸铁锂、钛酸锂)及电池管理系统(BMS)等,为我国下一代装备提供先进的驱动控制系统和能源动力系统,助力装备的作战能力升级。产品覆盖基层部队、装备维修保障单位等。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主要解决的核心需求为:(1)针对部队作训过程中装备保障的信息化、通用化、系列化需求,标的公司产品有助于提升作训中的布防效率和资源使用效率,保障装备的战备完好率;(2)针对维修单位对于智能电子设备维修及检测能力存在特定需求时,标的公司具备资深智能化产品开发经验,可以为相关单位提供维修服务,同时通过提供专用智能产线及特种维修检测设备助力维修单位的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升。

随着我军装备的代际升级,新作战装备、保障装备对自动化、复合动力的需求逐渐增多,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对应不同的客户需求,具体涉及的部件、参与环节及对应产品类型情况如下。

客户需求具体产品标的公司主要参与环节
临时布防安防监控系统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车场信息化数字化车场硬件及软件平台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部件及组件维修维修服务检测及故障定位、原材料采购、维修、验证
维修线智能化智能产线总体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新型装备伺服系统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新型装备锂电池组(钠离子、磷酸铁锂、钛酸锂)及电池管理系统(BMS)(注:阶段为试制)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标的公司维修保障设备的应用情况及典型产品示意,如下图所示。

应用情况示意批量生产
安防监控系统能源动力系统专用维修工具光学校准装置 自动恒流充电机
试制产品
锂电池组(钠离子、磷酸铁锂、钛酸锂)电池管理系统(BMS)压紧及传动系统高压电源系统周界安防系统发动机装配线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动态数据自动采集设备
典型产品示意图安防监控系统锂电池组(试制)
周界安防系统(试制)智能产线(待推广)

注:图片非实际产品图(仅供示意)。

(4)模拟仿真系统

模拟仿真系统主要包括装备操作仿真训练平台、维修操作仿真训练平台、装备科研仿真平台及模拟训练弹。其中装备操作仿真训练平台能够模拟仿真装备的机动、火控、信息传递等多个子系统的工作原理及实操流程,在不损耗装备的摩托小时、炮管发射寿命及规避实操电子信号的情况下,让士兵能够实际了解并熟悉装备的各项性能。维修操作仿真训练平台采用 VR、AR 等技术通过模拟装备的主要子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流程,在不拆解装备的情况下,让部队的维修保障部门在平时能够充分理解装备各个子系统的工作流程、结构原理及维修方法并可实现维修过程的数字化导引,保证在战时能够快速诊断装备故障点并实施维修,在提高了装备出勤率的同时,也减轻部队后勤压力,提升了装备的使用经济效率。装备科研仿真平台主要通过多领域联合仿真、数字样机、硬件在回路仿真等技术为装备研制、科学技术研究提供平台级支撑。模拟训练弹主要通过低成本高安全性的手段,解决弹药原理教学、武器装备系统功能测试等问题。

模拟仿真系统解决的核心需求为:(1)随着我军装备动用使用、作训演训逐渐增多,模拟仿真训练设备作为实装训练的重要补充,有助于提高训练效率、降低装备训练损耗、丰富培训手段、模拟不同工况、降低训练物资成本消耗量;(2)对于装备维修教学、维修过程中存在资源数字化、导引智能化等需求,维修操作仿真训练平台能够对包括装填系统、武器系统、机械系统实现全流程数字化重构和维修信息的导入,实现虚拟教学、模拟维修,增强对真实装备的深入理解;(3)在装备新研过程中,通过应用数学物理仿真、数字样机和强实时仿真,在装备预研阶段即可以模拟实战状态、优化装备设计,有助于缩短装备研制周期,降低装备研制的成本。

模拟仿真系统对应不同的客户需求,具体涉及的部件、参与环节及对应产品类型情况如下:

客户需求具体产品标的公司主要参与环节
考核、训练驾驶、射击类模拟器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教学、检测模拟弹、训练弹总体设计、结构设计、定制化采购、组装、检测
维修过程智能导引基于增强现实的维修导引系统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装备研制验证数字化试车平台、硬件在回路仿真平台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算法开发、定制化采购、组装、调试、检测

标的公司模拟仿真系统产品的应用情况及典型产品示意,如下图所示:

应用情况批量生产
无人车模拟训练器分布式模拟训练器教学训练弹教学模型
试制产品
发动机硬件仿真平台基于三维可视化的发动机虚拟数字试车平台驾驶训练模拟器射击训练模拟器基于增强现实的火箭质量监控系统基于增强现实的人机交互维修导引系统
典型产品示意图
关键技术能力实现->科学问题代表产品

注:图片非实际产品图(仅供示意)。

3、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图18

4、标的公司设立以来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

标的公司的发展历程可分为起步积累阶段(2012-2015 年)、型号突破与体系构建阶段(2016-2019 年)、快速发展与体系成型阶段(2020-2023 年)、创新引领与智能升级阶段(2024 年至今)。

图19

(1)起步积累阶段(2012-2015 年):以智能化、通用化智能检测设备进入军品赛道

标的公司自 2012 年成立起,聚焦于军用智能检测设备的研发与生产,紧密围绕基层部队装备保障的实际需求,积极参与多款智能检测设备的研制工作。针对传统装备检测对维修人员技术经验依赖度高、自动化程度低、通用性差等痛点问题,标的公司确立了“智能化、通用化、标准化”的技术发展思路,成功研制并交付了多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检测设备,代表性产品包括电气部件检测设备、某系统实车综合试验平台、电缆检测仪等。这些产品不仅解决了部队“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的现实难题,更为后续参与型号项目、健康管理系统研制奠定了坚实的技术与工程基础。

(2)型号突破与体系构建阶段(2016-2019 年):从单机检测向健康管理系统跨越,同步拓展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

2016-2019 年,智能检测业务扩展至多系统、多部件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方面,2016 年参与型号装备健康管理系统论证,2019 年签订某装甲健康管理系统研制合同。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方面,2016 年某配载产品批量生产,便携式充电机研制完成,2019 年安防监控系统批量生产,初步形成覆盖装备全寿命周期的综合保障能力。模拟仿真系统方面,2019 年开展多型装备图册设计和模拟训练系统开发。

(3)快速发展与体系成型阶段(2020-2023 年):四大产品线全面布局,多型号研制与批量配发并举,产业链协同效应显现

2020 年-2023 年,形成四大产品线协同发展格局。。健康管理系统方面,油液传感器、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等成为核心增长点。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方面,设备维修业务增长,开发了整车级维修保障等新的增长点。模拟仿真系统方面,2021 年参与无人车模拟训练器研制,2022 年多系列教学模型批量生产,2023 年多领域联合仿真的硬件在环平台研制。

(4)创新引领与智能升级阶段(2024 年至今):AI 赋能装备全寿命保障,预研与批产项目并进,产品开始迈向平台化系列化

本阶段,AI 赋能装备全寿命保障。智能检测设备方面,多款新型检测设备配发部队。健康管理系统方面,承担多项 AI+预研项目,完成海军某系统 PHM垂直领域大模型开发。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方面,开始布局智能产线领域,完成了车辆机电系统及锂电池系统初样研制工作。模拟仿真系统方面,开始参研AR导引维修预研,教学训练弹批量生产。标的公司持续致力于为国防装备智能运维领域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产品技术原理示意

1、技术原理总体示意

标的公司产品要实现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寿命预测、决策支持、驱动控制、三维视景显示等功能,所完成的装备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任务属于复杂的系统性任务,并非通用软硬件的系统集成可实现,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通常同时结合了硬件(电路设计、结构、配件等)和软件(嵌入式软件、算法、应用软件等)的设计与研发,属于软硬件一体化产品,软件与硬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中硬件是软件运行的载体,软件是实现产品功能的基础。为确保功能实现,标的公司在软硬件上均部署了不同复杂度的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标的公司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涵盖了数据预处理、智能预警、智能诊断等多个方面,从数据感知、采集到数据平台均自动通过算法模型完成设备状态异常识别与故障诊断。

图20
图21

2、标的公司产品技术原理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均基于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技术平台,具有相似性,以下分别就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模拟仿真系统等产品进行技术原理说明,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基于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技术提供,具有多样性、不再单独说明。

(1)智能检测设备

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覆盖多军种多系统,从形式上可分为检测设备、测试台、试验台。主要构成包括智能检测设备软件、故障诊断算法、信号采集单元、驱动单元、主控单元、显示单元及机械结构组成。

标的公司经过若干年的积累,掌握了大量的装备数据资源和故障模式,形成了核心诊断算法库,使标的公司能对“机-电-液”多领域设备进行智能诊断和精准定位。其主要工作原理为,通过驱动单元对装备部组件进行控制,使其在各种工况下进行工作,信号采集单元对部组件进行检测,并将数据传输给主控单元,主控单元内置检测设备软件,可以实现对装备的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分析、诊断、定位及维修建议等功能。

(2)健康管理系统

标的公司健康管理系统主要包含装备健康管理系统和健康管理平台两类,装备健康管理系统作为车辆系统组成,安装在车辆内属于车辆的一部分,一般由传感器、数据采集装置、数据记录装置及健康管理系统软件组成。健康管理平台应用于多类型装备、系统及部件,主要由健康管理系统软件、算法服务器及配套设施组成。

标的公司健康管理平台产品包含科研应用平台、指挥决策应用平台及车辆健康管理平台,分别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其主要工作原理为通过部队车辆、实验室仿真、大修厂维修积累形成实车数据、维保数据、仿真数据、台架数据等数据资产,通过对多领域联合仿真、复杂系统变工况诊断、机动效能评估、多源信息融合等技术突破形成了故障诊断、预测、评估等模型资产,结合标的公司自主研发的柔性健康管理平台,可针对不同装备进行健康管理系统的研制。针对特定装备,标的公司产品通过对装备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诊断等,实现故障诊断、故障定位、维修信息推送、运行状态监测、健康管理及关重部件寿命预测和故障隐患预警等功能。

(3)模拟仿真系统

标的公司模拟仿真系统包含操作仿真训练平台、维修操作仿真训练平台、装备科研仿真平台及模拟训练弹,主要仿真类型可分为三维视景仿真、数学物理仿真、增强现实仿真和结构仿真。

标的公司依托机-电-液一体化系统设计、数字模拟控制、多领域联合仿真及强实时硬件在回路(HIL)技术开展产品研发与工程实现。其核心工作原理为:通过机-电-液系统集成设计,完成装备真实操作环境的物理复现;通过高精度数字模拟控制,实现装备操作逻辑与行为特性的高度还原;通过多领域联合仿真与强实时硬件在回路仿真,完成关键及重要模型的高保真物理仿真验证;最终结合三维视景技术构建沉浸式交互界面,系统实现装备教学、操作训练、维修训练及过程导引等一体化功能。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标的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模式为前装备周期型号项目在装备研制和批产阶段形成的研发和生产收入以及随型号装备共同研制的模拟训练器和检测设备等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任务所产生的收入;第二种模式为后装备周期在装备进入维修保障阶段形成的维保和技术服务收入以及为军内勤务支援单位和直属工厂提供的维修保障设备、维修训练模拟器和器材所形成的收入;第三种模式为科研收入(预研、军内科研),标的公司通过与科研机构、院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以及参与预研项目形成收入。

标的公司产品和服务涵盖装备的全寿命周期,通过科研项目积累技术基础,前装备周期批量订单保障规模与增长,后装备周期装备维护周期长,收益稳定。标的公司在加强软硬件产品开发的同时,注重智能算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标的

公司的智能化水平。

2、研发模式

标的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核心,构建了以研发中心为主导、多部门协同联动的自主创新机制,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研发体系与规范高效的研发流程。标的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分为需求型研发与前瞻型研发两类,分别支撑产品迭代与技术布局。

依托与客户良好的业务粘性,标的公司通过售前、售后服务及时收集客户需求并反馈至研发中心产品部门,由产品部门与客户对接核实真实需求,据此对现有产品开展优化迭代研发,持续完善产品功能、拓展业务场景、提升技术性能指标,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标的公司紧密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围绕各军兵种领域开展垂直领域大模型、健康管理、智能检测、电子信息、数字孪生领域等前瞻产品技术开发,积极布局具备市场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标的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通过标准化研发管理有效缩短研发周期,提升项目的创新性、经济性与合理性;并建立研发团队专项激励机制,根据团队贡献实施激励,保障对标的公司战略具有引领作用的新产品、新技术顺利开发。

标的公司由研发中心牵头,积极追踪前沿技术走向与目标市场信息,立足整体发展战略拟定研发计划,汇聚内部优势资源与先进技术,经内部立项评审把关后确定研发项目。项目总体依循技术开发、产品研制、产品发布的路径稳步推进,由项目负责人依照标的公司研发管理制度具体落实执行。

标的公司研发流程与模式主要分为三个关键阶段:一是前期论证立项阶段,由研发中心、市场部立足业务需求共同提出项目建议,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协同研发团队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开展深度技术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立项;二是项目设计阶段,研发中心制定具体设计方案,经多轮研讨、修改、完善并最终定稿后进入实施环节;三是项目实施阶段,由研发团队根据正式方案开展设备选型、数据整理、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项目结题与验收环节,由市场、采购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评审,确保研发成果贴合业务实际。

3、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建立以订单驱动为核心、以计划协同为补充、以数字化管控为支撑的精益采购体系,实行“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保障交付效率、成本可控与供应链稳定。标的公司以采购部作为采购工作主体责任部门,统筹全公司采购业务,建立覆盖供应商准入与管理、物料分级、采购方式选择与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制定《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进料检验规范》等内控文件,确保采购流程合规、透明、可追溯。

标的公司主要采用询比价采购、竞争性谈判、框架协议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的金额大小、物资重要程度、技术复杂程度及市场供应情况,择优选择适宜方式:随产品共同定型并落图的关键及重要配套件或仅有唯一供应渠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大额及重要物资或技术复杂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模式进行采购,确保公平竞争与成本最优;常规及小额物资实行询比价,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高频通用物资通过框架协议实现集中管控、按需领用。全过程坚持合规透明、质量优先、成本可控的原则。

4、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产品主要分为科研试制、非标定制类产品和批量生产类产品。

标的公司依据订单需求进行方案设计,相关设计方案通过客户和最终用户评审后,标的公司采购所需的零部件后进行产品加工、装配和调试。标的公司根据年度订货情况及订单的进度安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确定相关产品的交货进度;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临时增加的销售订单,下达阶段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科研试制及非标定制类产品,标的公司在接到订单后,与客户进行方案研讨,进一步确定生产方案,明确设备外形结构形式、硬件板卡组成、供电方式、软件架构等内容,进而整理出各级硬件与软件研制任务书及研制需求,完成设计及采购后,进入装配、软硬件联调、装备对接调试及设备试验环节,最后由质量部门进行出厂试验。

批量生产类产品,在产品进入批产阶段后,标的公司在接到订单后,依据定型图纸和状态组织采购、装配、调试和验收。

5、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标的公司针对装备保障领域提出多种保障理念,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深耕,目前标的公司客户群体稳定,服务范围广泛,各项业务客户涵盖了军方、军工厂、装备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等。面向军方及陆军装备企业主要销售已成型产品和列装定型产品;面向部分科研院所、军工厂、高校等销售非标定制类产品,同时承担科研项目任务为后续批量生产和产品列装奠定基础。实现装备产品“预研一代、研制一代、装备一代”的良性发展局面。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协商定价、单一来源等形式获取订单,订单来源主要有两类:(1)部分客户按自身需求采购智能检测、维修保障及模拟仿真训练系统等设备及相关服务(2)部分客户依据装备研制定型后的状态向标的公司采购相关产品,此类订单执行周期长,一般通过长期参与型号研制在定型配发后获得。

6、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标的公司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影响标的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为终端用户采购制度和政策,目前标的公司下游主要为军方客户及军工集团,其采购方式近年来无重大变化。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除新拓展民品领域丰富经营模式外,预计未来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检测设备29,307.3277.01%10,303.3553.04%
健康管理系统3,472.909.13%3,699.0619.04%
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3,778.939.93%4,963.2125.55%
模拟仿真系统1,495.073.93%458.692.36%
合计38,054.22100.00%19,424.31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424.31万元和38,054.22万元。其中,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三类产品收入占比超过 90%,是标的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模拟仿真系统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是标的公司未来重点布局和发展方向之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完善和丰富产品矩阵。同时,标的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深度推动落实国家“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加速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行业前沿方向的研发,持续提高产品性能,丰富产品矩阵,积极凭借自身优势抢占市场,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等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相关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等信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3、产品的主要用户及价格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国防科技领域提供健康管理系统和智能运维相关设备,主要客户为军方所属单位、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等单位。标的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不同客户对产品及服务的类型、规格型号、功能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标的公司产品定价与客户具体需求、业务实施难度及项目成本直接相关,同一类别产品下不同型号产品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

标的公司相关产品的主要用户及价格的具体信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5%和 100.00%。

5、标的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主要销售内容
2025年度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26,139.7068.69%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
2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5,706.9015.00%智能检测设备、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
3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1,748.644.60%模拟仿真系统、智能检测设备
4客户31,368.143.60%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
5客户1662.081.74%智能检测设备
合计35,625.4693.62%
2024年度1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7,687.7139.58%智能检测设备、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
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6,896.1135.50%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
3客户32,870.2914.78%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712.683.67%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智能检测设备
5客户6315.001.62%健康管理系统
合计18,481.7895.15%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合并口径列示。

2024 年度、2025 年度,按同一控制方对销售客户进行合并后,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8,481.78 万元、35,625.46 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15%、93.62%,客户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军方所属单位、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其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与国防军工行业业务特性密切相关。我国国防军工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这一模式决定了军工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行业特征:武器装备的最终用户为军方,而军方的直接供应商主要为以十大军工集团为主体的大型军工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业内其他企业则主要为以十大军工集团为主体的大型军工产业集团提供配套供应服务。同时,十大军工集团为主体的大型军工产业集团各有明确的业务发展侧重,对应领域的配套企业其销售渠道和合作对象相对集中,进而导致此类配套企业的客户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

2025 年度,标的公司对中国兵器A3 单位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58.39%,超过当年销售总额的 50%。中国兵器 A3 单位向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某型便携检测仪,该产品于 2023 年完成定型,标的公司在状态鉴定与产品定型期间已小批量供货, 2025 年进入批产阶段后,标的公司订单大幅增长,相关订单均通过招投标或沿用招投标程序获取,不存在依赖单个客户的情况。

相较于 2024 年度,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客户 1,占 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74%。标的公司于 2019 年参与客户 1 项目招投标,自2020 年起与客户 1 正式建立合作关系,2025 年度根据客户1 采购计划,双方合作的销售规模实现增加。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波动情况

(1)主要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功能模块、设备组件、结构件及包装箱、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及 PCB 板、计算机及工控设备等。标的公司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采购部门结合订单及库存状况向合格供应商实施采购。经过长期合作,标的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可有效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实行“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规模变动趋势较为匹配。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料采购价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或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主要供应商及采购价格整体较为稳定。由于标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不同品牌、型号间差异较大,且各期采购数量及品类有所不同,因此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

标的公司原材料具体采购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2、主要能源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日常生产及管理运营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标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环节以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装配、软硬件联调、装备对接调试及设备质量试验为主,不涉及高耗能生产工序,因此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耗用的电力金额较小,相应占成本和费用的比例均较低。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电力平均采购单价为 0.75 元/度、0.77 元/度,较为稳定。

3、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5年度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功能模块等9,867.8431.03%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功能模块等7,008.3222.04%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功能模块等3,899.6512.26%
4南京海得赛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模块等2,654.878.35%
5智火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功能模块等799.322.51%
合计24,229.9976.19%
2024年度1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功能模块等1,429.6115.98%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功能模块等909.3410.16%
3智火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功能模块等882.399.86%
4扬州天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功能模块、电子元器件及PCB板等648.017.24%
5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计算机及工控设备、功能模块等403.104.51%
合计4,272.4547.75%

注: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合并口径列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相较于2024 年度,标的公司2025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南京海得赛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占 2025 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8.35%,南京海得赛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功能模块的主要供应商。2025 年度,标的公司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进入批产阶段、订单大幅增长,相应对南京海得赛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功能模块采购量有所增加。

(七)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顺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未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九)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生产部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安全生产制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保情况

标的公司一直重视环保工作,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节能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使用的能源以电力为主,不存在因违反能源消耗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之规定,标的公司已经建立完善而严格的品质管控体系,制定了《产品和服务的放行控制程序》等相关内部制度文件,规范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品质得到了客户认可,不存在因质量方面的问题而导致重大纠纷及因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核心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1)核心技术情况

标的公司历经多年研发与技术积淀,业务聚焦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和服务、模拟仿真系统四大产品类型,以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为核心技术平台,纵深研发形成八大核心技术:复杂系统变工况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多领域多物理场联合仿真技术、高集成度自主可控测量系统、基于油液多信息融合的装备故障诊断技术、战车分队健康管理及智能运维技术、武器系统同步采集技术、柔性健康管理技术、基于模拟仿真与健康管理的数字孪生技术。同时,依托故障诊断、自组网、传感器、数字孪生、变工况、现场总线、抗干扰等关键支撑技术,提供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模拟仿真系统等产品与技术服务。

标的公司八项核心技术已应用在主营业务产品的研发、设计环节,实现了科技成果的有效商业化,标的公司八项核心技术对四大类产品的支撑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2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核心技术概况、应用情况及对应知识产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技术概况核心技术应用情况核心技术对应知识产权情况
名称来源先进性及具体表征阶段对应产品作用与功能已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
1复杂系统变工况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自主研发针对复杂系统在变工况环境下的运行特点,建立了基于机理模型与数据驱动融合的故障预测模型,实现从“状态监测”到“剩余寿命预测”的跨越。能够在温度、载荷、转速等工况剧烈变化条件下,准确识别装备健康状态退化趋势。该核心技术系标的公司及核心人员获得多项技术奖励与荣誉的重要支撑。(下同)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揭示内部故障表征,解决故障信息稀疏解析难点,形成面向工程应用的信号处理方法,实现复杂运行工况下的故障溯源,构建监测大数据稀疏解析体系,完成故障特征提取、多模态模型数据融合等,实现了高精度、高准确度、高效率的故障预警功能。1、一种综合传动装置转向系统故障诊断方法及系统(ZL202111573363.0);2、一种基于IGOA-XGBoost的火控系统故障预测方法(ZL202411052280.0);3、一种基于IMPA-RF的火控系统故障预测方法(ZL202410200695.1);4、建立曲轴轴承磨损程度预测模型及预测方法和相关装置(ZL202210903822.5);5、一种基于IEGO-RF的炮控箱故障诊断方法(ZL202411206446.X);1、顺义基于人工智能与分析驱动的装甲装备预测维修系统软件V1.0(2023SR0445695);2、顺义XX火控系统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设备软件V1.0(2023SR0971929);3、边缘计算驱动的实时状态感知与智能决策系统V1.0(2026SR0129634);4、基于边缘计算的智能异常检测与故障预测平台V1.0(2026SR0146724);5、一种装备健康管理系统验证评价技术系统软件V1.0(2025SR2116580);6、基于大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健康趋势建模平台V1.0(2026SR0129946);
2多领域多物理场联合仿真技术自主研发融合机械、电气、液压、控制、通信等多物理域模型,构建装备数字孪生体。支持从单机虚拟测试到分队级仿真训练、从故障注入到维修推演的全流程模拟,仿真精度高、计算效率优,可缩短装备研制周期。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模拟仿真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传统的机理建模方法忽略了系统内部多尺度耦合关系和多物理场的影响,也未充分考虑实际运行环境及工况因素,不利于典型功能部件如柴油机、电机等的故障机理与表征研究。本技术针对装备故障演化与动态响应的映射机制,充分利用不同建模方法的分析优势,构建跨尺度多场模型。1、基于逆运动学的虚拟人人体关节运动控制方法(ZL202511393719.0);2、考虑拆装作业影响的装甲车辆动力系统空间布局优化方法(ZL202511374722.8);1、顺义某型装备特情处置训练研究软件V1.0(2021SR1376101);2、顺义XX突击车武器系统维修训练模拟器软件V1.0(2023SR0371491);3、顺义XX式轮式步兵战车武器系统维修训练模拟器软件V1.0(2023SR0391840);4、异构模拟器综合管理软件V1.0(2024SR0754180);5、电台通信指挥模拟训练系统软件V1.0(2024SR0754169);6、指控通讯仿真及导调系统V1.0(2026SR0224367);7、通讯仿真场景搭建管理系统V1.0(2026SR0224665);8、陆铖一种扫雷排爆无人车模拟训练系统软件V1.0(2024SR0731795
3高集成度自主可控测量系统自主研发具备模块化、可重构特点,支持“一键检测、自动诊断”,测量精度和可靠性满足GJB要求,核心器件实现自主可控。可满足高寒、高热、高原及电磁兼容条件,部分产品工作温度范围突破到-43°C~+105°C可在装甲车辆强振动、炮冲击的条件下稳定可靠工作。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适应性、可靠性高于民用领域相关产品,可适用于各行业的检测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1、一种坦克武器系统状态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ZL201910306710.X);2、一种瞄准镜系统的状态评估方法及状态评估系统(ZL202211403115.6);3、一种低功耗智能CCD重锤料位检测系统(ZL201610256728.X);4、一种蓄电池智能充电装置(ZL202011489696.0);1、顺义96A式坦克武器系统电缆检测设备软件V1.0(2016SR258458);2、顺义野战便携式智能充电机软件V1.0(2019SR0817162);3、顺义一种车辆工况参数采集盒试验台软件V1.0(2024SR1507999);4、顺义一种终端检测设备软件V1.0(2024SR1683500);5、陆铖一种装备专用检测板卡FPGA软件V1.0(2024SR0769383);6、陆铖一种装备体系化数据采集板卡动态链接库软件V1.0(2024SR0660084);7、顺义一种车辆信息采集解析系统软件V1.0(2025SR1356035)
4基于油液多信息融合的装备故障诊断技术自主研发解决单一参数检测局限,将油液理化分析、磨粒监测、光谱信息等多维数据进行融合建模,实现对动力传动系统早期磨损、油液劣化等潜在故障的精准识别。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实现了多参量集中测量,增加了可用数据维度,可实现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及预测,提高了系统故障诊断的准确率。实现了维修方式从事后维修到视情维修的转变。1、一种润滑油磨粒在线监测与评估的系统及方法(ZL202010352461.0);2、一种传动箱的磨损状态评估方法(202510422770.3);3、一种车辆齿轮箱的状态评估方法(202510527031.0);4、基于参数耦合及数字孪生的润滑油粘度监测方法及系统(202511357644.0);1、顺义油液综合监测软件V1.0(2020SR0265526);2、陆铖一种油液颗粒计数器软件V1.0(2024SR0643309);3、一种动力装置油液综合监测系统软件V1.0(2026SR0310747);4、顺义一种底盘故障诊断系统软件V1.0(2025SR1919468)。
5战车分队健康管理及智能运维技术自主研发将健康管理从单装备拓展至战术分队层级,通过装备间数据协同与健康状态互联,实现分队级装备任务规划、备件优化调度与维修决策支持。可提升集群作战保障效能,降低全寿命保障费用。提升了健康管理系统战时使成熟应用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提出了一整套适用于多车型的健康管理系统,包括多个传感器模块、底盘车辆健康管理系统、任务健康管理系统、便携式维修辅助设备和一个指挥1、一种战车分队健康管理装置(ZL202110696343.6);2、无人扫雷车故障诊断方法(ZL202310792426.4);3、一种装备装填系统故障诊断方法(202510676974.X);4、一种基于ITSOBP的综合传动装置故障预测算法(ZL202410160662.9);5、一种基于MBKA-GBDT的1、顺义健康管理模块软件V1.0(2023SR0427478);2、装甲车健康管理系统软件V1.0(2024SR0754193);3、顺义自行加榴炮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软件V1.0(2022SR1510363);4、顺义某型自行加榴炮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软件V1.0(2021SR1587259);
用的有效性。节点监控管理模块。战车分队中每辆战车均配备整套健康管理系统,实现车队状态检测和辅助指挥决策功能。陀螺仪组故障预测方法(ZL202411225913.3);5、基于装备PHM关键任务的多智能体工作流系统V1.0(2026SR0214080);6、基于大模型与知识图谱的维修工单智能审定与推荐平台V1.0(2026SR0223749);7、人机交互维修导引系统软件V1.0(2025SR0900510)。
6武器系统同步采集自主研发通过数据采集与处理模块、多通道选通器等硬件架构,实现火控、电气、通信、炮控等系统在动态工况下的检测数据完整性与时间一致性。在此基础上,融合改进优化算法与随机森林模型,构建智能诊断分析能力,形成“同步采集—智能诊断”一体化技术链条,实现从数据采集到故障诊断的完整闭环。采样同步精度达到微秒级,诊断模型可实现炮控箱电源、控制等模块的精准故障定位。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模拟仿真系统本技术通过分布式同步采集技术、高精度对时技术实现了在役装备武器系统数据的同步采集,结合系统建模优化与故障诊断技术,实现了武器系统的在线故障诊断和联调联试,解决了武器系统检测维修手段匮乏的问题。1、一种坦克武器系统状态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ZL201910306710.X);2、一种基于IEGO-RF的炮控箱故障诊断方法(ZL202411206446.X);。1、顺义96A式坦克武器系统状态监测设备软件V1.0(2016SR258453);2、顺义上反稳像式火控系统检测仪软件V1.0(2018SR261086);3、顺义XX坦克火控计算机分系统检测台软件V1.0(2021SR0901721);4、顺义基于频谱分析的装甲装备火控系统健康管理设备软件V1.0(2023SR0263166);5顺义火控系统综合检测平台软件V1.0(2023SR0371490);6顺义炮控系统状态监测与数据分析实验平台软件V1.0(2023SR0360819);7顺义一种稳瞄控制组合调试仪软件V1.0(2024SR2128547);8顺义一种上反组件检测控制箱软件V1.0(2024SR2123496)。
7柔性健康管理技术自主研发设计了可重构、可扩展的健康管理架构,能够适配不同型号、不同系统的装备检测需求,实现了健康管理系统的快速移植与柔性部署。同时,配套了覆盖装备多类型部件的智能诊断预测算法库,支持各类算法模块的灵活调用与快速集成,降低了多型号装备的保障系统开发成本,缩短部署周期。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采用了柔性系统进行了高扩展性的系统设计。系统可适配多种主战装备,协议及算法可柔性扩展,主要实现装备的基本信息管理,装备使用状况的跟踪监控,以及装备的及时维护和智能快速诊断支持等。可实现装备数据的集中管理、算法的迭代开发及柔性管理,最终可现实装备健康状态的分析,可大幅提高装备管理水平。1、一种战车分队健康管理装置(ZL202110696343.6);2、基于IMTBO-LightGBM的观瞄系统电源模块故障预测方法(ZL202510344284.4);3、一种基于KPCA-IBWO-KELM的陀螺仪组状态评估方法(ZL202510660499.7);4、一种柴油发动机异常磨损诊断系统(ZL202511704775.1);5、一种基于ISBOA-Adaboost的交流机故障诊断方法(ZL202510450154.9);6、基于IPKO-LightGBM的火控计算机电源模块故障预测方法(ZL202510450201.X);1、顺义健康管理模块软件V1.0(2023SR0427478);2、陆铖一种新型战车智能运维与健康管理系统软件V1.0(2024SR0642673);3、装备数据采集管理平台V1.0(2026SR0285480);4、基于多模态数据融合的健康智能诊断与协同优化平台V1.0(2026SR0192180);5、边云协同架构下的健康评估与能效优化系统V1.0(2026SR0146531);6、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系统V1.0(2026SR0270949);7、顺义一种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检测软件V1.0(2024SR1379056)
8基于模拟仿真与健康管理的数字孪生技术自主研发以三维可视化形式直观呈现装备全维度运行状态。同时融合智能算法,完成装备健康状态评估与智能维修决策输出;在生物交互领域,搭建虚拟人体关节数字孪生体,实现关节运动精准映射与仿真控制,为多领域智能监测、优化设计与运动调控提供一体化技术支撑。成熟应用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模拟仿真系统依托数字孪生虚实精准映射、实时数据同步、仿真预测与闭环优化核心技术特点,通过传感器与物联网实现物理实体与虚拟模型间数据实时互通、双向驱动。1、基于参数耦合及数字孪生的润滑油粘度监测方法及系统(ZL202511357644.0);2考虑拆装作业影响的装甲车辆动力系统空间布局优化方法(ZL202511374722.8);3、基于逆运动学的虚拟人人体关节运动控制方法(ZL202511393719.0);1、顺义电机系统综合试验台软件V1.0(2021SR0240088);2、增强现实远程指挥软件V1.0(2024SR0754200);3、基于大模型的装备智能维护策略生成系统V1.0(2026SR0233764);4、装备PHM本地知识库检索增强生成系统V1.0(2026SR0250054);5、基于大数据的健康趋势预测与维护策略生成系统V1.0(2026SR0192204);

(2)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核心技术是标的公司的宝贵财富、技术结晶。为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保持持续竞争力,标的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核心技术保护措施,防止技术泄密、维持研发人员稳定。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研究成果,通过积极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方式保护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形成知识产权体系的法律保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8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7 项(含国防专利 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并取得软件著作权 114 项。标的公司制定了知识产权内部控制制度,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确认范围、依据和程序作出规定,优化科研项目产品研发阶段的管理流程,不断规范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标的公司制定了技术保密相关制度,并与主要研发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或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约定了研发人员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或竞业限制义务。标的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各环节的保密程序,对核心技术资料进行保密管理,进一步增强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标的公司对优秀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并制定相关创新保障制度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创新和研究积极性,帮助标的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也为标的公司的技术保护提供保障。

2、标的公司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标的公司参与制定的行业标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在装备健康管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管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健康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待发布)》《机械振动、机器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第4 部分:3MW 以上流体薄膜轴承的燃气轮机(国家标准,起草中)》《润滑油质量多参量综合在线检测传感器(团体标准,已实施)》《油液监测在线智能油液监测装置(团体标准,已实施)》等多项标准,推动相关产品的标准化进程。

(2)标的公司所获重要奖项和荣誉

标的公司或核心人员获得了一系列技术荣誉与奖励,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1 次、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 1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 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 1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次、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

在陆军装备领域,2022 年 9 月,标的公司实控人李英顺凭借“某健康管理系统论证及运用技术”荣获“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5 年 2 月,标的公司“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荣获“优秀创新产品奖”;2025 年8 月,标的公司“在线智能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国际先进)》(沈技产评【2025 年】第0022 号);2025 年 10 月,标的公司及核心技术人员郭占男凭借“特种车装备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仪器设备系统”荣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025 年11 月,标的公司凭借“便携式辅助维修诊断设备在装甲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管理中应用”获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设备智能运维优秀技术案例”;2026 年2月,标的公司“某型检测维修车”项目荣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

此外,标的公司及实控人李英顺凭借“航空发动机喘振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4 年度“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李英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主要完成人的“航空发动机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2025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展示了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积淀及在国防装备领域的可拓展性。

3、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标的公司非常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工作,并将研发工作为标的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2025 年度2024 年度
研发费用1,546.501,748.16
营业收入38,054.2219,424.3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4.06%9.00%

上表所列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及相关分析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之“(三)期间费用”之“3、研发费用”相关内容。

(十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研发人员合计 50 人,占标的公司员工总数25.00%,标的公司共有5 名核心技术人员。

姓名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成果
李英顺李英顺女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教授,辽宁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中国系统仿真学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常务委员、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仪表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PHM)研究及科研成果转化。1993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沈阳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其间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于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任大连理工大学特聘研究员。带领科研团队实现了陆军装备较早定型的健康管理系统研制与应用、国产化智能检测设备、航空发动机健康管理系统等多个关键技术的攻关。获得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辽宁省技术发明奖1项,发表论文百余篇。把控标的公司研发发展方向,负责标的公司研发方向和技术领域发展规划。
王德彪王德彪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军工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方面的研究设计工作。作为主要技术研发人员带领科研团队完成多套国产化智能检测设备等多个关键技术的攻关。曾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奖三等奖3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主要协助把控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及维修保障设备产品的发展方向,为标的公司技术创新及业绩增长贡献力量。
郭占男郭占男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中国机械工程协会智能运维分会委员,主要从事军用装备及航空发动机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及健康管理,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带领科研团队参与陆军装备多车型较早定型的健康管理系统多个关键技术攻关。曾参与某型战车智能运维与健康管理技术、某动力系统人机交互维修导引技术等多项预研项目。曾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次,第十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一等奖。主要协助把控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模拟仿真系统产品等发展方向,为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隋欢欢隋欢欢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维修保障设备、模拟训练设备的研究设计工作。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带领科研团队完成多项智能检测设备和维修保障设备的技术攻关。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主要协助把控标的公司健康管理系统和维修保障设备产品发展方向,为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刘海洋刘海洋先生,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主要从事武器系统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方面的设计研究工作。协助研制国产化智能检测设备与装备健康管理系统,为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动,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标的公司研发及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标的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就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竞业限制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核心技术人员李英顺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王德彪、郭占男、隋欢欢、刘海洋通过直接、间接的形式分别持有标的公司1.58%、0.15%、0.12%、0.22%股份。除了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外,为充分调动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创造性,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制定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年度绩效奖金,使得标的公司长期的发展前景与核心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深度绑定。

八、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L50036 号),标的公司 2024年和2025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48,380.6733,105.88
非流动资产7,894.167,917.80
资产总额56,274.8341,023.68
流动负债31,206.3319,908.25
非流动负债141.8463.00
负债总额31,348.1719,971.25
所有者权益合计24,926.6621,052.43

(二)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营业收入38,054.2219,424.31
营业成本28,941.3711,285.70
利润总额4,563.393,564.35
净利润4,064.233,229.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3.873,151.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27.112,258.71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26-1,353.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87-960.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81,778.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85.13-534.6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流动比率(倍)1.551.66
速动比率(倍)1.431.58
资产负债率55.71%48.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440.92
存货周转率(次/年)10.044.30
销售毛利率23.95%41.9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104.961,034.05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7524.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93-6.00
小计86.731,052.47
所得税影响额13.14157.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831.75
合计56.76892.84

九、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标的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标的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标的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标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标的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标的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标的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标的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标的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标的公司在提供产品或服务后,取得客户接收证明或验收报告时,标的公司对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若合同价格为暂定价,则按暂定价确认收入;待价格审定并签订补价协议或取得补价通知后,于补价结算当期确认补价部分的收入。对于直接解缴部队的教学训练弹,经军方验收取得合格证时确认销售收入。

2、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标的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标的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标的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标的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标的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 日,标的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标的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标的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标的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标的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标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标的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票相同账龄的商业承兑汇票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相同账龄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相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相同账龄的未到期质保金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标的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编制方法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标的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3、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标的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及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17 号),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标的公司于2024 年1 月1日起执行解释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标的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8 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 2024 年1 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标的公司自 2024 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合并报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4年度
原列报在“销售费用”的保证类售后维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801,702.74
营业成本801,702.74

②母公司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4年度
原列报在“销售费用”的保证类售后维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800,829.94
营业成本800,829.94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顺义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顺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意标的公司改制后的名称变更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 2023 年4 月30 日作为标的公司整体变更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同意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折股,其中 60,000,000.00 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 1.00 元,超出股本总额部分的净资产172,117,561.60 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同月,顺义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17 日召开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2023 年 12 月 27 日,标的公司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针对本次改制,2023 年 11 月 28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沈阳顺义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 B0066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年4月30日,顺义有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下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065.38万元。

前次评估与本次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评估价值增值率估值方法
12023年4月30日23,211.7628,065.3820.91%资产基础法
22025年12月31日27,885.6483,657.74200.00%收益法

标的公司本次交易评估与前次股改评估评估值差异系因评估目的不同,评估对象与价值内涵存在明显差异,进而导致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区别,具体如下:

评估对象与价值口径不同。以股改为目的的评估,评估对象为企业净资产,即财务报表中总资产扣减总负债后的账面净额,仅反映表内可计量资产与负债价值,未包含财务报表未予体现的账外资产,主要包括已费用化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等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本次以股权交易为目的的评估,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已对上述账外资产及相关资产组进行了单独评估与价值量化。

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处理原则不同。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商誉)不得用于出资。股改评估主要用于验证公司用于折股出资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其评估范围依法不包含不可确指无形资产。而本次以股权交易为目的评估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核心,全面考虑了企业整体价值,除账外可辨认无形资产外,还纳入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主要包括研发团队、管理体系、四大类业务积累的产品经验,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非专利技术经验等。

综上,受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内涵及评估范围差异影响,两次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购买其所持有的顺义科技51%股份。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27,885.64 万元,在满足评估假设的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83,657.74 万元,增值额为55,772.10 万元,增值率为 200.00%。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估值为83,600.00万元,则标的公司51%股份交易作价确定为42,636.00万元。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北方长龙拟支付现金购买顺义科技股权所涉及的顺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提供价值参考。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方法》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购建的角度评价评估对象价值。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已经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进行了识别,并将识别出的表外资产纳入申报范围,依据申报资料,资产评估师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及其权利状况展开全面的清查,结合从外部收集的相关资料,也可以采用适当的方法对企业申报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满足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从被评估单位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评估对象价值。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被评估单位具有独立、持续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能够提供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判断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数据的合理性,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满足收益法评估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可比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价值。一方面,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该差异无法通过适当的修正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在评估基准日附近,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股权交易案例较少,相关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难以取得。就本项目而言,依据可获取的公开市场信息,不具备使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数据基础,故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顺义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9,921.57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493.37 万元,增值额为 5,571.80 万元,增值率为 9.3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2,035.92 万元,评估价值为 32,037.91 万元,增值额为 1.99 万元,增值率为0.0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7,885.64 万元,评估价值为 33,455.46 万元,增值额为 5,569.82 万元,增值率为 19.97%。

基于上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顺义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33,455.46 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顺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83,657.74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27,885.64 万元增值 55,772.10 万元,增值率 200.00%。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3,657.74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455.46 万元,两者相差50,202.28 万元,差异率为 150.06%。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雄厚的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三)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发现本次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三、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是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设。即假设在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內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的全部资产可以保持原地原用途继续使用下去。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4.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期间预测经营现金流为年度内均匀产生。

8.被评估单位子公司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为:2025年 1月 1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假设被评估单位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能以市场租金水平正常展期,或以正常市场租金水平获取经营所需使用权资产。

9.顺义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编号为GR2025100102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顺义科技子公司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编号为GR202421001179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被评估单位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期间预计的销售规模、研发投入状况等,在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在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间及期后,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的销售规模、研发投入状况等,在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在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间及期后,能持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10.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获取了多项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的许可资质,且相关许可资质均处于有效期内。在现行相关许可资质管理法条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假设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能在相关许可资质有效期间及期后,能持续满足相关资质的审查条件,获取相关资质。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具体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31 日,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如下:

1、流动资产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产,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现金及银行存款凭证等,以核实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其中外币资金按评估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值。

(2)应收票据

为基准日已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收集了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汇票,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入库单等原始记录。评估人员在对上应收票据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方法估计风险损失,评估人员核查了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企业经营信息,相关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无重大经营风险;历史期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被背书方持票追索的情况;上述已背书票据截至评估报告日未发生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综上分析,应收票据评估风险损失为零。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应收款项,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方货款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0;对于部分公司的长账龄货款,企业预计不能收回,全额计提评估风险损失;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账龄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4)应收款项融资

为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票据进行了监盘核对,并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等原始记录。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预付款项

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6)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

评估人员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记录和原始凭单,以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对企业的存货内控制度,存货进、出库和保管核算制度及盘点制度进行核查,向存货管理人员询问、了解存货的周转情况,并对企业内控制度和收发系统是否完整、清晰进行了核实。

1)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采用市场法:按照现行市场价格并加上合理的运杂费及损耗后计算评估值。由于被评估单位为订单式生产,除部分备货式生产外,一般不会超量采购原材料;因此:①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库龄在3年以上且 1年以内未领用的存货评估为零;②对于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库龄在3年以内或1年以内领用的存货,根据企业管理人员现场确认及现场盘点观察,保管状态较好,预计可正常使用,评估人员对存货的基准日的市场售价进行了核查,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按照基准日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波动较小的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2)产成品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成品,评估人员根据产成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市场法确定评估价值。即在产成品不含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销售税金、销售费用、所得税及适当比例的税后利润确定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物流费用率-销售 费用率-销售税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 率)×利润折减率]

对于无法正常销售的产成品,未来只能报废处理的,评估为零;未来可以用在其他产品生产中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

3)在产品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在产品,对于已完工的在产品,采用可正常销售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以确定在产品的评估值;对于完工程度较低的在产品,由于工料费用投入时间较短,价值变化不大,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发出商品

主要为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企业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本次评估发出商品按照与产成品相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在扣除的费用中不考虑物流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影响。

(7)合同资产

评估人员核实了合同,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否相符,根据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账龄。对金额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合同资产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于预计不能全额收回但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不能全额收回的款项,在逐笔分析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参考企业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以账龄分析分别确定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按账面余额扣除风险损失确定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评估为零。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查验被投资单位协议,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和股权比例等书面资料;收集与评估有关的产权、法律法规文件、市场资料;在账务核对清晰、情况了解清楚并已收集到评估所需的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查阅了被投资单位章程、协议,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和股权比例等书面资料。根据项目整体方案选取合适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

对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2)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

在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中,可选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三种。

对标的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主要为各种工业厂房及构筑物,由于公开市场无法获取类似房屋建筑物的产权交易信息或租赁交易信息,同时作为被评估单位要素资产组成部分,也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不满足市场法或收益法评估条件,因此不适用市场法或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能够提供与房屋建筑物相关工程结算资料,评估人员亦可通过公开市场获取类似房屋建筑物工程造价资料,依据现行工程造价程序可以确定房屋建筑物的重置造价及相关贬值,满足成本法评估条件。综上,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工程综合造价+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其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工程综合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筑物,评估人员在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工程招标控制价结合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等资料,按现行工程造价计价程序及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计算该建筑物的工程综合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重置单价。评估人员按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分布地域等进行分类,对各类建筑物按所在地正常的施工水平、施工质量和一般装修标准等情况确定其基准单方造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物的层数、层高、跨度、装修情况、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对建筑物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委估建筑物的工程综合造价。

B.前期费用确定

本次评估,主要考虑了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前期工作咨询费、环境评价费等,相关费率主要由评估人员根据委估项目的投资额及项目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综合确定。

C.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有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的方式计取。计算公式为:

资金成本=(工程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工期×0.5×贷款利率

其中,建设工期参照同行业的建设工期水平计算;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D.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建安成本、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费、前期工作咨询费、环境评价费等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本次评估,对工程综合造价,按9%增值税率计算;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费、前期工作咨询费、环境评价费等(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按6%增值税率计算。

②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筑物采用直接观察法结合耐用年限法综合确定,对于单位价值较小、结构相对简单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和沟槽,主要采用耐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A.直接观察法

我们把建筑物按结构、装修和水电等配套设施等分成若干个评分项目,设立标准分,将建筑物的现状对照评分标准,评定各部分得分,将各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委估建筑物的综合得分。

成新率=结构部分得分×G+装修部分得分×S+配套设施部分得分×B

式中:G—结构部分的权重

S—装修部分的权重

B—配套设施部分的权重

B.耐用年限法

根据委估建筑物的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按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权重/(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两种方法计算的成新率进行加权平均,综合确定委估建筑物的成新率。

(3)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三大类。

本次设备类资产的评估,考虑到委估设备不能单独带来收益,故不适合采用收益法,除更新换代较快的车辆及部分已使用时间较长的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外,其他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1)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其进项税可以实行抵扣,因此,本次设备类资产的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

①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设备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均为可独立使用的定型设备,体型不大,安装周期较短,故不再另行计算设备基础费、前期费用和资金成本。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进项税

对于购置价包含运杂费和安装费的设备,直接采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

设备购置价:主要设备通过向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通用设备主要依据网上查询价等价格资料,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部分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比较同年代,同类型设备功能、产能,采取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运杂费:运杂费是指厂家或经销商销售处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对于购置价中包含运杂费的设备,不再另行计算。

安装调试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参照《机器设备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等资料,并考虑到设备的辅助材料消耗、安装的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若合同中包含上述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对于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再计算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费率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根据国家的相关税法计算。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年限成新率×0.4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对设备的购置年限接近或超过经济使用年限的设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中的设备实体性贬值参考表判断设备的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车辆

①市场法

对市场保有量高,具有活跃二手交易市场的小型客车和轿车,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

评估人员通过浏览主流二手车交易网站,选取3个同型号待售车辆为参照物,根据市场价和图文介绍,对其交易日期、交易情况、车龄及累计里程、外观及内饰等因素进行对比修正,计算出参照物车辆的比准价格,取平均值后加计办证等杂费后确定委估车辆的市场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委估车辆的市场价格=∑(参照物车辆报价×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交易情况 修正系数×车龄修正系数×累计里程修正系数×外观及内饰修正系数)/3+办证 等杂费

②车辆评估的重置成本法

对市场保有量较低的车型,考虑到二手交易数据难以获取,对货车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A.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和其它合理费用(如验车费、牌照费、手续费等)三部分构成。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运输车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如果现场勘察情况与孰低法确定成新率差异不大的,则不调整。

年限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年限-已行驶年限)/车辆规定行驶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C.车辆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车辆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电子及办公设备

①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监控系统、办公家具等,由经销商

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全价直接以不含税市场采购价确定。

对购置时间较早或目前市场上无相关型号已淘汰但仍在正常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同类设备的二手市场价格直接确定其评估值。

②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

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不再考虑成新率。

对于超期服役仍能继续使用且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设备,成新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中的设备实体性贬值参考表判断选取。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账面核算为工程进度款,该项目工程评估人员首先核实土建工程中各项工程费用的合理性,并了解到项目开工日至评估基准日时间较短,工程中的主要材料价格与其施工合同中签订的价格相比,变动较小。因此,本次评估根据核实后的在建工程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原值为各期预计支付的租金折现至租赁开始日的现值,并结合全部租期确定每期的折旧额,净值为原值扣减累计折旧。评估人员查阅了租赁合同,检查了付款金额、付款时点、折现率的选择及摊销期限,合同租金水平与基准日市场租金水平基本一致,折现率取值合理。使用权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路线价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等

因为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或不动产估价,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没有类似物业出租,因此不选择收益还原法评估。

因为剩余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估价。允许运用于以下情形:①待开发房地产或待拆迁改造后再开发房地产的土地估价;②仅将土地开发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估价;③现有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待估宗地地上有建筑物,宗地所在区域没有类似物业的销售,通过比较不可以确定宗地地上建筑物的售价,所以不选择剩余法评估。

与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相比,市场比较法更能反映委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市场比较法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类似交易案例充足,所以选择市场比较法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估价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时点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在同一公开市场中,两宗以上具有替代关系的土地价格因竞争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公式

式中,P:待估宗地的价值;

mathrm P _ B :比较实例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

B:交易日期修正;

C:区域状况修正;

D:权益状况修正;

E:实物状况修正。

(7)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外购软件、专利资产、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美术作品以及域名。

对外购软件,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不含税价格作为评估值,对软件升级维护费用并入软件中进行评估。

对注册商标、美术作品以及域名,采用成本法评估。

对专利资产和软件著作权组成的资产组,采用收益法评估。

收益法是指分析估值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组合的方法。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专有技术对产品创造的利润或者说现金流是有贡献的,采用适当的方法估算专有技术对相应产品现金流的贡献,再选取恰当的折现率,将每年专有技术对现金流的贡献折为现值。本次采用收益法对专利等技术类资产进行评估,影响该评估值的参数主要有技术的未来收益期内的收益额、收益年限、折现率、提成率等。现分述如下:

收益法的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评估值为未来收益期内各期专利等技术类带来的收益额现值之和,公式如下:

公式

式中:

V——专利等技术类资产的价值

Rt——指被评估资产第t 年可得的预期销售收入;

α——收入提成率;

T——适用的所得税

i——适合的折现率;

n——专利等技术类资产的获利期限。

(8)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与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建工程,如园区土方工程,并入相关房屋建筑物中评估。

对于费用性质的长期待摊费用,如草坪维护费用,经评估人员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园区绿化工程,该工程主要为厂区内的绿化且购入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以评估人员核实后的账面原始发生额确定评估值,不考虑实体性贬值。

(9)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的原因和形成过程,查验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记账凭证。经核实,企业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相关规定。本次评估结合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关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预计可实现的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确定评估值。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并检查了企业的实际预付款,并于资产清查时确认无重复入账。评估人员检查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判断,以该预付款可收回货物、获得服务等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3、负债的评估

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顺义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9,921.57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493.37 万元,增值额为 5,571.80 万元,增值率为 9.3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2,035.92 万元,评估价值为 32,037.91 万元,增值额为 1.99 万元,增值率为0.0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7,885.64 万元,评估价值为 33,455.46 万元,增值额为 5,569.82 万元,增值率为 19.97%。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47,915.0549,938.472,023.424.22
非流动资产12,006.5215,554.903,548.3829.5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258.371,325.71-2,932.66-68.87
固定资产6,230.406,762.41532.018.54
在建工程28.8328.830.000.00
使用权资产16.3216.320.000.00
无形资产1,245.537,266.896,021.36483.44
长期待摊费用41.9243.321.40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183.47109.75-73.72-40.18
其他非流动资产1.681.680.000.00
资产总计59,921.5765,493.375,571.809.30
流动负债31,994.0831,996.071.990.01
非流动负债41.8441.840.000.00
负债总计32,035.9232,037.911.990.01
净资产27,885.6433,455.465,569.8219.97

基于上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顺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33,455.46 万元。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概述

1、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率转化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通常直接以单一年度的收益预测为基础进行价值估算,即通过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比率相除或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乘数相乘获得。

收益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经济收益,并以一定的折现率折现得出其价值。这种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应用,通常需要对预测期间(从评估基准日到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这段期间)企业的发展计划、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详细的分析。

收益折现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2、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一般来说,收益法评估需要具备如下三个前提条件:

(1)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被评估企业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合理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年限可以合理预测。

3、收益法的选择理由

评估人员在对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会计报表、经营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和市场调研,取得了收益法盈利预测数据和相关依据。经综合分析,选择收益法的主要理由和依据如下:

(1)总体情况判断

根据对顺义科技历史沿革、所处行业、资产规模、盈利情况、市场占有率等各方面综合分析以后,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被评估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并保持完好;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2.被评估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资产,表现为企业营业收入、相匹配的成本费用、其他收支能够以货币计量。

3.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企业的风险主要有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货币衡量。

(2)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是对顺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北方长龙拟收购顺义科技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要对顺义科技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不仅仅是对各单项资产价值予以简单加总,而是要综合体现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

(3)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判断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预期收益对应的风险能够合理量化。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相关贝塔系数、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报酬率等资料能够较为方便的取得,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外部条件较成熟,同时采用收益法评估也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以上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适合采用收益法,采用收益法评估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价值。

(二)收益法评估模型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并使用与之匹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折现率。

2、计算公式

E=V-D

公式一

公式

公式二

上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企业价值;

D: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mathscr G _ bullet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_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P按如下公式求取:

公式

公式三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

公式三中:

R _ mathrm t :明确预测期的第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2,3,···,n;

r:折现率;

R _ mathrm n +1 :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scriptstyle mathtt g = 0 ;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3、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4、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

式中:

<sup>Ke:</sup>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Kd:<sub>债务资本成本;</sub>

T: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

E:权益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5、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账面价值(含应计利息)确定。

6、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三)收益期限及预测期的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限为无限期限。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一般评估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明确预测期间和明确预测期后两个阶段。评估既:经营性业务价值=明确预测期价值+明确预测期后价值(终值)。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基准日至2031年为明确预测期,2032年以后为永续期。

(四)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模型的选取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本次评估选用的是企业现金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

式中: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Ke 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2、折现率具体参数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官网协会有关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在 10 年以上国债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1.85%,本次评估以1.85%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贝塔系数βL的确定

①计算公式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②被评估单位无财务杠杆βU的确定

根据顺义科技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资讯系统查询了6 家沪深A股可比上市公司的βL值,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βU 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 D、E 按市场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βU 取平均值1.1009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股票代码公司简称 $\beta_L$ 值 $\beta u$ 值D/E
688084.SH晶品特装1.01811.01740.0008
301213.SZ观想科技0.98300.96790.0184
300424.SZ航新科技1.23851.05090.2099
300719.SZ安达维尔1.22251.12420.1029
688283.SH坤恒顺维1.32641.3264-
300354.SZ东华测试1.12161.11860.0031
平均值1.10090.0559

③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D/E 的确定

明确预测期按企业付息债务市场价值与评估出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迭代计算确定每年的资本结构D/E。

④βL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公式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采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市场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

其中: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300 指数的历史数据为基础,从Wind资讯行情数据库选择沪深 300 指数自正式发布之日(2005 年 4 月 8 日)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月度数据,采用 10 年移动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中国无风险利率以上述距离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为10 年期的全部国债到期收益率表示。

评估基准日2025-12-31 的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6.14%。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①企业所处经营阶段;②历史经营状况;③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④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⑤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⑦企业经营规模;⑧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⑨财务风险;⑩法律、环保等方面的风险。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2%。

(5)折现率计算结果

1.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

公式

2.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2.63%,将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公式

=10.50%(保留三位小数)

(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

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与明确预测期相同。按以下公式确定:

公式 公式 公式

在计算过程中,D/E、E/(D+E)、D/(D+E)均按企业自身平均资本结构确定。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得出永续期折现率r为10.50%。

(五)经营性业务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营业收入的预测范围为顺义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性业务收入,业务按产品种类可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模拟仿真系统,大类产品进一步细分可分为型号项目和非型号项目。

2024 年至 2025 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2024 年2025 年
智能检测设备(某核心型号产品)3,400.4222,221.38
智能检测设备(其他产品)7,028.966,511.36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5,496.734,160.34
健康管理系统3,699.063,472.90
模拟仿真系统458.691,495.07
某核心型号产品配套业务0.003,362.83
净额法调整-659.55-3,169.65
合计19,424.3138,054.22

注:某核心型号产品配套业务指某型便携检测仪某外购功能模块的配套功能组件,由标的公司进行定制化采购并经调试后销售给该功能模块供应商。

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是顺义科技研发并量产的能够对80 余种设备进行数据检测和故障诊断的智能检测设备,该产品于 2023 年完成定型,标的公司在状态鉴定与产品定型期间已小批量供货,2025 年进入批产阶段,2026 年及2027 年某型便携检测仪预计将维持较高水平销售数量;预计2028 年及以后趋于平稳。

顺义科技是以研发为基础的军工配套装备生产企业,深耕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模拟仿真系统四大产品领域,拥有具有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广泛的客户认可及产学研优势,对行业动态有敏感的认知,持续跟进前沿技术的研发。评估人员查阅、分析了顺义科技的在手订单,历史研发项目情况以及已定型(中标)项目进度,通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沟通及行业分析,分别对智能检测设备-型号项目、智能检测设备-非型号项目、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型号项目、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非型号项目、健康管理系统-型号项目、健康管理系统-非型号项目、模拟仿真系统分类进行预测。其中智能检测设备-非型号项目、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非型号项目、健康管理系统-非型号项目、模拟仿真系统上述大类业务,在分析历史年度业务情况后,结合中国国防支出历年增长率后,选用适当增长率进行预测;对智能检测设备-型号项目、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型号项目、健康管理系统-型号项目上述大类业务,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在研项目、中标项目、在手合同类产品的应用终端产品、预估产品需求量、产品需求生命周期等因素,结合历史年度销售情况,对未来年度选用适当的增长率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
智能检测设备(某核心型号产品)25,147.3319,769.9118,979.1218,979.1218,979.120.00
智能检测设备(其他产品)8,003.129,318.7410,596.1011,890.5413,020.4913,931.92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5,388.666,903.777,880.268,866.999,718.8710,399.19
健康管理系统4,667.326,190.167,590.578,958.189,978.9710,677.50
模拟仿真系统1,614.671,743.841,883.352,034.022,196.742,350.51
某核心型号产品配套业务2,673.452,101.772,017.702,017.702,017.700.00
合计47,494.5446,028.2048,947.0852,746.5455,911.8937,359.14

2、营业成本预测

2024 年、2025 年顺义科技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水平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2024 年2025 年2024 年毛利率2025 年毛利率
智能检测设备(某核心型号产品)3,127.6120,242.188.02%8.91%
智能检测设备(其他产品)3,758.533,710.6646.53%43.01%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2,519.482,599.8954.16%37.51%
健康管理系统2,253.881,779.9739.07%48.75%
模拟仿真系统285.75983.4737.70%34.22%
某核心型号产品配套业务0.002,794.840.00%16.89%
净额法调整-659.55-3,169.65--
合计11,285.7028,941.3741.90%23.95%

由于顺义科技产品定制化程度高,产品种类众多,本次评估分析历史年度各项目料工费占收入比例,结合未来销售收入金额加以预测。对折旧费,该部分成本为固定成本,在参考未来折旧预测数据的基础上,结合以前年度的折旧的分配方式加以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智能检测设备(某核心型号产品)22,881.0617,988.2617,268.7317,268.7317,268.730.00
智能检测设备(其他产品)4,424.355,086.295,735.746,398.346,991.707,481.12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3,426.614,460.475,114.595,773.486,335.256,778.71
健康管理系统2,468.893,364.914,184.184,980.985,564.285,953.78
模拟仿真系统1,052.031,136.191,227.091,325.251,431.281,531.46
某核心型号产品配套业务2,221.801,746.701,676.831,676.831,676.830.00
固定资产折旧47.4549.3247.8448.9443.4641.30
合计36,522.2033,832.1435,255.0037,472.5539,311.5121,786.38

3、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顺义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收入按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分别计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顺义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缴纳流转税额与各家公司城建税税率乘积分别进行缴纳;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顺义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缴纳流转税额与各家公司教育费附加费率乘积分别进行缴纳。

本次评估,在预测企业各年流转税的基础上,估算未来各年各家公司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按房产计税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 10.5 元/㎡缴纳,经评估人员现场核实,顺义科技存在部分未使用土地,本次评估仅考虑在用土地部分的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按未来预测收入结合历史期印花税占收入的比重进行预测。

车船使用税:按照历史年度发生额结合企业现有资产状况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100.17114.19143.93160.48174.10161.53
教育费附加71.5581.56102.81114.63124.36115.38
房产税40.1140.1140.1140.1140.1140.11
土地使用税14.7114.7114.7114.7114.7114.71
印花税39.4438.2240.6543.8046.4331.02
车船税0.400.400.400.400.400.40
合计266.38289.19342.60374.14400.11363.15

4、销售费用预测

顺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销售费用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业务宣传费、折旧费、运输费、会议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电费、水费等。本次评估各项销售费用分别进行预测。

对职工薪酬,在参考历史年度职工薪酬占收入比重,合理分析后,结合未来对应的销售收入金额加以预测。对折旧费,该部分成本为固定成本,在参考未来折旧预测数的基础上,结合以前年度的折旧的分配方式加以预测。对于业务招待费、差旅交通旅费、运输费等变动成本,以历史年度该类变动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合理分析后,结合未来销售收入金额加以预测。对办公费、业务宣传费、中介机构费用、电费、水费,在参考历史年度发生额的基础上,并结合适当的增长幅度加以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销售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职工薪酬283.19347.72402.33457.02502.58537.76
业务招待费90.52111.15128.61146.09160.65171.90
办公费53.5155.1156.7758.4760.2262.03
差旅交通旅费102.25125.54145.26165.01181.46194.16
业务宣传费19.1619.7320.3220.9321.5622.21
折旧费3.545.254.814.052.724.28
运输费6.115.926.306.787.194.80
会议费9.249.519.8010.0910.4010.71
聘请中介机构费105.10108.25111.50113.73116.00118.32
电费3.723.833.954.064.194.31
水费0.190.200.200.210.210.22
合计676.52792.22889.84986.441,067.191,130.71

5、管理费用预测

顺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交通工具费、业务招待费、租赁费、摊销费、折旧费、中介服务费、电费、水费、零星装修费、专利费、其他等。本次评估各项管理费用分别进行预测。

对职工薪酬,在参考现有人均工资的基础上,人均工资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长率预测职工薪酬。对摊销费、折旧费,该部分成本为固定成本,在参考未来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预测数的基础上,结合以前年度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分配方式加以预测。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工具费、业务招待费、租赁费、中介服务费、电费、水费、零星装修费、专利费、其他费用等相对固定的成本,以历史年度该类成本的发生额合理分析后,并结合适当的增长幅度加以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职工薪酬986.171,035.471,087.251,119.871,153.461,188.07
办公费113.26116.65120.15123.76127.47131.30
差旅费24.1224.8425.5926.3527.1427.96
交通工具费48.2249.6651.1552.6954.2755.90
业务招待费49.1750.6552.1753.7355.3557.01
租赁费61.1362.3563.6064.8766.1767.49
摊销费76.6970.6656.0849.3542.6349.60
折旧费336.51332.66319.07310.79289.25267.15
中介服务费67.5069.5371.6173.7675.9878.25
电费12.4012.7713.1513.5513.9514.37
水费0.890.920.940.971.001.03
零星装修费40.8241.2341.6442.0642.4842.90
专利费48.5750.0351.5353.0754.6756.31
其他99.40102.38105.45108.61111.87115.23
合计1,964.842,019.802,059.392,093.442,115.682,152.56

6、研发费用预测

顺义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费、办公费、试验检测鉴证费、差旅费、委托开发费、电费、水费、技术服务费、其他。本次评估对各项研发费用分别进行预测。

对职工薪酬,在参考现有人均工资的基础上,人均工资每年保持一定的增长率预测职工薪酬。对直接投入、试验检测鉴证费、电费、水费、技术服务费等与销售收入密切相关的变动成本,以历史年度该类变动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合理分析后,结合未来销售收入金额加以预测。对折旧费,该部分成本为固定成本,在参考未来折旧预测数的基础上,结合以前年度的折旧的分配方式加以预测。对办公费用、差旅费、委托开发费、其他费用参考历史年度该类成本的发生额,考虑适当增长率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职工薪酬1,010.211,080.921,145.781,203.071,251.191,288.73
直接投入179.36220.23254.81289.45318.31340.59
折旧费77.8079.9579.3078.5774.0063.92
办公费3.623.733.843.954.074.19
试验检测鉴证费23.9529.4134.0338.6642.5145.49
差旅费211.47217.81224.35231.08238.01245.15
委托开发费245.38252.74260.32265.53270.84276.25
电费13.5516.6319.2521.8624.0425.73
水费0.260.330.380.430.470.50
技术服务费37.6446.2153.4760.7466.8071.47
其他4.764.905.055.205.365.52
合计1,808.001,952.872,080.582,198.542,295.602,367.54

7、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手续费和汇兑损益。

对汇兑损益,在日常经营中有出口业务,使用外币结算,形成汇兑损益。近年来受汇率波动影响,持续产生汇兑损益,且波动较大。由于难以对未来汇率波动趋势进行预测,本次评估假设未来汇率基本保持稳定,不再预测汇兑损益。对利息支出,本次评估对利息支出根据企业预测期付息债务金额和合同约定的利息等计算。对手续费,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占收入成本比例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财务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利息支出65.0065.0065.0065.0065.0065.00
手续费9.238.779.259.9110.466.50
合计74.2373.7774.2574.9175.4671.50

8、其他收益预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43 号),自 2023 年1 月1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本次评估根据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其他收益。

经实施以上分析,其他收益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增值税加计抵减225.87207.260.000.000.000.00

9、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预测

经了解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为偶发性项目,故本次评估不做预测。

10、所得税预测

顺义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编号为GR20251001024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顺义科技子公司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编号为GR202421001179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被评估单位及子公司辽宁陆铖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沈阳大工先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无经营业务,仅发生零星费用,对预测影响较小,本次评估不作考虑。

同时在考虑所得税时,需考虑以下纳税调整事项:

(1)对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纳税调整的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本次评估在预测未来企业所得税时,对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根据上述标准进行纳税调整。

(2)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纳税调整的考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37 号):“一、企业在2024年 1月 1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 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考虑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 年第 7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 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 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经实施以上分析,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所得税797.37908.361,035.751,215.771,368.031,186.07

11、折旧、摊销预测

企业的折旧和摊销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本次评估首先在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基础上,结合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对未来各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原值进行预测,然后结合企业对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和摊销政策,对未来各年的折旧和摊销进行测算。

经实施以上分析,折旧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
折旧465.30467.17451.03442.35409.43376.66
摊销76.6970.6656.0849.3542.6349.60
合计542.00537.83507.11491.71452.06426.25

12、营运资金预测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资产组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资产组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预测营运资金前首先要核实和分析各科目中各种不正常因素,必要时进行剔除处理。通过分析公司存货、应收、应付等科目的周转率的合理性并确定预计未来该类科目周转率进行测算。因此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营运资金=货币资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其他经营性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其他经营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付现成本/货币资金周转率

应收款项=营业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存货=营业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款项周转率

其他流动负债=营业成本总额/其他流动负债周转率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运资金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永续期
营业成本36,522.2033,832.1435,255.0037,472.5539,311.5121,786.3821,786.38
税金及附加266.38289.19342.60374.14400.11363.15363.15
销售费用676.52792.22889.84986.441,067.191,130.711,130.71
管理费用1,964.842,019.802,059.392,093.442,115.682,152.562,152.56
研发费用1,808.001,952.872,080.582,198.542,295.602,367.542,367.54
财务费用9.238.779.259.9110.466.506.50
折旧465.30467.17451.03442.35409.43376.66376.66
摊销76.6970.6656.0849.3542.6349.6049.60
年付现成本40,705.1738,357.1640,129.5542,643.3144,748.5027,380.5827,380.58
月付现成本3,392.103,196.433,344.133,553.613,729.042,281.712,281.71
最佳现金持有量3,392.103,196.433,344.133,553.613,729.042,281.712,281.71
应收款项27,705.1526,849.7828,552.4730,768.8232,615.2721,792.8321,792.83
存货4,337.554,018.074,187.054,450.424,668.832,587.462,587.46
其他经营性流动资产393.58393.58393.58393.58393.58393.58393.58
应付款项15,810.4814,645.9515,261.9016,221.8817,017.979,431.339,431.33
其他经营性流动负债1,938.151,988.442,135.022,318.352,473.982,072.482,072.48
营运资金需求量18,079.7717,823.4819,080.3120,626.2021,914.7715,551.7715,551.77
营运资金追加-531.04-256.291,256.831,545.891,288.57-6,363.00-531.04

13、资本性支出预测

顺义科技资本性支出为更新支出。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更新支出根据资产的不同寿命年限计算。新增资本性支出为办公楼门厅改扩建项目和高校联合研发中心设计、施工。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2031年永续期
存量资产更新支出70.7428.6239.5316.3028.61108.78307.21
新增资本项目支出11.530.000.000.000.000.001.10
合计82.2728.6239.5316.3028.61108.78308.31

14、永续期收益预测及主要参数的确定

永续期收益即终值,被评估单位终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公式

式中:

r:折现率

R _ mathrm n + l :永续期第一年企业自由现金流

g:永续期的增长率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1.永续期折现率按目标资本结构等参数进行确定。

2.永续期增长率:永续期业务规模按企业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确定,不再考虑增长,故g为零。

3.Rn+1 按预测期末第n年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主要调整包括:

(1)折旧和摊销费:由于会计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考虑折旧货币时间价值对预测年后的折旧进行调整。具体评估思路为:①将各类现有资产按年折旧额按剩余折旧年限折现到预测末现值;②再将该现值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③将各类资产每一周期更新支出对应的年折旧额按折旧年限折现到下一周期更新时点再折现到预测末现值;④将该现值再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⑤将②和④相加得出永续期折旧、摊销费。

(2)资本性支出:永续年资本性支出是考虑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各类资产经济年限到期后需要更新支出,但由于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年限间隔支出的,因此本次评估将该资本性支出折算成年金,具体测算思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将各类资产每一周期更新支出折现到预测末现值;第二步,将该现值年金化。

则预测年后按上述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量Rn+1 为8,490.02 万元

15、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以后年度
营业收入47,494.5446,028.2048,947.0852,746.5455,911.8937,359.1437,359.14
减:营业成本36,522.2033,832.1435,255.0037,472.5539,311.5121,786.3821,786.38
税金及附加266.38289.19342.60374.14400.11363.15363.15
销售费用676.52792.22889.84986.441,067.191,130.711,130.71
管理费用1,964.842,019.802,059.392,093.442,115.682,152.562,152.56
研发费用1,808.001,952.872,080.582,198.542,295.602,367.542,367.54
财务费用74.2373.7774.2574.9175.4671.5071.50
加:其他收益225.87207.260.000.000.000.000.00
营业利润6,408.247,275.478,245.439,546.5210,646.349,487.309,487.30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0.00
利润总额6,408.247,275.478,245.439,546.5210,646.349,487.309,487.30
减:所得税费用797.37908.361,035.751,215.771,368.031,186.071,170.48
净利润5,610.876,367.107,209.678,330.759,278.318,301.248,316.82
加:利息费用*(1-T)55.2555.2555.2555.2555.2555.2555.25
加:折旧465.30467.17451.03442.35409.43376.66376.66
加:摊销76.6970.6656.0849.3542.6349.6049.60
减:资本性支出82.2728.6239.5316.3028.61108.78308.31
减:营运资金-531.04-256.291,256.831,545.891,288.57-6,363.000.00
企业自由现金流6,656.897,187.856,475.677,315.528,468.4415,036.968,490.02

16、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83,496.74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2026 年2027 年2028 年2029 年2030 年2031 年以后年度
企业自由现金流6,656.897,187.856,475.677,315.528,468.4415,036.968,490.02
折现率10.50%10.50%10.50%10.50%10.50%10.50%10.50%
折现系数0.95130.86090.77910.70510.63810.57745.4990
折现值6,332.706,188.025,045.205,158.175,403.718,682.3446,686.60
现值和83,496.74

(六)其他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1、溢余资产的分析及估算

顺义科技评估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高于预测最佳现金保有量,多出部分为溢余资产;顺义科技土地使用权总面积34,701.18 ㎡,其中20,688.36 ㎡土地未使用,该部分土地为溢余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性质账面值评估值
1溢余资产-货币资金溢余资金3,749.273,749.27
2溢余资产-土地使用权未使用地块730.97928.56
合计4,480.234,677.83

2、非经营性资产的分析及估算

顺义科技的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对上述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其账面值和评估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性质账面值评估值
一非经营性资产
1应收票据已背书带追索权票据,与其他流动负债互抵7,641.287,641.28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40.040.00
3应收账款大工先进无经营业务215.86215.86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53.491,853.49
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4029.40
6存货跌价准备201.64201.64
7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1.57141.57
8其他流动资产预缴企业所得税103.31103.31
9递延所得税资产427.66357.59
10其他非流动资产1.771.77
资产类小计5,723.756,093.72
二非经营性负债
1应付账款设备工程款298.27298.27
2应交税费大工先进无经营业务31.9531.95
3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带追索权票据,与应收票据互抵7,636.517,636.51
4递延收益141.84141.84
负债类小计8,108.578,108.57
资产类-负债类-2,384.82-2,014.85

(七)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公式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顺义科技的付息债务为短期借款,账面价值2,500.00万元,评估价值2,501.99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顺义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公式

=83,657.74 万元。

(八)评估结论及分析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顺义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9,921.57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493.37 万元,增值额为 5,571.80 万元,增值率为 9.3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2,035.92 万元,评估价值为 32,037.91 万元,增值额为 1.99 万元,增值率为0.01%;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7,885.64 万元,评估价值为 33,455.46 万元,增值额为 5,569.82 万元,增值率为 19.9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47,915.0549,938.472,023.424.22
非流动资产12,006.5215,554.903,548.3829.5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258.371,325.71-2,932.66-68.87
固定资产6,230.406,762.41532.018.54
在建工程28.8328.830.000.00
使用权资产16.3216.320.000.00
无形资产1,245.537,266.896,021.36483.44
长期待摊费用41.9243.321.40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183.47109.75-73.72-40.18
其他非流动资产1.681.680.000.00
资产总计59,921.5765,493.375,571.809.30
流动负债31,994.0831,996.071.990.01
非流动负债41.8441.840.000.00
负债总计32,035.9232,037.911.990.01
净资产27,885.6433,455.465,569.8219.97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顺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83,657.74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27,885.64 万元增值 55,772.10 万元,增值率 200.00%。

六、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后认为: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使用到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评估数据等均来自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评估证据及合法合规的参考资料等,评估依据具备合理性。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经营中所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造成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折现率和毛利率对收益法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影响,故对毛利率和折现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1、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幅度评估值评估值变动幅度
-1.00%92,285.9810.31%
-0.50%87,760.494.90%
0%83,657.740.00%
0.50%79,932.66-4.45%
1.00%76,519.84-8.53%

2、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毛利率变动幅度评估值评估值变动幅度
-2.00%81,194.52-2.94%
-1.00%82,426.13-1.47%
0%83,657.740.00%
1.00%84,889.351.47%
2.00%86,120.962.94%

(五)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可量化的协同效应的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且协同效应受到市场环境以及后续整合效果的影响,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定价并未考虑协同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1、标的公司评估及作价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天健华辰以 2025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100%股份进行了评估,标的公司100%股份的评估值为83,657.74万元,交易作价为 83,600.00 万元。

2、本次交易定价与可比上市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交易估值比较

(1)本次交易与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选取与顺义科技业务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相关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市净率
301213观想科技亏损(剔除)-410.53(剔除)7.04
301302华如科技亏损(剔除)-15.77(剔除)2.27
300424航新科技亏损(剔除)-46.44(剔除)5.91
300719安达维尔612.73(剔除)505.64(剔除)4.44
688283坤恒顺维119.07105.265.08
300354东华测试49.8450.727.65
688768容知日新42.8729.023.63
平均值70.5961.675.15
标的公司20.4813.073.36

注: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2025 年 12 月 31 日市值/2024 年度归母净利润;可比公司的动态市盈率为其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PE(TTM);可比公司的市净率为其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 PB(MRQ),在计算平均值时已剔除负数及绝对值大于 500 的无效数据。

标的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标的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动态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平均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归母净资产,下同。

可比公司剔除异常值后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为70.59 倍,动态市盈率平均值为 61.67 倍,均远高于标的公司。可比公司的市净率平均值为 5.15 倍,标的公司市净率为 3.36 倍,标的公司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估值对比

经检索公开市场案例,并结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选取标的所属行业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的交易作为可比交易,其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企业名称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估值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市净率
688478.SH晶升股份为准电子2025年9月30日85,724.46亏损(剔除)13.014.07
688337.SH普源精电耐数电子2023年12月31日37,648.0019.0112.9810.66
300701.SZ森霸传感格林通2023年2月28日33,600.0012.1110.442.89
300678.SZ中科信息瑞拓科技2020年6月30日24,509.6113.199.975.05
平均值--14.7711.605.67
标的公司2025年12月31日83,657.7420.4813.073.36

注:可比交易的静态市盈率=标的 100%股权估值/标的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可比交易的动态市盈率=标的 100%股权估值/标的业绩承诺期平均归母净利润;可比交易的市净率=标的 100%股权估值/标的评估基准日归母净资产

可比交易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动态市盈率平均值分别为 14.77 倍和 11.60倍,本次交易的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分别为 20.48 倍和 13.07 倍,高于可比交易的平均水平,但与可比交易不存在显著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各公司具体产品类型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同,标的公司下游应用领域为国防军工领域,其他可比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产品多应用于民品领域。可比交易的平均市净率为5.67,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市净率为3.36,低于可比交易平均值,系因标的公司拥有土地房产,而可比交易中标的公司多为轻资产运营。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估值及交易作价有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标的公司51%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42,636.00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为 83,600.00 万元,略低于评估值83,657.74 万元,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对《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进行审查,并出具了如下意见“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公平、合理性。 9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年 4月23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交易对方李英顺(乙方 1)、赵建喆(乙方 2)、王德彪(乙方 3)、杭州雅琪格(乙方 4)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日,上市公司(甲方)与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分别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除特殊说明,本节中交易对方统称“乙方”)。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甲方委托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值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6)第0185 号)。根据评估结果,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3,657.74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以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标的公司100%股份的交易估值为 83,600.00 万元,标的公司 51.00%股份交易对价确定为 42,636.00万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方式,涉及各有关交易对方的整体交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
1李英顺21.5069%167,286,335.31-167,286,335.31
2赵建喆2.0526%15,966,018.46-15,966,018.46
3王德彪0.6158%4,789,754.23-4,789,754.23
4杭州雅琪格2.5406%19,761,392.00-19,761,392.00
5兵景智造12.2222%110,000,000.00-110,000,000.00
6嘉瑞融丰5.9190%53,271,000.00-53,271,000.00
7辽宁润合2.1428%19,285,500.00-19,285,500.00
8盛京英才2.1428%19,285,500.00-19,285,500.00
9辽宁中德1.8572%16,714,500.00-16,714,500.00
合计51.0000%426,360,000.00-426,360,000.00

(四)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1、甲方及其委托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且上述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求和证券监管要求;

2、乙方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声明、陈述和保证持续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各方已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等;

4、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内部有权机构已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同意本次交易;

5、乙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已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同意本次交易;

6、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易对价支付日为止,标的公司未发生任何对本次交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7、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已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同意本次交易;

8、乙方同意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9、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及信息披露豁免有关事项的批复;

10、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已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审议、批准、备案等程序;

11、甲方已取得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相关的银行授信贷款(并购授信贷款)审批,且完全具备随时提款及支付条件。

(五)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及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后,甲方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过渡期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不含)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归甲方享有;如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按其协商比例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足额向甲方补足。

3、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之前标的公司的全部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割日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其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六)过渡期的其他安排

1、过渡期内,乙方和/或标的公司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对标的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得做出损害标的公司和/或甲方权利、利益的行为;

(2)乙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骤,尽最大努力促使标的公司(包括其下属分、子公司,下同)诚信经营,标的公司的所有证照、证书、许可、授权、登记、报备在该期间内应持续有效,标的公司应保持现行的业务组织结构且业务、技术和管理团队构成不会发生重大实质变化,保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资产)及相关权益持续处于良好状态(资产的正常耗损除外),并且保持每一项业务的良好声誉,维系与客户、供应商及相关方的正常业务关系,尽最大努力避免商誉和现有商业价值在交割日前受损;

(3)标的公司应根据其签署的协议、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或取得必要的书面同意(如涉及);

(4)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应在其股东会、董事会或内部有权机构作出任何决议或决定(无论是否召开会议)后 10 日内将该等决议或决定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在过渡期内,乙方及标的公司应尽职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2、过渡期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司不得,且乙方亦不得提议或同意标的公司进行下述行为:

(1)增加、减少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或变更标的公司股本结构;

(2)在其任何资产上设置租赁、抵押、质押、留置等权利负担或者其他产权限制;

(3)出售或收购任何资产、业务;

(4)签订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协议/合同;

(5)从事对标的公司经营、资产、人员等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6)就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任何负债、索偿、行动、要求或争议进行任何妥协、和解、免除、解除、了结或放弃任何有关权利;

(7)并非按其正常业务,就任何应收款项作出任何免除、了结或抵消;

(8)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惯例进行以外,额外增加任何员工的薪酬待遇,制定或采取任何新的福利计划,或发放任何奖金、福利或其他直接或间接薪酬;

(9)进行利润分配;

(10)其他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包括违反任何乙方或标的公司所作的声明、陈述及保证)。

3、乙方承诺,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其所持标的公司的股份或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委托持股、委托管理、质押、权利调整或限制。

4、过渡期内,如标的公司或乙方发生任何情形而可能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实质不利影响时,标的公司或乙方中至少一方应在知悉该情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标的公司或乙方的任何有可能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市场变动、财务危机、对标的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审理、调查,标的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或对标的公司有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批文或指示,或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实质不利变化等重大事件。各方应就该等事件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进行评估和协商,如果各方在甲方收到标的公司或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不能就继续履行本协议达成合意,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无需就此承担责任,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在满足本协议第四条第 1款约定的先决条件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如果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交易对价,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甲方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仍未按本协议的约定足额支付交易对价的,则乙方有权在前述三十(30)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立即履行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仍未按乙方书面通知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支付前述约定的逾期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所受全部损失。

3、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或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导致标的公司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或确认无法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转让涉及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及甲方委派董事、财务负责人的工商备案登记,或未完成乙方1 及乙方3 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当按照交易对价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若逾期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的,则甲方有权在前述三十(30)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解除本协议。

4、各方确认,本协议所述甲方或乙方所受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执行费、聘请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承担的税费等。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已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同意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或相关主管部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及信息披露豁免有关事项的批复;

(3)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已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审议、批准、备案等程序。

2、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或各方对本协议内容所作的变更,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经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发生其他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各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情形,各方按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与交易对方李英顺(乙方 1)、赵建喆(乙方 2)、王德彪(乙方 3)、杭州雅琪格(乙方 4)相关的交易安排(本部分中乙方 1-乙方 4合称“乙方”)

1、分期交割及表决权委托安排

鉴于乙方 1 及乙方 3 首次可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标的公司先行办理乙方持有的 18.5669%股份的交割,且乙方 1 将其持有的 7.9222%股份表决权及乙方 3 将其持有的 0.2268%股份表决权(合计8.1490%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甲方;交割日满一年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完成乙方1持有的7.9222%股份及乙方3 持有的0.2268%股份的交割。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前述标的资产并按期完成上述股份的交割和表决权委托。

乙方及标的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所持18.5669%股份转让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乙方1及乙方3合计所持8.1490%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及甲方委派董事、财务负责人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但由于非因乙方或标的公司原因

(如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流程非正常延长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按时办理的除外。各方应密切配合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标的资产完成交割。

2、分期付款安排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或取得甲方书面豁免的前提下,甲方按如下方式分期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1)交易对价支付表

甲方以现金方式分四期向乙方1-乙方4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转让方第一期交易对价第二期交易对价第三期交易对价第四期交易对价合计
1乙方 164,317,614.4934,322,906.9434,322,906.9434,322,906.94167,286,335.31
2乙方 26,138,554.103,275,821.453,275,821.453,275,821.4515,966,018.46
3乙方 31,841,546.50982,735.91982,735.91982,735.914,789,754.23
4乙方 47,597,784.904,054,535.704,054,535.704,054,535.7019,761,392.00
合计79,895,500.0042,636,000.0042,636,000.0042,636,000.00207,803,500.00

(2)支付方式

①第一期交易对价: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中各方提供的缴纳税款的具体方式与乙方中各方分别成立共管账户,并按本款第(1)项的交易对价支付表,相应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对价。共管账户中第一期交易对价应按照乙方指示优先用于为乙方缴纳税款,乙方完成纳税并向甲方提供完税凭证,且标的公司办理完毕乙方所持 18.5669%股份转让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及乙方1及乙方3合计所持8.1490%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后,共管账户中的第一期交易对价的剩余款项将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中各方的指定账户。

②第二期交易对价:如乙方 1-乙方 4 于业绩承诺期第一年(2026 年)未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则甲方于2027 年,在第一次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按本款第(1)项交易对价支付表向乙方 1-乙方4支付第二期交易对价;如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甲方应于前述期限内向乙方1-乙方4 支付扣除相关业绩补偿款项后的余额。

③第三期交易对价:如乙方 1-乙方 4 于业绩承诺期第二年(2027 年)未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则甲方于2028 年,在第二次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按本款第(1)项交易对价支付表向乙方 1-乙方4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如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甲方应于前述期限内向乙方1-乙方4 支付扣除相关业绩补偿款项后的余额。抵扣后,如剩余未支付的第三期交易对价低于1,279.08 万元(即乙方 1-乙方 4 第三期转让对价总额的 30.00%),甲方有权不再支付该款项,待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各方按照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的实际情况统一进行结算。

④第四期交易对价:如乙方 1-乙方 4 于业绩承诺期第三年(2028 年)完成累计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且不涉及补偿,则甲方于 2029 年,在第三次专项审核报告及承诺期届满后的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按本款第(1)项交易对价支付表向乙方1-乙方4 支付剩余全部交易对价;如触发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义务,甲方应于前述期限内支付扣除全部补偿款项后的余额。

3、为免疑义,各方同意,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法定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在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前完成缴纳,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资产所涉的税费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或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情况自行缴纳。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承担方的,由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承担方式或分摊。

(十)与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的相关交易安排

在相关交易中上市公司作为甲方,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分别作为乙方。

1、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第四条第 1款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或取得甲方书面豁免的前提下,甲方按如下方式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甲方于本协议第四条第 1 款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或取得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成立共管账户,并向共管账户支付交易对价。交割日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将全部交易对价一次性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为交易对价支付之目的,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以甲方名义开立共管账户,并预留乙方相关印鉴。

2、乙方及标的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交易对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转让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及甲方委派董事、财务负责人相关的工商备案登记。但由于非因乙方或标的公司原因(如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流程非正常延长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按时办理的除外。各方应密切配合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确保标的资产完成交割。

3、为免疑义,各方同意,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法定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在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前完成缴纳,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资产所涉的税费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或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情况自行缴纳。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承担方的,由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承担方式或分摊。

二、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 4月23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交易对方李英顺(乙方 1)、赵建喆(乙方 2)、王德彪(乙方 3)、杭州雅琪格(乙方 4)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

1、业绩承诺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 年度,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包括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剔除标的公司相关人员参加甲方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超额业绩奖励对净利润的影响,下同)应分别不低于5,600万元、6,400 万元、7,200万元,业绩承诺期平均净利润不低于6,400 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
承诺净利润数5,600 万元6,400 万元7,200 万元

甲方将在业绩补偿期间逐年测算各年度标的公司的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实现净利润数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2、业绩补偿

若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未达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优先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逾期未能以现金完成补偿的,应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对甲方进行补偿,届时标的公司股份估值按照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份估值(即83,600 万元)为限进行计算,具体金额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如上述两种方式不足以补偿甲方时,应以其其他财产或资产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1)当期业绩补偿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80%,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为免歧义,“当期”系指对应当个会计年度。

若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零时,不触发当期业绩补偿责任。

(2)累计业绩补偿

如2026至2028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

累计业绩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拟购买资产交易总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累计业绩应补偿金额与各当期应补偿金额的总额合称“业绩补偿总额”。

各次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零时,按零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股份不冲回。

(3)业绩补偿方式

针对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于触发业绩补偿责任且应于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现金补足。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补偿的部分,业绩承诺方应如约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向甲方进行补偿。如上述两种方式(现金、股份)不足以补偿甲方时,应以其其他财产或资产进行补充。

(4)各方确认并同意,业绩承诺方已履行的业绩补偿行为不可撤销。

(5)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

为保障业绩补偿义务的实现,各业绩承诺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对价且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备案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署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剩余全部股份相关的《股份质押合同》,与甲方办理完成工商质押登记手续。按照业绩承诺期内完成比例【(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在当期业绩补偿完成后逐年解除质押,具体以各方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为准。

3、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的第三个会计年度届满后4个月内,甲方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包括现金补偿金额或业绩补偿方转让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金额)(以下简称“减值补偿情形”),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甲方进行补偿。为免歧义,前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总额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进行补偿,如现金不足以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应以届时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予以补偿。减值补偿

计算公式如下:

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金额。

4、业绩承诺与补偿上限安排

各方同意,各业绩承诺方应承担的全部补偿(包括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为各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交易对价的80%为上限。

(三)业绩奖励

1、业绩奖励方案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6)第 0185 号)中载明的业绩承诺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则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部分的 50%金额为对业绩承诺方及标的公司核心骨干的超额业绩奖励。该超额业绩奖励不超过业绩承诺方所得交易对价的 20%(即 4,156.07万元)。同时,甲方可根据届时经营情况适时开展并安排业绩承诺方及相关人员参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乙方1拟定,并经甲方同意后予以实施。

超额业绩奖励考核时不考虑由于上述业绩奖励计提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各方同意,超额业绩奖励应与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挂钩,具体如下:

(1)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80%,则超额业绩奖励为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部分的 50%;

(2)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80%,且≥60%,则超额业绩奖励为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部分的25%;

(3)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60%,则不满足超额业绩奖励条件,暂不计提发放。

上述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包括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抵账

等方式(下同)。

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承诺期内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202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累计借方发生额

鉴于军工行业年度经营存在周期性波动情形,故业绩奖励于业绩承诺期满后进行统一测算,承诺期内不进行测算。具体测算如下:

于 2029 年4 月30 日前,根据本条相关规定,标的公司计提相关奖励金额(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60%,暂不计提,下同);于 2029 年及以后年度 12 月 31日,按照“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承诺期内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202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当年年度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新客户(指业绩承诺期外新增的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当年年度回款金额)÷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累计借方发生额”及标准比例并考虑前期计提情况进行本次计提和发放。在计提相关业绩奖励时应以单个客户为标准进行逐客户计算。

2、业绩奖励具体对象

本次业绩奖励对象范围为业绩承诺方及标的公司的核心骨干。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乙方1按照本协议相关要求拟定,由标的公司在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后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标的公司相关人员。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业绩承诺方未依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甲方有权按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要求业绩承诺方支付逾期期间(自补偿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业绩承诺方支付完毕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款之日止)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本协议项下,乙方中各方以连带的方式向甲方承担补偿义务及违约责任。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解除或终止。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本协议亦应失效。

2、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声明、陈述与保证、争议解决等内容,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各方亦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经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各方确认并同意,如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修改本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业绩补偿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业绩奖励安排等相关事项,各方届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对本协议相关约定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6 年6 月11 日,上市公司(甲方)与交易对方李英顺(乙方 1)、赵建喆(乙方 2)、王德彪(乙方 3)、杭州雅琪格(乙方 4)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原协议“第一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之“(二)业绩补偿”之“3.业绩补偿方式”的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针对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于触发业绩补偿责任且应于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现金补足。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补偿的部分,业绩承诺方应如约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向甲方进行补偿。如上述两种方式(现金、股份)不足以补偿甲方时,应以其其他财产或资产进行补充。

在触发业绩承诺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在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个月内,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据此确定业绩承诺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

股份补偿的具体方式为业绩承诺方以零对价向甲方转让其届时所持标的公司相应的股份,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已现金补偿金额)÷经评估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价值×届时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如届时采取股份补偿方式,业绩承诺方应在股份补偿数量确定后 1 个月内,配合甲方和标的公司完成补偿股份解除质押及转让至甲方名下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在两种方式(现金、股份)不足以补偿,触发业绩承诺方以其他财产或资产进行补充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应当在甲方确定业绩承诺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之日起1个月内,确定用以补充补偿的财产并向甲方提供足额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在股份补偿实施完毕后 1 个月内,足额完成用于补充补偿财产的过户、交付等财产交割手续。 99

2、原协议“第一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之“(二)业绩补偿”之“5. 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的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为保障业绩补偿义务的实现,各业绩承诺方已与甲方签署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剩余全部股份相关的《股份质押合同》,并将在《股份质押合同》生效后按约定与甲方办理完成工商质押登记手续。

有关业绩承诺方质押股份的解除安排如下:“(1)在乙方 1 和乙方 3 办理表决权委托股份转让至甲方名下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日前 3日内,各方共同配合办理委托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以便于乙方 1、乙方 3办理表决权委托股份的相关转让手续;(2)各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约定的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后 5 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若乙方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约定的任一期当期业绩补偿义务或累计业绩补偿义务或减值补偿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配合办理用于补偿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和转让手续。具体以各方签订的《股份质押合同》为准。”

3、原协议“第一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之“(三)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在业绩承诺期的第三个会计年度届满后 4 个月内,甲方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包括现金补偿金额或业绩补偿方转让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金额)(以下简称“减值补偿情形”),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甲方进行补偿。为免歧义,前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总额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针对本协议项下的减值补偿,业绩承诺方应优先以现金方式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足额补偿。逾期未能以现金足额补偿的部分,业绩承诺方应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向甲方进行补偿。如上述两种方式(现金、股份)不足以补偿甲方时,应以其其他财产或资产进行补充。

在触发减值补偿,且业绩承诺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在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个月内,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据此确定业绩承诺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

股份补偿的具体方式为业绩承诺方以零对价向甲方转让其届时所持标的公司相应的股份,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已现金补偿金额)÷经评估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价值×届时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如届时采取股份补偿方式,业绩承诺方应在股份补偿数量确定后 1 个月内,配合甲方和标的公司完成补偿股份解除质押及转让至甲方名下的股东名册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在两种方式(现金、股份)不足以补偿,触发业绩承诺方以其他财产或资产进行补充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应当在甲方确定业绩承诺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量之日起1个月内,确定用以补充补偿的财产并向甲方提供足额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在股份补偿实施完毕后 1 个月内,足额完成用于补充补偿财产的过户、交付等财产交割手续。

4、原协议“第一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中增加有关业绩承诺期后审价差异调整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五)业绩承诺期后审价差异调整约定

1.各方同意,针对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期内以暂定价确认的收入,业绩承诺期后出现审价差异调整情形,如审价差异调整为调增,则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应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原协议有关业绩奖励方案进行计提及发放,不涉及业绩承诺方补足;如审价差异调整为调减,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甲方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审定价与暂定价的差额完成核定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 个月内,由各业绩承诺方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足。业绩承诺方中各方以连带方式向甲方承担上述补足义务。

2.各方同意,针对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期内以暂定价确认的收入,在业绩承诺期外(不限时间,以项目最终审价为终点)审价调减金额,需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净利润数进行比较,如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净利润数-审价调减金额影响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即累计1.92 亿元),则不触发审价导致的补偿情形,但需针对超额业绩奖励按照调整后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数重新进行计算;如届时超额业绩奖励尚未发放,则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重新计提超额奖励并发放;如已发放,则按照重新计算的超额奖励与实际发放的超额奖励之差额由接受超额奖励的业绩奖励对象退回标的公司,如无法足额退回,则由乙方 1进行补足。 9

5、原协议“第一条 业绩承诺与补偿”中增加有关业绩承诺期后主营业务收入冲减调整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六)业绩承诺期后主营业务收入冲减调整约定

1. 各方同意,针对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期内确认的收入,业绩承诺期后出现主营业务收入冲减调整情形,如出现收入冲减,则业绩承诺方承诺在甲方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确认收入与收入冲减的差额完成核定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1 个月内,由各业绩承诺方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足。业绩承诺方中各方以连带方式向甲方承担上述补足义务。

2.各方同意,针对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期内确认的收入,在业绩承诺期外收入冲减金额,需与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净利润数进行比较,如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净利润数-冲减金额影响的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即累计1.92 亿元),则不触发收入冲减导致的补偿情形,但需针对超额业绩奖励按照调整后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数重新进行计算;如届时超额业绩奖励尚未发放,则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重新计提超额奖励并发放;如已发放,则按照重新计算的超额奖励与实际发放的超额奖励之差额由接受超额奖励的业绩奖励对象退回标的公司,如无法足额退回,则由乙方 1进行补足。

5、原协议“第一条业绩承诺与补偿”中增加有关业绩承诺期后主营业务收 入冲减调整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六)业绩承诺期后主营业务收入冲减调整约定

6、原协议“第二条 业绩奖励”之“(一)业绩奖励方案”的内容变更为: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6)第0185 号)中载明的业绩承诺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则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部分的 50%金额为对业绩承诺方及标的公司核心骨干的超额业绩奖励。该超额业绩奖励不超过业绩承诺方所得交易对价的 20%(即4,156.07 万元)。同时,甲方可根据届时经营情况适时开展并安排业绩承诺方及相关人员参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乙方 1 拟定,并经甲方同意后予以实施。

超额业绩奖励考核时不考虑由于上述业绩奖励计提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各方同意,超额业绩奖励应与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挂钩,具体如下:

1.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80%,则超额业绩奖励为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部分的50%;2. 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80%,且≥60%,则超额业绩奖励为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数部分的25%;3. 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60%,则不满足超额业绩奖励条件,暂不计提发放。

上述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包括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抵账等方式(下同)。

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承诺期内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202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累计借方发生额

超额业绩奖励计算截止时间为 2031 年12 月 31 日,在此之后的任何回款与超额业绩奖励无关,不再计算或调整超额业绩奖励。应收账款核销情形在任何时间均视为未回款的情形,在计算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时,不予纳入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鉴于军工行业年度经营存在周期性波动情形,故业绩奖励于业绩承诺期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逐年测算并计提,但不予发放,待业绩承诺期满后进行最终测算。具体测算如下:

于 2029年 4月 30日前,根据本条相关规定,标的公司计提相关奖励金额(如应收账款回款比例<60%,暂不计提,下同);于 2029 年及以后年度 12 月31日,按照“2029-2031 年间,应收账款回款比例=(承诺期内应收账款累计贷方发生额-202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业绩承诺期外(2029-2031 年)与业绩承诺期内应收账款直接相关的回款)÷业绩承诺期应收账款累计借方发生额”及标准比例并考虑前期计提情况进行本次计提和发放。

针对业绩承诺期外(2029-2031 年)的应收账款回款,需标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该回款属于对业绩承诺期内应收账款的回款,否则,不纳入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计算。在计提相关业绩奖励时应以单个客户为标准进行逐客户计算。”

7、原协议“第二条 业绩奖励”之“(二)业绩奖励具体对象”的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本次业绩奖励对象范围为标的公司的核心骨干。具体业绩奖励方案由乙方1 按照本协议相关要求拟定,由标的公司在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后以现金方式奖励给标的公司相关人员。 9

8、原协议“第四条 不可抗力”之第 2 款的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的情形外,各方不得以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为由变更业绩补偿承诺,也不得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变更业绩补偿承诺。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业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1 智能测控装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之“其他专用仪器制造(C402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的资产为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未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相关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的计算标准,因此无需向商务部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社会公众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目前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满足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法定比例要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报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审查意见,亦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兵景智造、嘉瑞融丰、辽宁润合、盛京英才、辽宁中德共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顺义科技51.00%股份。交易对方持有的顺义科技的股份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仅涉及股份转让事宜,顺义科技对外的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顺应军工装备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趋势,围绕人机环系统、装备健康管理、综合保障装备核心赛道开展的产业延伸并购,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战略、产品、技术、客户、市场多维度协同,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质量,切实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属军事装备产业链阵营,但卡位不同关键环节,形成“硬件结构支撑”与“软件智能管控”的互补格局。作为军用车辆非金属复材配套装备企业,北方长龙的主营产品聚焦军用车辆车身、舱室、机柜等高性能复合材料部件,凭借轻量化、高强度、阻燃、抗冲击等技术优势,为装甲战斗、指挥通信等各类军用车辆的人机环系统筑牢结构根基;而顺义科技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覆盖装备的武器、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系保障军用车辆高效可靠运行的“神经系统”,本次收购有助于打通“车身硬件”与“智能大脑”产业链,推动上市公司从军用非金属复合材料供应商向军用智能装备领域拓展,协同创新,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经测算,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至第(四)项标准,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故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首先,标的公司的技术具有先进性。标的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标的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常年承担军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军品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标的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多军兵种国防科技领域提供装备建设全寿命周期内的健康管理、智能检测设备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智能运维服务。目前,标的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为陆军装备提供多种产品及服务,同时基于在陆军装备领域的技术积淀,业务已开始向海军、空军及火箭军相关装备领域拓展。标的公司在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的同时,组建了工业设计与智能系统部,积极开拓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应用。

在标的公司收入占比较高的陆军装备领域,产品实现较高比例的车辆类型及系统的覆盖。标的公司开发并持续迭代的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系陆军较早定型列装的健康管理系统,对提升装备全寿命全维度实时智能运维水平具有较为重要

的军事和经济效益,应用前景广阔。

标的公司或核心人员获得了一系列技术荣誉与奖励,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1次、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3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次、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 次、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1次。在陆军装备领域,2022 年 9 月,标的公司实控人李英顺凭借“某健康管理系统论证及运用技术”荣获“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5 年 2 月,标的公司“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荣获“优秀创新产品奖”;2025 年8 月,标的公司“在线智能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国际先进)》(沈技产评【2025 年】第0022 号);2025 年 10 月,标的公司及核心技术人员郭占男凭借“特种车装备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仪器设备系统”荣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025 年11 月,标的公司凭借“便携式辅助维修诊断设备在装甲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管理中应用”获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设备智能运维优秀技术案例”;2026 年2月,标的公司“某型检测维修车”项目荣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标的公司及实控人李英顺凭借“航空发动机喘振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4 年度“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李英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主要完成人的“航空发动机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2025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展示了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积淀及在国防装备领域的可拓展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7 项(含国防专利 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并拥有软件著作权114 项。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在装备健康管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管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健康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待发布)》《机械振动、机器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第 4部分:3MW 以上流体薄膜轴承的燃气轮机(国家标准,起草中)》《润滑油质量多参量综合在线检测传感器(团体标准,已实施)》《油液监测在线智能油液监测装置(团体标准,已实施)》等多项标准,推动相关产品的标准化进程。

标的公司持续提升创新水平与技术能力,2019 年,获批“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首批瞪羚企业”;2021 年10 月,入选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 年,入选“科创中国”榜单新锐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2024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5 年,获评“辽宁省单项冠军企业”、“辽宁省绿色工厂”,充分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创新性及技术实力的认可。

标的公司已经取得了相关军品承制所需的必要资质,建立起以复杂系统变工况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多领域多物理场联合仿真技术、高集成度自主可控测量系统、基于油液多信息融合的装备故障诊断技术、战车分队健康管理及智能运维技术、武器系统同步采集技术、柔性健康管理技术、基于模拟仿真与健康管理的数字孪生技术等核心技术为基础,以“视情维修、精准保障、辅助作战决策”为导向,以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等产品为重点的研发、设计、生产体系,并在装备健康管理、智能运维等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其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业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1 智能测控装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之“其他专用仪器制造(C402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标的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

此外,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资质壁垒、先入壁垒、客户壁垒、数据壁垒、技术壁垒等准入壁垒,不存在竞争进一步加剧的情形。因此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的情况。

综上,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起独特的技术壁垒,通过持续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了深度融合,符合创业板定位。

(二)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军工行业,且共同聚焦以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等军用车辆为代表的陆军装备领域。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包括: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无人机等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同样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图示如下。

图23

综上,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板块定位的要求。

五、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所披露的公开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51.00%股份,标的公司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份,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具有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 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表分别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993 号”和“众环审字【2026】08000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87,499.0683,407.57
非流动资产42,096.3740,214.38
资产总额129,595.43123,621.95
流动负债13,945.0511,011.12
非流动负债315.94163.77
负债总额14,260.9911,17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334.44112,447.06
利润表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20,658.0010,402.41
营业成本10,215.515,451.07
利润总额3,210.88-1,78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7.37-1,275.85

基于上述财务数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87,499.0667.52%83,407.5767.47%
非流动资产42,096.3732.48%40,214.3832.53%
资产总计129,595.43100.00%123,621.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3,621.95万元和129,595.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 83,407.57 万元和 87,499.06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7.47%和 67.52%;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0,214.38 万元和 42,096.37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2.53%和32.48%。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整体保持基本稳定。

(1)流动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5,077.6117.23%14,536.2317.43%
交易性金融资产19,560.0322.35%25,586.3730.68%
应收票据11,445.9713.08%1,136.851.36%
应收账款36,938.5242.22%35,139.5842.13%
应收款项融资--1,542.491.85%
预付款项49.170.06%42.560.05%
其他应收款299.050.34%293.970.35%
存货4,107.504.69%4,634.995.56%
其他流动资产21.220.02%494.530.59%
流动资产合计87,499.06100.00%83,407.57100.00%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7.15%和99.58%。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5,586.37 万元和19,560.03 万元,2025 年末较 2024 年末减少 6,026.34 万元,降幅 23.55%,主要系当年赎回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136.85万元和11,445.97万元。2025 年末较 2024 年末增加 10,309.12 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上市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相应增多所致。

(2)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470.991.12%479.141.19%
固定资产37,076.8388.08%34,180.6585.00%
在建工程6.710.02%462.281.15%
使用权资产32.020.08%44.210.11%
无形资产3,013.127.16%3,095.477.70%
长期待摊费用18.900.04%79.14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419.933.37%1,242.603.09%
其他非流动资产57.880.14%630.901.57%
非流动资产合计42,096.37100.00%40,214.38100.00%

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2.69%和95.23%,非流动资产结构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4,180.65 万元和37,076.8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00%和88.08%,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2025 年末账面价值增长2,896.18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2024 年预转固的工程结算审核金额与预转固金额的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95.47 万元和3,013.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70%和7.16%,变动较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2、负债结构分析

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3,449.3224.19%3,911.1635.00%
应付账款8,391.5658.84%6,332.6056.67%
合同负债618.004.33%196.921.76%
应付职工薪酬547.843.84%406.473.64%
应交税费733.535.14%129.211.16%
其他应付款6.250.04%2.380.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9.451.19%32.050.29%
其他流动负债29.090.20%0.320.00%
流动负债合计13,945.0597.78%11,011.1298.53%
租赁负债4.180.03%8.250.07%
预计负债311.772.19%155.521.39%
非流动负债合计315.942.22%163.771.47%
负债合计14,260.99100.00%11,174.8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1,174.89 万元和14,260.99 万元,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各期末占比分别为98.53%和97.78%。

2025 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较 2024 年末增加 2,933.93 万元,增幅 26.65%,主要系应付中建一局结算款增加所致;2025 年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 152.17 万元,主要系按营业收入为基础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6.277.57
速动比率(倍)5.987.15
资产负债率11.00%9.0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7.57 和6.27,速动比率分别为7.15和 5.98,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04%和11.00%,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较强。

(二)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20,658.0010,402.41
减:营业成本10,215.515,451.07
税金及附加414.62157.20
销售费用158.71218.37
管理费用2,893.672,231.67
研发费用1,832.792,353.38
财务费用-184.32-422.86
加:其他收益105.77218.53
投资收益254.67311.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0.04250.41
信用减值损失-2,218.73-2,630.24
资产减值损失-413.82-293.81
资产处置收益-16.50
二、营业利润3,204.97-1,713.08
加:营业外收入17.871.76
减:营业外支出11.9668.88
三、利润总额3,210.88-1,780.20
减:所得税费用323.50-504.35
四、净利润2,887.37-1,275.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7.37-1,275.85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402.41万元和20,658.00万元。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0,255.59 万元,增幅98.59%,主要系本期根据客户排产计划,产品安装验收量增加所致。

(2)净利润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75.85

万元和 2,887.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亏损,主要原因包括:①2024 年,上市公司某军品总装重大合同已完成合同约定产品的生产,但因客户内部生产、验收规划等原因,当年完成交付及验收的比例较低,导致上市公司 2024 年主要产品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收入下降;②受军方结算进度影响,部分客户回款不及时,导致当年上市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③2024 年,上市公司收到的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2025 年度,根据客户排产计划,某军品总装重大合同相关产品实现安装验收,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公司扭亏为盈。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售毛利率50.55%47.60%
销售净利率13.98%-1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13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7.60%、50.55%。2025 年度,上市公司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销售净利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实现增长,盈利能力显著增强,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概述

1、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标的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覆盖装备的武器、推进、指控通信、电气、综合电子、防护等系统的全生命周期监测与故障预警,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四个类别。标的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多军兵种国防科技领域提供装备建设全寿命周期内的健康管理、智能检测设备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智能运维服务。

标的公司产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属于军工行业。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1 智能测控装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之“其他专用仪器制造(C402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属于“2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1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2.1.3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标的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标的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行业发展历程

(1)军工行业概况

军工行业,是指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配套的相关行业。军工行业是国防经济的核心和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系统复杂、综合性强、技术上“高、精、尖”等特点,代表了一个国家制造业的顶尖水平,在国家工业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

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建立了完善军工体系的国家,军工行业门类齐全,与主要兵种、装备相对应,可以细分为陆军装备、海军装备、航空装备、航天装备、电子科技和核装备六大领域。目前,我国军工行业生产端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以十大军工集团为主体的大型军工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多为总装级和系统级军工企业,也包括相关军工科研机构;二是大量民参军企业,主要为总装级和系统级军工企业提供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各种加工服务。随着行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军工行业中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军品生产设

备、技术和人才向民用生产领域迁移。

军工行业的需求端则主要来自于国家(军方)的采购行为,军方是军工行业的最终用户,政治环境、外交政策、经济形势、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政府对于军事力量建设的目标和内容,从而影响军费的投入和方向,影响军工行业的发展。

军工行业具备如下经营特点:

①具有较高行业准入要求,企业若从事军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通过保密资格、国军标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并根据军品承制的产品类型取得相应资质,而且须按规定纳入军品总装企业或军方的合格供应商体系。

②军品供需均具有较高稳定性,从需求角度来看,为确保国防安全,国家每年都会安排预算用于军品采购,军方对于军品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从供应角度来看,军品一旦被军方采购并使用,尤其是经过各种验证获得型号后,除非出现重大产品问题或技术更新使得产品性能落后等情况,军方不会轻易更换原有供应商,即后续的产品供应以及维护、更新等售后服务一般也交由原有供应商负责,其他外部供应商要进入该产品市场具有较高难度。此外,军方采购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使得单一型号军品在生产周期内(指从开始列装到最终淘汰)的需求相对可预测,使得军品订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鉴于以上特点,军品供需均具有较高稳定性。

③定制性特征明显,军品因其用途的特殊性,在军品设计时强调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保障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因此相对于民品而言具有更多特殊需求。此外,同一类型军品,由于其应用领域、性能指标要求的不同,不同的使用方对其性能需求也可能不同。因此,军品具有很强的定制性特征。

④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军用产品由于其特殊性,对产品可靠性和使用稳定性的要求一般高于民品,通常需要经历反复测试和试验,需要经历从产品早期立项、研发、设计到反复测试、试验到设计定型,再到小批量试产等多个环节的反复验证,该项产品才可能最终被军方确认使用,往往需要较长的研发周期。

国防军工行业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一环,既是高端技术与高端装备的集中体现,又是我国新经济领域高新技术的“孵化器”。强大的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基石,是国家防务安全的力量之源,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近年来,全球地缘冲突频发,地缘政治紧张的背后是国与国军事实力的较量,国防军工领域成为地缘冲突下大国博弈的主战场。“十五五建议”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当前,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国防实力与之相比还不匹配,与我国国际地位和安全战略需求还不相适应。同时,在全球武器装备逐渐向精确化、智能化、隐身化、无人化的发展大趋势下,未来我国国防装备现代化的需求仍然较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研究报告《国防预算7%增长,关注军转民投资机会》显示,2026 年我国国防支出为 19,095.6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为我军未来组织体系、作战理念、武器装备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望切实加速提升我军实战化能力。实战化练兵增加了武器装备消耗,进而推动了武器装备采购和维修保障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重要时期,新型武器装备已进入批量生产交付阶段,密集的订单下发对于国防预算的稳定增长提出了客观要求。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国防预算仍将保持 7-7.5%左右的稳定增长,占GDP 比重或有一定提升空间。

(2)装备智能运维行业概况

装备智能运维是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对装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故障预测、诊断分析和维护决策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数据驱动的方式,实现装备的预测性维护,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装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设备监测与故障诊断已由单纯的状态监测逐步升级为以 PHM(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为代表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与传统的响应式维护不同,PHM 的重大技术革新在于通过持续实时评估设备的运行状况,应用机器学习、大模型等先进的分析工具,可识别、预测诊断设备潜在的问题,并提供运维建议,提前解决问题,从而实现对设备性能的优化、延长使用寿命。这种数字化设备智能运维的新模式,实现了设备运维的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极大提升了劳动生产效率,提高了设备的综合利用率,对产业升级及可持续发展贡献巨大。自 2000 年 7 月 PHM 技术被列入美国国防部的《军用关键技术》报告至今,PHM 已实现从方案设计到工程实用阶段的转变,成为智能运维的核心技术。

关于 PHM 的发展历程,根据《智预——装备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全寿命周期解读与实践》一书总结,从20 世纪 50 年代对工程系统故障规律和相关测试仪器的初步探索,到 21 世纪 20 年代“端-边-网-云-智”大规模集成健康管理架构,PHM 经历了从被动反映故障、异常,到全面监测、主动预防、事前预测和综合规划管理的转变。这个过程既体现了人类对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通信等基础学科的一次次认知飞跃,也见证了设计思维、系统思维、数字思维等人类构造复杂工程系统的理念升级。

PHM 技术发展大致经历了外部测试、机内测试、综合诊断、PHM 系统、智能运维 5个阶段。

①外部测试:20 世纪50-60 年代,装备外部测试技术开始起步发展,主要的手段是运用单一功能测试仪器(如电流表、示波器、波形发生器等)结合人工经验,在装备外部进行测试,这个过程需要的设备繁多,操作复杂,对人员的要求很高。外部测试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不能实时了解装备运行状态,这一局限性推动了机内测试技术的发展。早期的机内测试主要通过配置BIT(Build-InTest)电路或嵌入式传感器来监测各类部件的工作时间、电压、电流等参数,并基于这些数据进行状态评估与故障检测和隔离。外部测试与机内测试主要依赖于专业的测试仪器工具,仅能解决部分关键部件的监测与测试问题。

②机内测试:进入 20 世纪70 年代,由于装备复杂程度与使用强度的提升,因此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如故障多、排故时间长、测试虚警率高、维修保障费用高等问题,迫使装备研制方加大对装备测试性的研究。同时传感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的发展也赋能了BIT 向小型化、低能耗化和多功能化进一步发展,使得装备测试具备了信息化能力,逐步形成了能够监测装备系统多个关键部件,并能融合多源监测信息进行故障诊断的综合诊断系统。在这一阶段,装备在设计研制过程中强调综合考虑内部自测试性、外部测试和其他辅助手段,以最小的代价实现将故障隔离到单个 LRU(Line Replaceable Unit,外场可更换单元)或 LRM(Line Replaceable Module,外场可更换模块)。

③综合诊断:20 世纪 90 年代,美国航空航天局提出了飞行器健康监测(Vehicle Health Monitoring,VHM)的概念,第一次以“健康”的定义来描述装备的总体状态,但随后发现对“健康”来说,仅仅用监测是不够的,关键是依据监测的结果采取的各类处置措施与管理手段来实现飞行器的高效使用,也考虑到飞行器只是复杂装备系统中的一部分,故很快用系统健康管理(System HealthManagement,SHM)替代了 VHM。本质上,SHM 是外部测试、机内测试、综合诊断等阶段技术的综合集成,强调从系统的角度考虑健康管理的问题,对全系统的监测数据进行融合推理,在复杂的系统中溯源故障的传播过程,在不同层级输出相应的故障诊断结果。同期,美军在F-35 飞机项目中提出了PHM 的概念。不同于 SHM,F-35 飞机项目中提出的 PHM 概念以战斗机自主保障过程产生的需求为研制牵引,更强调对装备保障性和经济可承受性的支持,提出要以更集成高效且成本低廉的综合诊断系统实现全机的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并加入部分关键分系统的剩余使用寿命预测和基于诊断、预测信息的维修计划生成功能,强化了对系统保障的管理,为视情维修、预测性维修提供有效支撑,有效降低全寿命周期的保障费用。此外,还有一些与PHM 相似的概念也在这段时间提出,如综合交通工具健康管理(Integrated Vehicle Health Management,IVHM),健康与使用监测系统(Health and Usage Monitoring System,HUMS)等。IVHM 是一种全面的健康管理方法,涵盖从部件到系统的各个层面。它综合利用通信技术、传感器集成、工程系统和决策支持等手段,将系统数据转化为可操作的信息。IVHM强调系统层面的集成与优化。它寻求消除功能重叠,扩展健康管理的覆盖范围,实现系统自主化设计。IVHM 的目标是建立统一的系统能力,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当前和未来健康状态进行评估,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如飞机、航天器等。HUMS 聚焦于关键部件和系统的状态监测,尤其是旋转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轴等)。通过在线监测振动、温度等参数,HUMS 能够及早发现渐进性缺陷,避免其影响运行安全。HUMS 主要应用于直升机等旋翼飞行器,HUMS 的数据采集范围很大,从基本的使用参数到全面的部件健康数据,先进的 HUMS能够实现机载数据处理和实时远程传输,大幅提高维修效率。从概念上讲,IVHM和 HUMS都隶属于PHM 的范畴。PHM 是一种先进的装备健康管理方法,可将IVHM 视为 PHM 在航空航天领域的重要应用和延伸,HUMS 是 PHM 在直升机领域的具体实践,侧重于状态监测和故障预警,为PHM 的其他环节(如预测和维修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④PHM 系统:进入 21 世纪,PHM 技术经历了蓬勃发展,涵盖的学科专业和应用领域大幅增加,成为一项典型的跨学科交叉技术,其中总体设计是系统工程问题,数据获取是仪器、通信工程问题,故障分析与建模是机械、电子等领域知识与通用质量特性相结合的工程问题,数据处理与不确定性量化和分析是数理统计、信息论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问题,维修决策支持是运筹、调度、优化等管理科学与工程问题,PHM 成为学术界和工业界共同的热点研究问题。在这一阶段,PHM 已经建立了信息化的基础,能够可靠、实时、低成本地获取运行时间足够长、覆盖范围足够广、质量足够高的工程系统运行数据,并逐步从信息化向数字化发展,能够运用各个领域的知识和数据,对各类典型故障机理进行抽象建模,在数字域重构装备的运行过程中,模拟各类运行环境及磨损、冲击、老化等性能衰退过程,预测装备在未来可控环境中的性能变化趋势并指导装备保障实践,逐步成为复杂装备系统实现高效、安全、低成本运行的核心支撑技术,现在大部分装备系统的PHM 正处于从信息化到数字化的过渡阶段。

⑤智能运维:随着工业互联网、工业4.0、智能制造等概念的提出,PHM 技术也呈现出从数字化到智能化过渡的新形态。以大数据、深度学习、5G、边缘/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新一代智能基座技术为基础,智能保障系统的概念应运而生,其核心特征是智能化的“感知”、“决策”与“作业”,即能够从海量高维的原始监测数据中自动挖掘设备性能下降、磨损老化等不易察觉、不可见的隐性健康状态,感知系统未知的异常与故障,在此基础上开展系统全要素联动自主智能决策,每个重要的部件设备都能根据自身和外部环境状态自主进行信息交互,并根据生成全局优化的决策指令进行保障作业。智能保障系统的关注点也不仅仅是系统的故障和相关维修保障工作,而是拓展到与系统运行相关的全部要素,在掌握近乎“上帝视角”的态势信息下进行全要素、全维度、全过程的自主优化决策,为装备系统提供全寿命周期运行层面的支持。

我国的设备监测与故障诊断产业起步较晚,但经过多年快速发展,该领域从技术理论到应用实践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随着现代自动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设备制造和工程系统的复杂性大大增加,系统的可靠性与安全性已成为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个关键因素,成为我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和传统工业自动化升级的重要基础保障,受到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我国设备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已逐步完成从凭借经验人工感官判断到智能化状态监测的进化。

从市场空间看,全球预测性维护市场规模正持续高速扩张,且中国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当前,我国智能运维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军工、航天航空、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领域,上述领域企业设备投资较大,且对生产运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等要求极为严格,根据QYResearch 发布的研究报告《GlobalPredictive Maintenance Solution Market Research Report 2025》,预计 2031 年全球预测性维护市场规模将达到 351.41 亿美元,2025 年-2031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7.6%,具体如下:

根据共研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2025-2031 年中国装备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PHM)市场全景调查与投资潜力分析报告》,预计2030 年我国预测性维护市场规模将达到 287.9 亿元,2025 年-2030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9.6%,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具体如下:

在我国大力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朝着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智能化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将推动设备运维向智能化新模式转变,是工厂智能化转型的重要方向,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3、行业上下游情况

从产业链结构剖析,上游归属于原材料供应市场,主要构成涵盖功能模块、设备组件、结构件、包装箱、连接器、电子元器件、PCB 板、计算机及工控设备与各类辅材。下游则聚焦于包括国防军工在内的多个应用领域。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标的公司所处产业链的上游,各类基础原材料及配套零部件的市场供应渠道多元、充分竞争且畅通,同时存在因行业特征需要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各类专用原材料的情形。标的公司主要采购内容为功能模块、设备组件、结构件及包装箱、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及 PCB 板、计算机及工控设备等。上游原材料及配套部件的市场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本行业的采购成本。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性与供货及时性,将关系到本行业最终产品的性能表现及交付进度。若上游行业面临生产成本增加或供应能力下降的情况,将导致本行业运营成本上升或生产周期延长,进而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影响

标的公司所处产业链下游主要为国防军工领域,下游需求对本行业的发展较为关键。标的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客户,其需求受我国军费安排和装备采购计划影响。本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对产品的智能化、精准化和可靠性要求持续提升,行业内企业必须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下游行业的技术进步和需求变化。当前我国国防军费支出的不断增长、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核心配套产品国产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将对标的公司的业务产生积极影响。

4、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与季节性

标的公司所属的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与季节性特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有军工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国有军工企业及军方,最终客户主要为军方,其需求与国家规划相关性较强,采购决策及管理流程有着较为严格的计划性。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计划性,每年上半年主要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达计划以及合同签订,下半年陆续进行采购、实施、试验、验收等,所以一般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验收交付工作。因此,标的公司第四季度完成交付产品较多。

(2)区域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1、军工行业发展趋势

在全球科技投入巨资新建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招揽人工智能人才的同时,国防军工行业也在人工智能浪潮的推动下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变革。俄乌冲突被称为“人工智能第一战”,人工智能从情报、作战指挥、武器装备等多个维度深度介入战场,展现出其颠覆性的战斗力,对全球国防工业和战争形态产生冲击。

2025 年4月,美国空军发布首个人工智能条令《空军条令说明 25-1 人工智能》,这是全球首个人工智能条令,标志着智能化军事战争的到来。同年,美国国防部进行组织重构,此次组织重构的主要目标包括:在国防部首席技术官统筹下统一人工智能战略制定、技术研发与实施部署,以加速作战能力交付。其他国家和地区也不甘示弱,积极追赶。如欧盟就于 2025 年10 月发布了《应用 AI 战略》和《科学 AI 战略》,其中强调在军工国防领域,欧委会将在欧洲防务基金框架下加快AI在态势感知、无人系统与指挥控制(C2)中的应用,国防被列为AI深度应用的十大行业之一,致力于打造欧盟成员国战略自主的 AI 军事能力。同时,在美国硅谷的科技企业中,以Palantir、Anduril 为代表的军工人工智能企业,正在快速走向前台,市值超过波音、洛克希德·马丁等传统武器承包巨头,深受资本追捧。人工智能对于国防安全已经显现出革命性影响作用,正在逐步重塑国防安全新范式,国防产业乃至战争也将在人工智能浪潮的推动下进入智能化新时代。

2、装备智能运维行业发展趋势

装备智能运维行业的发展正处于国家需求与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下,未来将在重大装备、新兴产业、信息技术融合等多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这不仅将推动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也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国家需求驱动行业发展

在装备研制领域,对于新研制的装备,PHM 将作为标配技术被纳入装备的整体设计中。例如,我国正在研制的新一代战斗机、大型客机、大型舰船、空间站等,都将全面具备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其中,PHM 系统是核心组成部分。

《通用航空发展白皮书(2018)》指出,到 2035 年,我国通用航空网络将初步形成,通用航空年飞行小时将达到600 万小时,机队规模将达到2万架以上,其中智能化系统(包括PHM)将占据重要份额。除了新研制装备配备PHM 以外,老旧装备 PHM 轻量化升级、现役装备 PHM 数智化升级也将带来巨大的行业需求。

在重大装备领域,如大飞机、空间站、高铁、大型工程机械等,PHM 技术将成为其智能化升级的核心支撑。以航空领域为例,根据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2020-2039 年民用飞机市场预测年报》,预计这20 年中国市场将需要 8725 架新飞机,价值约1.3 万亿美元。如果能够通过PHM 技术将飞机的维护成本降低 10%,那么每年就可以为航空业节省数十亿美元的开支。这巨大的经济效益将极大地推动PHM 技术在航空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在新兴产业领域,如新能源、智能制造等,PHM 技术将发挥关键作用。以风电行业为例,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的数据,2020 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81.5GW,到2025 年达到507GW。如果通过PHM 技术能够将风机的可用率提高1%,那么每年可以为风电行业创造数十亿元人民币的额外收益。这巨大的市场潜力将推动PHM 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2)技术进步驱动行业发展

从技术发展角度来看,过去20 年,PHM 技术经历了多轮技术革新,早期的PHM 主要依赖专家经验和物理模型,而当前的PHM 技术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理论框架和技术标准,融合了信号处理、性能退化建模、机器学习等多个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基于多模态数据的数据科学方法将逐渐成为PHM 技术的主流,具体有以下

几点趋势。

数据处理能力大幅提升,随着 5G、边缘计算等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的发展,PHM 系统将能够处理更大规模、更高维度的数据,实现对数量庞大的装备集群更精准的状态监测和健康管理。

智能化程度持续提升,前沿技术广泛融合应用:深度学习、强化学习、迁移学习和元学习等先进 AI 算法正在深度融入 PHM 系统,提升其智能化水平。深度学习能够从海量多源异构数据中自动提取特征,实现端到端的故障诊断和寿命预测,大幅提升了PHM 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健性。例如,在轴承故障诊断中,深度学习方法相比传统机器学习方法,诊断准确率得以提升。强化学习则使PHM系统具备了自适应决策能力,能够在动态复杂环境中优化维护策略,提升了系统的可用度与效益。迁移学习和元学习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PHM 领域普遍存在的故障数据稀缺问题,使得模型能够快速适应新的工作条件和故障模式。未来,随着大规模预训练模型在工业领域的应用,PHM 系统有望实现更强的泛化能力和解释性,能够处理更复杂的故障场景,并提供更可靠的决策支持。

多学科知识深度融合:PHM 技术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多学科知识的融合,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学科提供了特定背景知识和物理机理模型。例如,材料科学的疲劳理论和断裂力学为部件寿命预测提供了理论基础;机械工程中的振动分析和热力学为故障诊断提供了重要依据。控制科学、可靠性工程等学科提供了系统分析和优化的理论方法。例如,控制理论中的状态估计方法被广泛应用于 PHM 系统的状态监测;可靠性工程中的加速寿命试验方法为寿命预测提供了重要支撑。信息科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学科提供了先进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手段,使得PHM 系统能够处理海量多源异构数据并具备强大的模式识别和预测能力。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基于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平台的各类产品能够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的装备智能运维领域,是我国专业仪器仪表产业的重要细分领域,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工信部等八部门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应在生产制造环节强化产线实时监测和预测性维护,《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 年)》也提出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连接和数据汇聚能力,推动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支持平台沉淀数据模型和工业机理模型;到 2028 年,重点平台工业设备连接数突破 1.2 亿台(套),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技术能力。上述政策的实施为智能运维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复杂的国际形势推动国防军工需求不断增长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为了自身国防安全,各国国防投入持续加大。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我国需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明确提出2027 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议指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我国国防军工现代化建设进入加速阶段。在此背景下,我国国防预算保持稳定增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研究报告《国防预算7%增长,关注军转民投资机会》显示,2026 年我国国防支出为 19,095.6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7%。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为我军未来组织体系、作战理念、武器装备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望切实加速提升我军实战化能力。实战化练兵增加了武器装备消耗,进而推动了武器装备采购和维修保障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重要时期,新型武器装备已进入批量生产交付阶段,密集的订单下发对于国防预算的稳定增长提出了客观要求。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国防预算仍将保持 7-7.5%左右的稳定增长,占GDP 比重或有一定提升空间。

(3)国家制造业持续增长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国家工业不断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总体规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不仅对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成为支撑世界经济的重要力量。根据工信部2025 年披露的数据,我国制造业总量连续15 年位列全球第一。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智能运维行业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涉及多学科交叉融合,不仅要求企业具备传统制造业的硬件生产能力,也要求企业拥有应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的软件开发能力,同时要求企业具备系统集成和持续创新能力。由于我国智能运维产业起步较晚,目前在技术积淀、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复合型高端技术人才供给方面,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和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员相对稀缺,这种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快速发展。

(2)需要不断加大投入以满足国防军工领域的市场需求

武器装备研发是涉及多领域的高新技术行业,在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方面对于研发人员有很高的要求。近年来,尽管我国军工行业技术进步显著,产品迭代速度较快,但是我国整体军工产品技术水平与部分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提升空间较大,未来仍需要在产品的全产业链国产化、产品一致性、性能稳定性等方面不断改进。产品参数提升与整体迭代的需求要求行业内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高性能军工产品,才能持续受到市场认可。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质壁垒

根据国家关于军工生产资质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事军品业务的企业需要在取得一系列体系认证以及保密资格证书等军工行业关键资质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上述军工资质申请条件高、审核时间长、审批流程复杂,且作为开展军品研发、生产的前置性条件。因此,国防军工领域具有较强的资质壁垒。

2、先入壁垒

军品业务研发及验证周期长,研制至批产通常需四年以上,且具备延续性强、技术门槛高、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随着行业竞争日趋加剧,新进入企业需具备相关军工资质,且在质量管控、技术积累、保密管理等方面需满足严格要求,而已实现产品研发批产的企业,更易获得客户优先选择。因此具有较强的行业先入壁垒。

3、客户壁垒

国防军品需求通常以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的定制化为主,产品所涉及的具体指标和性能等信息直接关系着国防安全。由于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的质量水平、技术含量以及可靠性具有极高的要求,使得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遴选和更换较为谨慎。为提高稳定性以及可靠性,降低成本,缩短周期,提高维护升级的效率和效益,军工产品一般由原研制厂家保障后续生产供应,从而客观上形成对新进入者的壁垒。

4、数据壁垒

当前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给整个国防装备保障领域带来重大变革,大数据挖掘应用是实现装备预测性维护与健康管理的关键,其核心需要有足够的数据样本的积累,才能够更好地训练相关模型,获得更好的保障效果。行业具有较高的数据壁垒,对于行业后来者而言,若不具备丰富的数据积累及成熟的数据管理经验,则难以进入行业参与竞争。

5、技术壁垒

装备智能运维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力学、机械、数据信号处理、软件、智能算法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一方面,提供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需要深度掌握所服务行业的设备制造和运行机理,同时还要了解设备运行的各类影响因素才能实现准确的监测和故障诊断,需要具备雄厚的技术储备和经验积累。另一方面,不同下游应用领域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复杂环境和工况。提供符合特定行业需求的状态监测系统产品需要较高的研发能力、综合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诊断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对于行业后来者,突破技术壁垒的难度较大。

(五)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态势

在国内外智能运维技术不断迭代升级的背景下,叠加我国对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扶持、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与优化、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以及人口红利逐渐消退等因素的共同驱动,智能运维行业作为新兴产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参与行业的企业主体数量呈现显著增长趋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该领域的起步相对较晚,目前仍处在成长阶段。多数市场参与主体规模较小,尚难以向客户交付全面覆盖设备监测与诊断需求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目前参与者可大致归为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两类。其中,国内企业根据其规模、技术能力及诊断服务水平,可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类企业具备突出的自主研发能力,配备专业的故障诊断分析团队,能够针对不同行业的应用场景与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状态监测、深层次故障诊断及技术支持服务,具备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此类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产品在多行业场景的广泛应用,积累了大量在线监测客户,构建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与经过实践验证的故障诊断案例库,诊断经验相对深厚。

第二类企业虽具备一定的技术开发基础,但规模相对有限,业务重点集中于某一细分领域,主要从事设备状态监测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尚不具备提供专

业化故障诊断服务的能力。

第三类则多为系统集成商或产品代理商,缺少自主研发与生产能力,主要依托其在特定行业积累的客户资源,完成设备集成与市场销售。

由于该技术的应用横跨多个行业,各细分领域在监测手段与技术应用上存在差异,导致市场竞争结构不尽相同,真正具备跨领域覆盖能力的企业较为为少见,多为针对特定或少数的行业应用领域。

从海外竞争主体来看,主要参与者多为全球知名的设备制造商或专注于状态监测领域的大型企业。这类公司通常规模较大,业务模式以产品售卖为主,代表性企业包括 SKF、Bently Nevada 等。其产品普遍定价较高,商务谈判流程及付款条件较为严格,且在本地化后续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深度落地方面面临一定挑战。

相比之下,国内从事智能运维的企业虽然在规模上不具备优势,但在本地化服务响应能力方面表现突出,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技术支持。以标的公司为代表的一批技术驱动型企业,凭借持续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深耕,正在逐步确立其在行业竞争格局中的主力地位。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在智能运维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为东华测试(300354)与容知日新(688768),及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科技”)等公司。因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军工领域,以十大军工集团为主体的大型军工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和民参军企业中亦有涉及同类业务的企业,但限于行业特征获取信息途径有限,无法全面列示。

经公开检索及梳理,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概况
1300354东华测试东华测试专注于智能化测控系统的研发和生产,拥有结构力学性能测试分析系统、结构安全在线监测及防务装备PHM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的设备智能维保管理平台、电化学工作站四大类产品线。
2688768容知日新容知日新系一家人工智能驱动的工业服务企业,提供设备智能运维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覆盖风电、石化、冶金等行业。
3301213观想科技观想科技专注于国防信息化领域,为军队装备管理和平台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体系为“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数字孪生、智能装备、人工智能”四大生态系列产品。
4688283坤恒顺维坤恒顺维主要从事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器仪表研发、生产和销售,重点面向移动通信、卫星导航、国防航天等领域,主要产品线包括信道仿真仪、射频微波信号发生器、频谱分析仪、综合测试仪以及测试系统。
5300424航新科技航新科技专注于航空维修与服务,业务涵盖航空维修保障、航空资产管理、机载设备研制、测试设备研制、大数据分析应用与服务、虚拟现实技术、飞机加改装等领域。主要产品涵盖机载设备研制、检测设备研制、飞机加改装业务、维修保障、整机维修保障等。
6300719安达维尔安达维尔系一家航空航天领域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以航空技术为底座,集机载设备研制、航空维修、测控及保障设备研制等核心能力,在商业航空、防务及低空经济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开发服务。其业务覆盖机载设备、航空维修、测控保障、智能装备及工业软件五大板块。
7未上市博华科技主营业务为军工装备与工业设备监控系统、健康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电力、煤炭等行业。
8-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产品矩阵涵盖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国防科技领域装备提供智能运维相关设备。

(六)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1、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系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标的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基于国防装备信息化、装备管理可视化、装备训练数字化、装备运维智能化的发展趋势,重点为国防科技领域装备提供装备建设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解决方案和智能运维服务。标的公司产品覆盖武器、推进、指控通信、防护、电气、综合电子、导航、光电对抗等系统的健康管理和智能检测,涵盖军工装备电子、电气、机械、液压、通信等多个技术领域的全面监测及故障预测与维护。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按照产品功能及应用场景划分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

务和模拟仿真系统。

标的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常年承担军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军品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标的公司开发并持续迭代的装备健康管理系统,系陆军较早定型列装的装备健康管理系统,对提升装备全寿命全维度实时智能运维水平具有较为重要的军事和经济效益,应用前景广阔。标的公司或核心人员获得了一系列技术荣誉与奖励,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1次、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 1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次、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3次、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4次、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 次、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1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 1 次。在陆军装备领域,2022 年 9 月,标的公司实控人李英顺凭借“某健康管理系统系统论证及运用技术”荣获“军事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5 年2 月,标的公司“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荣获“优秀创新产品奖”;2025 年 8 月,标的公司“在线智能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国际先进)》(沈技产评【2025 年】第0022 号);2025 年 10 月,标的公司及核心技术人员郭占男凭借“特种车装备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仪器设备系统”荣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025 年11 月,标的公司凭借“便携式辅助维修诊断设备在装甲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智能运维管理中应用”获评“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智能运维分会-设备智能运维优秀技术案例”;2026 年 2 月,标的公司“某型检测维修车”项目荣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标的公司及实控人李英顺凭借“航空发动机喘振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4 年度“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李英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主要完成人的“航空发动机主动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 2025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已初评公示),展示了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积淀及在国防装备领域的可拓展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顺义科技及子公司共拥有 8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7 项(含国防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并拥有软件著作权114 项。标的公司基于自身在装备健康管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实力,参与起草《工业互联网平台边缘管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起草中)》《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健康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待发布)》《机械振动、机器振动的测量和评价第 4部分:3MW 以上流体薄膜轴承的燃气轮机(国家标准,起草中)》《润滑油质量多参量综合在线检测传感器(团体标准,已实施)》《油液监测在线智能油液监测装置(团体标准,已实施)》等多项标准,推动相关产品的标准化进程。

标的公司持续提升创新水平与技术能力,2019 年,获批“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首批瞪羚企业”;2021 年10 月,入选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 年,入选“科创中国”榜单新锐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3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评“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2024 年,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2025 年,获评“辽宁省单项冠军企业”、“辽宁省绿色工厂”,充分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创新性及技术实力的认可。

标的公司已经取得了相关军品承制所需的必要资质,建立起以复杂系统变工况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技术、多领域多物理场联合仿真技术、高集成度自主可控测量系统、基于油液多信息融合的装备故障诊断技术、战车分队健康管理及智能运维技术、武器系统同步采集技术、柔性健康管理技术、基于模拟仿真与健康管理的数字孪生技术等核心技术为基础,以“视情维修、精准保障、辅助作战决策”为导向,以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和模拟仿真系统等产品为重点的研发、设计、生产体系,并在装备健康管理、智能运维等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同时,在我国大力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朝着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标的公司也加速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前沿方向的研发并逐步向民用领域拓展,是行业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

2、标的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装备智能运维行业,经过多年技术积累与产业化实践,已形成以健康管理系统为核心、智能检测设备为支撑、新一代预测性维护技术为储备的完整业务体系,并已在军用装备保障领域形成了竞争优势。

①掌握装备健康管理系统关键技术,实现从故障维修向状态预知保障的跨越

标的公司承担了陆军较早定型的健康管理系统的研制任务,构建了覆盖多层级、全维度的健康管理技术框架。通过集成系统软件、油液传感器及便携式辅助维修设备(PMA),实现对装备关键参数的全周期统筹管理,可动态评估健康状态、辅助故障定位并智能推送维修信息,为基于状态的视情维修保障提供核心支撑。在复杂环境条件下,标的公司攻克了状态预测与故障溯源难题,使健康状态预测准确率得以提升,提升了装备的战备完好性与任务可达性,降低了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障费用。目前,该系统及配套设备应用效果获用户认可。

②自主研发系列化智能检测设备,形成跨军种批产交付能力

标的公司围绕装备检测需求,研制出智能检测设备百余种,具备高集成度、精准定位与多源数据融合分析能力,既是健康管理技术的重要载体,也为系统迭代开发提供关键数据来源。其中,多型智能检测设备已批量生产,可完成多车型、多部件的智能检测。

③前瞻布局新一代预测性维护技术,拓展军民多领域应用场景

标的公司参与多个预研项目,围绕多个方向,开展基于数字孪生、边缘计算与大数据分析的预测性维护技术研究,在状态感知与融合处理、系统验证评价、人机交互维修导引等技术上进行研发布局。相关技术已逐步向航空发动机、火箭军装备、海军装备等领域拓展,初步形成覆盖多军种、多型号、多系统的智能检测与健康管理产品谱系。同时,标的公司正在逐步向民用领域拓展,是行业内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

(2)人才优势

自成立以来,标的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研发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持续加强研发资金投入,不断强化研发体系建设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标的公司依托多年行业深耕,组建立了一支结构稳定、专业性强、素质精良的高水平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深耕军工装备领域,参与多型装备的研制攻关、试验验证及现场保障工作,既紧密贴合实际应用场景,又能精准洞察并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在复杂项目实施、现场问题处置等方面积累了扎实且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标的公司持续优化研发软硬件条件,完善技术创新与项目管理机制,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与资深行业专家,不断完善技术创新生态,持续巩固并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与综合研发实力,有力支撑标的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保持优势。

(3)数据积累优势

当前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给整个国防装备保障领域带来重大变革,大数据挖掘应用是实现装备预测性维护与健康管理的关键,其核心需要有足够的数据样本案例的积累,才能够更好地训练相关模型,获得更好的保障效果。标的公司深耕军用装备健康管理系统及智能检测设备等装备智能运维领域,其数据积累优势根植于长期承担装备状态监测与健康管理任务过程中积累的数据样本。若新进入者不具备数据积累,则较难参与为相关客户和装备提供相应的服务,使得标的公司在军用装备故障机理研究、预测性维护算法优化及知识图谱构建等垂直领域构建起数据积累优势。基于数据训练出的诊断与预警模型,符合军工客户的需求,能够更好保障部队的战备完好性与持续作战能力。

(4)列装和参研型号优势

武器装备列装部队后即融入既定装备体系,为保障国防体系安全完整、维持作战能力持续稳定,军方不会轻易更换主要配套产品,在后续维护维修、技术升级、更新换代及备件采购中,对原供应商形成较强技术与产品依赖。因此,产品一旦实现批量供货,即可在较长周期内保持市场优势与科研优先参与权。

标的公司智能检测、健康管理、维修保障及服务、模拟仿真四大类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多军兵种装备,在陆军装甲车辆领域已覆盖履带式、轮式、两栖突击车、无人装备等主力车型。该类平台批产周期长、采购规模稳定,标的公司可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获得订单;同时随着军用车辆系列化、平台化统型发展,标的公司产品可快速适配改型与衍生型号,形成标准化产品矩阵。

国防装备普遍遵循“列装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的发展规律,供应商若在预研阶段介入,后续在定型列装、维修升级等环节将具备明显先发优势。标的公司坚持“预研先行、型号牵引、列装落地”的发展策略,在健康管理、模拟仿真等领域承担多项预先研究项目,聚焦“人工智能+”,推出多型AI 赋能产品,实现从状态监测到智能预测、自主决策的升级,为型号迭代筑牢技术储备。标的公司正以“列装稳收入、中标拓空间、预研强后劲”的模式,持续构筑核心竞争力。

(5)行业先入优势

军品业务研发及验证周期长,研制至批产通常需四年以上,且具备延续性强、技术门槛高、不确定性大的特点。随着行业竞争日趋加剧,新进入企业需具备相关军工资质,且在质量管控、技术积累、保密管理等方面需满足严格要求,而已实现产品研发批产的企业,更易获得客户优先选择。标的公司自 2012 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早期以智能检测设备为切入点,2016-2019 年间积极参与多种型号研制工作,深耕核心技术,其相关设备覆盖多军兵种。2019年前,标的公司产品主要以科研试制为主;2020 年起,受益于国防装备智能化、信息化升级趋势,标的公司产品逐步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目前,标的公司已取得军品生产所需相关资质,凭借行业先入优势构建起较强的竞争优势。

(6)客户黏性优势

国防军品需求通常以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的定制化为主,产品所涉及的具体指标和性能等信息直接关系着国防安全。由于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的质量水平、技术含量以及可靠性具有极高的要求,使得下游客户对供应商的遴选和更换较为谨慎。为提高稳定性以及可靠性,降低成本,缩短周期,提高维护升级的效率和效益,军工产品一般由原研制厂家保障后续生产供应,除非原有供应商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技术更新替代,新进入者只能通过样品试用、小批量供应的方式逐步打开市场,而这一周期较长、难度较大,从而客观上形成对新进入者的壁垒。

多年来,标的公司与下游客户一直保持着研发和生产方面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也获得了良好的口碑,为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98.6511.73%4,598.4411.21%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02.44%
应收票据7,201.2412.80%1,306.833.19%
应收账款26,697.2947.44%22,498.6154.84%
应收款项融资2,195.983.90%20.950.05%
预付款项388.410.69%393.130.96%
其他应收款364.190.65%625.801.53%
存货3,611.796.42%1,742.924.25%
合同资产1,219.812.17%919.202.24%
其他流动资产103.310.18%--
流动资产合计48,380.6785.97%33,105.8880.7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6,251.8111.11%6,225.0915.17%
在建工程28.830.05%--
使用权资产16.320.03%15.280.04%
无形资产1,322.532.35%1,371.123.34%
长期待摊费用41.920.07%77.56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230.990.41%162.630.40%
其他非流动资产1.770.00%66.120.16%
非流动资产合计7,894.1614.03%7,917.8019.30%
资产合计56,274.83100.00%41,023.6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1,023.68 万元和 56,274.83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80.70%和 85.97%,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19.30%和14.03%,资产结构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970.68
银行存款6,523.083,338.24
其他货币资金74.601,259.52
合计6,598.654,598.4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598.44万元和6,598.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21%和11.73%,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25 年末货币资金较2024 年末增加2,000.21 万元,增幅43.50%,主要系标的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回款增加,叠加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00.00
合计-1,000.00

2024 年末,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1,000.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44%,主要系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为销售产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其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项目2025/12/312024/12/31
应收票据财务公司承兑汇票-292.35
商业承兑汇票7,641.281,163.93
减:坏账准备440.04149.45
小计7,201.241,306.83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2,195.9820.95
合计9,397.211,327.7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为1,327.78 万元和 9,397.2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4%和 16.70%。其中应收票据主要为央企和大型国企及其所属公司以及资信状况良好的大型民营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2025 年度,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上年度增加8,069.43万元,增幅607.74%,主要系本年销售规模扩大、客户采用票据结算回款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28,550.7824,178.65
其中:1 年以内(含 1 年)22,965.2017,020.86
坏账准备1,853.491,680.03
账面价值26,697.2922,498.61
占资产总额比例47.44%54.8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498.61 万元和26,697.29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84%和47.44%,主要为应收客户货款。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有所上升,但整体较为稳定。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2,965.2080.44%17,020.8670.40%
1至2年4,829.1816.91%6,462.3726.73%
2至3年506.661.77%579.822.40%
3至4年134.160.47%104.640.43%
4至5年104.640.37%9.690.04%
5年以上10.950.04%1.260.01%
小计28,550.78100.00%24,178.65100.00%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53.491,680.03
合计26,697.2922,498.6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70.40%和80.44%。2025 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上升,同时账龄在1至2年的占比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第一大客户中国兵器A3单位2025年回款较多所致。整体来看,标的公司不存在大额长账龄款项,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回收风险较小。

(2)应收账款坏账情况

标的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5.870.1645.8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504.9099.841,807.616.3426,697.29
其中:账龄组合28,504.9099.841,807.616.3426,697.29
合计28,550.78100.001,853.49-26,697.29
类别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5.870.1945.8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132.7799.811,634.166.7722,498.61
其中:账龄组合24,132.7799.811,634.166.7722,498.61
合计24,178.65100.001,680.03-22,498.61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1,680.03 万元和1,853.49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6.95%和6.49%。

报告期各期末,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2,965.201,148.265.00%
1至2年4,829.18482.9210.00%
2至3年506.66101.3320.00%
3至4年134.1640.2530.00%
4至5年69.7234.8650.00%
合计28,504.901,807.616.34%
账龄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020.86851.045.00%
1至2年6,462.37646.2410.00%
2至3年579.82115.9620.00%
3至4年69.7220.9130.00%
4至5年--50.00%
合计24,132.771,634.166.7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按政策在各会计期末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对账龄5 年以上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组合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观想科技账龄组合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航新科技应收特殊机构客户19.65%34.03%46.02%58.71%65.42%90.40%
应收一般客户3.43%29.88%59.99%95.43%97.69%100.00%
安达维尔一般款项账龄组合5.00%10.00%20.00%30.00%50.00%100.00%
具有国家预算性质款项的账龄组合2.50%5.00%10.00%30.00%50.00%100.00%
坤恒顺维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5.00%10.00%30.00%100.00%100.00%100.00%
东华测试账龄组合5.00%10.00%20.00%50.00%80.00%100.00%
容知日新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标的公司账龄组合5.00%10.00%20.00%30.00%50.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和 1至2 年,该账龄段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整体而言,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关联关系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2025年12月31日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非关联方16,140.1456.53%901.95
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非关联方5,410.7518.95%476.13
客户3非关联方2,351.738.24%157.87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非关联方1,857.456.51%121.29
客户2非关联方569.952.00%48.70
合计26,330.0392.22%1,705.94
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非关联方13,106.1554.21%934.02
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非关联方6,563.5927.15%465.63
客户3非关联方2,158.128.93%107.91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非关联方1,133.954.69%72.38
客户2非关联方525.022.17%41.42
合计23,486.8497.14%1,621.35

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归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合并口径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合并口径前五名客户合计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7.14%和92.22%。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军方所属单位、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等单位,该等客户商业信用良好、合作时间长,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比例账面余额比例
1年以内351.1590.41%338.1886.03%
1至2年9.182.36%34.798.85%
2至3年8.252.12%3.600.91%
3年以上19.835.11%16.554.21%
合计388.41100.00%393.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393.13 万元和 388.4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6%和0.69%,金额及占比均较小,且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25.80 万元和 364.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3%和0.65%,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备用金2.108.66
保证金及押金360.57641.91
代收代付款项30.9228.15
合计393.58678.72
减:坏账准备29.4052.92
合计364.19625.80

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以及代收代付款项构成,其中代收代付款项为标的公司代缴的社保公积金。2025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285.14 万元,主要系2025 年度收到退还保证金增加,保证金余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93.6774.61%14.685.00%
1至2年60.9715.49%6.1010.00%
2至3年30.707.80%6.1420.00%
3至4年8.252.10%2.4830.00%
合计393.58100.00%29.407.47%
账龄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35.5764.18%21.785.00%
1至2年174.8925.77%17.4910.00%
2至3年68.2610.06%13.6520.00%
3至4年---30.00%
合计678.72100.00%52.927.80%

7、存货

(1)存货主要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10.5023.88%60.09850.41
周转材料0.520.01%-0.52
在产品1,340.5635.15%118.551,222.01
库存商品8.120.21%0.128.00
发出商品1,553.7340.74%22.871,530.85
合计3,813.43100.00%201.643,611.79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10.8441.59%21.12789.71
周转材料3.000.15%-3.00
在产品610.5431.31%132.32478.23
库存商品108.825.58%26.9581.88
发出商品416.5921.37%26.49390.10
合计1,949.79100.00%206.871,742.9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42.92万元和3,611.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5%和 6.42%。伴随订单量的增长、销售及生产规模的扩大,2025 年末标的公司存货余额呈现上升趋势,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其中,2025 年末标的公司发出商品余额较2024 年末增加1,137.14 万元,增幅272.97%,主要系本年度标的公司与客户1合作规模增加、根据其采购计划交付的产品较多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 年 12 月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 年 12 月31 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1.1238.97---60.09
在产品132.3232.81-46.58-118.55
库存商品26.95--26.82-0.12
发出商品26.497.51-11.12-22.87
合计206.8779.29-84.53-201.64
项目2023 年 12 月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 年 12 月31 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3.977.15---21.12
在产品77.2974.55-19.53-132.32
库存商品3.7026.82-3.58-26.95
发出商品71.3611.12-56.00-26.49
合计166.32119.65-79.10-206.8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301213.SZ观想科技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00424.SZ航新科技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00719.SZ安达维尔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库存商品、在产品、维修成本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688283.SH坤恒顺维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00354.SZ东华测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求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88768.SH容知日新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注: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整理。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01213.SZ观想科技0.18%0.27%
300424.SZ航新科技17.59%15.56%
300719.SZ安达维尔13.02%11.65%
688283.SH坤恒顺维0.49%0.33%
300354.SZ东华测试1.19%1.20%
688768.SH容知日新1.19%0.36%
行业平均5.61%4.90%
标的公司5.29%10.61%

如上表所示,2024 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航新科技、安达维尔较为一致,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谨慎。2025 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5.29%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 5.61%基本一致。2025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 2024 年末主要系本年末在手订单增加导致的在产品、发出商品金额增加,由于发出商品库龄基本在一年以内且在 2026 年度可以确认收入,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较低,受该因素影响导致本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下降,但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合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未到期质保金1,361.38141.571,219.811,030.19110.99919.20
合计1,361.38141.571,219.811,030.19110.99919.2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19.20 万元和 1,219.8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4%和2.17%,为未到期质保金。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0.00 万元和 103.31 万元,金

额较小,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5,469.921,330.17187.51449.367,436.95
累计折旧429.44328.91172.47254.321,185.14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5,040.481,001.2615.03195.046,251.81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5,318.991,006.81187.51399.596,912.89
累计折旧170.28206.15138.53172.84687.81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5,148.71800.6648.97226.756,225.0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账面价值分别为 6,225.09 万元和 6,251.81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15.17%和11.11%。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折旧率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观想科技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005%4.75%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005%19.00%
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005%19.00%
航新科技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00-40.0010%2.25%-3.00%
机械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10%9.00%-18.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10%9.00%-18.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18.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10%9.00%-18.00%
安达维尔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005%3.17%
办公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9.50%-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3.00-5.005%19%-31.67%
坤恒顺维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00、20.005%9.50%、4.75%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3.005%31.6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00、10.005%31.67%、9.5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00、10.005%31.67%、9.50%
东华测试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00-40.005%2.38%-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0.005%9.5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005%19%
容知日新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00-10.005%9.5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00-8.005%11.88%-23.75%
电子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00-5.005%19.00%-31.67%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00-20.000-5%4.75%-20.00%
标的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0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00-10.005%9.50%-31.67%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00-5.005%19.00%-31.67%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00-10.005%9.50%-31.67%

注: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整理。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00 万元和28.8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和 0.05%,金额和占比均较小。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12、使用权资产

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为房屋租赁。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 15.28 万元和 16.3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4%和 0.03%,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1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及累计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及其他合计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347.24120.0034.241,501.48
累计摊销121.1643.0014.79178.95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1,226.0777.0019.451,322.53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347.24120.0032.841,500.08
累计摊销86.5531.0011.42128.96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1,260.6989.0021.431,371.1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71.12 万元和1,322.5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4%和2.35%,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不存在开发支出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未出现减值迹象。

1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77.56 万元和 41.9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9%和 0.07%,金额和占比均较小,主要为装修费。

15、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392.32324.5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0.221.30
可抵扣亏损9.79-
递延收益21.289.45
使用权资产摊销2.001.41
合计425.60336.7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336.70 万元和 425.60 万元,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递延收益等事项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

(2)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174.07 万元和 194.61 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差异和使用权资产摊销等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3)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61230.99174.07162.63
递延所得税负债194.61174.07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6.12 万元和1.7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6%和 0.00%,金额和占比均较小,主要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0.007.97%1,800.009.01%
应付票据28.800.09%1,369.816.86%
应付账款14,556.9746.44%12,818.5764.19%
合同负债4,974.2115.87%800.164.01%
应付职工薪酬443.591.42%539.082.70%
应交税费803.872.56%953.004.77%
其他应付款211.330.67%124.74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330.04%9.430.05%
其他流动负债7,674.2324.48%1,493.467.48%
流动负债合计31,206.3399.55%19,908.2599.6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141.840.45%63.000.32%
非流动负债合计141.840.45%63.000.32%
负债合计31,348.17100.00%19,971.2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9,971.25 万元和 31,348.17 万元,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68%、99.5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2,500.001,800.00
合计2,500.001,8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00 万元和2,500 万元,

为信用借款,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01%和7.97%。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8.801,369.81
合计28.801,369.8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369.81 万元和28.8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6%和 0.09%,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25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24 年末减少 1,341.01 万元,降幅 97.90%,主要系 2025 年度票据到期兑付增加,报告期末开具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货款14,556.9712,818.57
合计14,556.9712,818.5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2,818.57 万元和 14,556.97 万元,为向供应商采购形成的货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19%和46.44%。2025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4 年末增加 1,738.40 万元,增幅 13.56%,主要原因系 2025年标的公司销售订单增多,原材料采购规模相应扩大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付账款性质未发生重大变化。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4,974.21800.16
合计4,974.21800.1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800.16 万元和4,974.2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1%和 15.87%。2025 年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 4,174.05 万元,增幅521.65%,主要系标的公司销售订单增多,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的客户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443.59539.08
合计443.59539.0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539.08 万元和 443.5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0%和1.42%,主要系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增值税465.16465.36
企业所得税216.34405.19
个人所得税0.26-
城市维护建设税50.4237.74
教育费附加21.6416.17
地方教育费附加14.3810.78
房产税19.5511.10
土地使用税3.043.04
印花税13.083.60
合计803.87953.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953.00 万元和 803.8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7%和 2.56%,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24.74 万元和211.3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2%和 0.67%,金额和占比均较小,主要为已计提尚未支付的报销款、残保金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9.43 万元和13.3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5%和 0.04%,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均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37.7237.18
已背书未终止的票据7,636.511,456.28
合计7,674.231,493.4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493.46万元和7,674.2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8%和 24.48%,主要为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应收票据。2025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大幅上升,主要系当年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0、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63.00 万元和141.8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32%和0.45%,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均为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流动比率(倍)1.551.66
速动比率(倍)1.431.58
资产负债率55.71%48.6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226.803,941.74
利息保障倍数(倍)63.32375.59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6 和1.55,速动比率分别为1.58和 1.43,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68%和55.71%。2025 年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有所下降,主要系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3,941.74 万元和5,226.80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75.59 倍和 63.32 倍。2025 年度标的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大幅降低,主要系2025 年度标的公司银行借款规模扩大,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信贷违约或重大债务纠纷。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大额逾期未偿还债项或大额或有负债。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301213.SZ观想科技4.014.95
300424.SZ航新科技1.151.45
300719.SZ安达维尔2.172.38
688283.SH坤恒顺维5.427.44
300354.SZ东华测试7.438.35
688768.SH容知日新3.374.80
行业平均3.934.89
标的公司1.551.66
速动比率301213.SZ观想科技3.014.01
300424.SZ航新科技0.750.97
300719.SZ安达维尔1.751.88
688283.SH坤恒顺维4.476.66
300354.SZ东华测试5.766.07
688768.SH容知日新3.054.29
行业平均3.133.98
标的公司1.431.58
资产负债率301213.SZ观想科技19.48%18.06%
300424.SZ航新科技69.46%67.03%
300719.SZ安达维尔43.94%38.84%
688283.SH坤恒顺维16.68%17.59%
300354.SZ东华测试11.49%10.33%
688768.SH容知日新23.84%16.44%
行业平均30.82%28.05%
标的公司55.71%48.68%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披露的年度报告。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标的公司偿债能力各项指标均不及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等行为占用营运资金较多,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的方式来解决其快速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系上市公司、资金实力较强。

(四)营运能力分析

1、标的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存货周转率10.044.30
应收账款周转率1.440.92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30 次/年和10.04 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0.92 次/年和 1.44 次/年,2025 年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4 年大幅上升,主要系2025年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各项资产周转加快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项目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存货周转率301213.SZ观想科技0.460.42
300424.SZ航新科技1.982.15
300719.SZ安达维尔1.261.10
688283.SH坤恒顺维0.801.03
300354.SZ东华测试0.980.95
688768.SH容知日新2.231.95
行业平均1.281.27
标的公司10.044.30
应收账款周转率301213.SZ观想科技0.520.45
300424.SZ航新科技1.651.72
300719.SZ安达维尔0.730.73
688283.SH坤恒顺维1.020.93
300354.SZ东华测试1.451.53
688768.SH容知日新1.131.19
行业平均1.091.09
标的公司1.440.92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其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建立了以订单驱动为核心、以计划协同为补充、以数字化管控为支撑的精益采购体系,实行“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以及“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存货周转控制良好。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一致。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38,054.2219,424.31
其中: 营业收入38,054.2219,424.31
二、营业总成本33,285.7316,027.11
其中: 营业成本28,941.3711,285.70
税金及附加225.85171.40
销售费用517.11654.23
管理费用1,989.082,166.22
研发费用1,546.501,748.16
财务费用65.831.39
其中: 利息费用73.229.52
利息收入13.1213.05
加: 其他收益363.521,087.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524.4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0.52-759.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9.87-178.85
三、营业利润4,587.373,570.35
加: 营业外收入7.240.47
减: 营业外支出31.226.47
四、利润总额4,563.393,564.35
减: 所得税费用499.16334.96
五、净利润4,064.233,229.39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83.873,151.55
2.少数股东损益-19.6577.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424.31 万元和38,054.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151.55 万元和 4,083.87 万元,标的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8,629.91 万元,增幅95.91%,主要系当年智能检测设备核心产品某型便携检测仪收入大幅增长所致,具体分析参见本小节之“(一)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之“1、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一)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类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8,054.22100.00%19,424.31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38,054.22100.00%19,424.31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及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均为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9,424.31 万元和 38,054.22 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检测设备29,307.3277.01%10,303.3553.04%
健康管理系统3,472.909.13%3,699.0619.04%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3,778.939.93%4,963.2125.55%
模拟仿真系统1,495.073.93%458.692.36%
合计38,054.22100.00%19,424.31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424.31万元和38,054.22万元。从产品分类上看,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智能检测设备为主,报告期内智能检测设备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04%和77.01%。

2025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8,629.91万元,增幅95.91%,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的核心产品某型便携检测仪 2025 年进入批产阶段、订单大幅增长,当年该型号产品实现收入 22,221.38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8,820.96 万元,带动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45%和 100.00%。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 1 季度277.290.73%3,260.2516.78%
第 2 季度962.752.53%1,387.247.14%
第 3 季度15,736.6641.35%5,400.6827.80%
第 4 季度21,077.5255.39%9,376.1448.27%
合计38,054.22100.00%19,424.31100.00%

标的公司产品目前以军品为主,主要客户为军方所属单位、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客户采购通常具有一定的计划性特点,一般在上半年安排计划及预算,而后根据预算情况在下半年完成采购。因此,标的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具有下半年较高的特点。

2、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分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类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8,941.37100.00%11,285.70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28,941.37100.00%11,285.7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1,285.70 万元、28,941.37 万元,均为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营业务成本增长趋势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检测设备23,959.4482.79%6,760.1159.90%
健康管理系统1,779.976.15%2,253.8819.97%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2,218.487.67%1,985.9717.60%
模拟仿真系统983.473.40%285.752.53%
合计28,941.37100.00%11,285.70100.00%

从产品构成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的结构和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一致。其中,2025 年度智能检测设备产品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高于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主要系当年毛利率较低的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6,980.1493.22%9,159.9781.16%
直接人工492.421.70%613.415.44%
制造费用1,468.815.08%1,512.3313.40%
合计28,941.37100.00%11,285.70100.00%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是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为产品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1.16%、93.22%,占比较高。2025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上升、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主要系当年直接材料占比较高的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二)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9,112.85100.00%8,138.61100.00%
其他业务毛利----
合计9,112.85100.00%8,138.61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8,138.61 万元和9,112.85万元,毛利总额增长,盈利能力增强,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突出。

1、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类别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智能检测设备5,347.8858.69%3,543.2443.54%
健康管理系统1,692.9318.58%1,445.1817.76%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1,560.4517.12%2,977.2436.58%
模拟仿真系统511.595.61%172.942.12%
合计9,112.85100.00%8,138.61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8,138.61 万元和9,112.85万元,主要来源为智能检测设备销售毛利。2025 年度,标的公司智能检测设备的核心产品某型便携检测仪开始进入批产阶段、当年该型号产品收入大幅增加,带动主营业务毛利增加。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智能检测设备77.01%18.25%53.04%34.39%
健康管理系统9.13%48.75%19.04%39.07%
维修保障设备及服务9.93%41.29%25.55%59.99%
模拟仿真系统3.93%34.22%2.36%37.70%
主营业务毛利率100.00%23.95%100.00%41.9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90%和23.95%。2025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4 年度下降 17.95 个百分点,主要系智能检测设备中毛利率较低的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2025 年度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的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收入占比毛利率
某型便携检测仪22,221.3858.39%8.91%3,400.4217.51%8.02%
其他15,832.8441.61%45.06%16,023.8982.49%49.09%
主营业务收入38,054.22100.00%23.95%19,424.31100.00%41.90%

如上表所示,2025 年度,标的公司毛利率较低的某型便携检测仪产品开始进入批产阶段,当年该型号产品实现收入22,221.3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820.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17.51%提升至58.39%,因此拉低了标的公司2025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
301213.SZ观想科技61.28%62.54%
300424.SZ航新科技28.51%27.67%
300719.SZ安达维尔38.31%41.36%
688283.SH坤恒顺维62.58%55.89%
300354.SZ东华测试66.05%66.37%
688768.SH容知日新63.11%63.62%
行业平均53.31%52.91%
标的公司23.95%41.90%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2024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1.90%,低于观想科技、坤恒顺维、东华测试和容知日新,高于航新科技,与安达维尔毛利率水平相近。其中,观想科技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系统业务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可比性较强,观想科技该业务毛利率为 35.03%,与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容知日新、东华测试和坤恒顺维存在较多民品业务,与标的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存在差异,因此综合毛利率存在差异。综上,标的公司毛利率处于合理区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517.111.36%654.233.37%
管理费用1,989.085.23%2,166.2211.15%
研发费用1,546.504.06%1,748.169.00%
财务费用65.830.17%1.390.01%
合计4,118.5210.82%4,570.0123.53%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4,570.01 万元和4,118.5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53%和10.82%。2025 年度,标的公司持续加强费用精细化管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同比均有所下降,带动期间费用总额较上年度下降;叠加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使得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显著降低。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20.1642.57%245.4437.52%
聘请中介机构费106.4520.59%97.6214.92%
办公及交通差旅费105.6320.43%121.7718.61%
业务招待费41.688.06%109.0716.67%
业务宣传费19.713.81%62.719.58%
会议费10.241.98%7.701.18%
折旧及摊销费4.010.78%4.300.66%
其他9.221.78%5.630.86%
合计517.11100.00%654.23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654.23 万元和 517.11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37%和1.36%,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及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以及聘请中介机构费构成。2025 年度,标的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137.12万元,降幅 20.96%,主要系标的公司持续加强费用精细化管控,销售部门在业务招待、差旅交通、业务宣传以及人员薪酬等方面的支出得到合理控制与优化。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其定期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
301213.SZ观想科技3.59%4.54%
300424.SZ航新科技1.58%1.85%
300719.SZ安达维尔3.99%4.80%
688283.SH坤恒顺维9.82%9.45%
300354.SZ东华测试15.46%14.72%
688768.SH容知日新23.13%20.83%
行业平均9.59%9.37%
标的公司1.36%3.37%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各公司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通常情况下,军品订单主要通过招投标、单一来源等方式获取,且军品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因此所需销售费用明显低于民品业务,销售费用率亦相对较低。同时,军品装备一经定型列装,军方后续采购一般不会更换供应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开拓与营销推广难度,相应销售费用支出较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坤恒顺维、容知日新主营业务以民品为主,且客户集中度较低,因此销售费用率显著偏高;东华测试虽然存在部分军品业务,但因客户分布较为分散、销售配置人员较多,其销售费用率仍然处于较高水平。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51.0947.82%906.1041.83%
折旧与摊销费457.0722.98%337.5515.58%
聘请中介机构费197.529.93%587.1827.11%
办公及交通差旅费180.839.09%117.135.41%
房租物业水电费50.632.55%58.702.71%
业务招待费47.812.40%47.672.20%
其他104.135.24%111.885.16%
合计1,989.08100.00%2,166.22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166.22 万元和1,989.08 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1.15%和 5.23%,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费和聘请中介机构费构成。2025 年度,标的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度下降177.14 万元,降幅8.18%,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因筹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以及申报政府补助项目,支付了较多中介机构服务费用,2025 年度相关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
301213.SZ观想科技19.00%21.89%
300424.SZ航新科技15.68%16.03%
300719.SZ安达维尔21.73%22.23%
688283.SH坤恒顺维8.27%8.47%
300354.SZ东华测试10.01%10.03%
688768.SH容知日新8.69%7.66%
行业平均13.90%14.39%
标的公司5.23%11.15%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定期公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1)标的公司经营规模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小,管理结构较为扁平化,内部机构及人员配置精简,管理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人员规模较大,且多地处一线城市,管理人员人均薪酬水平较高,导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支出相应偏高。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31.0460.20%903.4151.68%
办公及交通差旅费241.2215.60%176.9210.12%
材料及动力费155.8510.08%161.379.23%
委托研发90.075.82%386.3922.10%
折旧与摊销费85.345.52%47.812.74%
检测加工费31.482.04%66.723.82%
其他11.500.74%5.540.32%
合计1,546.50100.00%1,748.16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748.16 万元和1,546.50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9.00%和4.06%,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及交通差旅费、材料及动力费和委托研发费构成。2025 年度,标的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度下降 201.66 万元,降幅 11.54%,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因参与政府揭榜挂帅项目,产生210.00 万委托研发费,2025 年度相关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
301213.SZ观想科技17.01%22.29%
300424.SZ航新科技4.23%4.62%
300719.SZ安达维尔12.06%12.99%
688283.SH坤恒顺维29.26%31.09%
300354.SZ东华测试11.86%12.22%
688768.SH容知日新21.20%18.36%
行业平均15.94%16.93%
标的公司4.06%9.00%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定期公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如下:(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大、资金实力更为雄厚,研发人员配置数量多于标的公司;(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多位于一线城市,研发人员人均薪酬较高,进一步推高了其研发费用支出,导致研发费用率高于标的公司。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费用73.22111.24%9.52683.12%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0.200.31%0.9366.63%
减:利息收入13.1219.93%13.05936.65%
汇兑损益1.702.59%0.021.43%
手续费支出4.026.11%4.90352.09%
合计65.83100.00%1.39100.00%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和利息收入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小,分别为1.39 万元和65.83 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 0.01%和 0.17%。

(四)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64.6128.61%60.6135.36%
教育费附加27.6912.26%25.9715.15%
地方教育费附加18.468.17%17.3210.10%
房产税46.6620.66%21.1412.33%
土地使用税36.4416.13%36.4421.26%
车船使用税0.400.18%0.490.29%
印花税31.6013.99%9.445.51%
合计225.85100.00%171.40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71.40 万元和 225.85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流转

税。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补助104.9628.87%1,034.0595.10%
进项税加计抵减254.9770.14%52.324.81%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590.99%0.990.09%
合计363.52100.00%1,087.36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1,087.36 万元和 363.52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和进项税加计抵减。2024 年度标的公司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主要为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等。

(六)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4.42 万元和5.75 万元,系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七)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90.59-120.6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3.45-619.1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3.52-20.05
合计-440.52-759.7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坏账损失。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军方所属单位、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等单位,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 1年以内,应收款项质量较好,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八)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分别为-178.85 万元和-109.87 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九)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0.47 万元和7.24 万元,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6.47 万元和31.22 万元,2025 年度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20.00万元。整体来看,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利润总额影响很小。

(十)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04.961,034.0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7524.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93-6.00
小计86.731,052.47
所得税影响额13.14157.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831.75
合计56.76892.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892.84万元和 56.76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25年度,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上年度下降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十一)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以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维修保障设备和模拟仿真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向客户销售智能检测设备、健康管理系统等产品获取营业收入,扣除生产产品的材料成本以及折旧、人工等生产费用后形成毛利,再扣除各项销售、管理、研发和利息支出等费用后形成营业利润。

标的公司深耕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业务多年,其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优势、人才优势、技术积累优势、客户优势等,具体详见本节“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后,将进一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协同资源和资本市场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下游需求下滑、市场竞争加剧、技术创新等风险,上述各项因素的影响及其相关风险已于本报告书“第十一节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部分详细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二)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自于营业收入带来的利润,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对利润总额影响很小。总体来看,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主要的驱动要素如下:

1、外部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能够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设备智能运维领域,是我国专业仪器仪表产业的重要细分领域,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工信部等八部门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应在生产制造环节强化产线实时监测和预测性维护,《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 年)》也提出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设备连接和数据汇聚能力,推动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支持平台沉淀数据模型和工业机理模型;到2028 年,重点平台工业设备连接数突破1.2 亿台(套),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技术能力。上述政策的实施为智能运维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复杂的国际形势推动国防军工需求不断增长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为了自身国防安全,各国国防投入持续加大。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我国需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明确提出2027 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议指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我国国防军工现代化建设进入加速阶段。在此背景下,我国国防预算保持稳定增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研究报告《国防预算7%增长,关注军转民投资机会》显示,2026 年我国国防支出为 19,095.61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7%。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为我军未来组织体系、作战理念、武器装备发展指明了方向,有望切实加速提升我军实战化能力。实战化练兵增加了武器装备消耗,进而推动了武器装备采购和维修保障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重要时期,新型武器装备已进入批量生产交付阶段,密集的订单下发对于国防预算的稳定增长提出了客观要求。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国防预算仍将保持 7-7.5%左右的稳定增长,占GDP 比重或有一定提升空间。

(3)国家制造业持续增长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国家工业不断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总体规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不仅对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成为支撑世界经济的重要力量。根据工信部2025 年披露的数据,我国制造业总量连续15 年位列全球第一。

2、内部驱动因素

标的公司以其核心竞争力驱动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26-1,353.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87-960.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81,778.8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8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85.13-534.64
期初现金及等价物余额3,338.923,873.57
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6,524.053,338.9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471.3413,729.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49.971,761.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521.3115,490.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35.758,312.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65.503,172.85
支付的各项税费1,922.081,762.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14.723,595.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738.0516,84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26-1,353.3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5,490.85 万元和18,521.31 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整体与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3.34万元和 1,783.26 万元,与净利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调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净利润4,064.233,229.39
加:信用减值损失440.52759.78
加:资产减值准备109.87178.85
加:固定资产折旧497.71291.50
加:使用权资产折旧16.7616.67
加:无形资产摊销49.9949.91
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8.8522.84
加: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050.00
加: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3.229.52
加: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75-24.42
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8.35-67.61
加: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63.641,349.78
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428.64-6,220.95
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858.44-948.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26-1,353.34

综合来看,标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受经营性应收项目影响较大,与净利润之间差异主要受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影响。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65.756,324.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65.756,324.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89484.5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60.006,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79.897,284.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87-960.1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0.14 万元和985.87 万元。2025 年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减少导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001,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3.026.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8.901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1.922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81,778.8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78.84 万元和418.08 万元。标的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构成。2025 年度,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 年度减少1,360.76 万元,主要系当年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强现有军事装备领域的业务布局。在整合管控安排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各方面的整合管控工作,提升整合绩效,帮助标的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架构、共享融资渠道,在提升标的公司经营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同时,实现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务整合方面,将以发挥双方协同优势、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导向,将顺义科技的业务发展规划全面纳入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实现双方业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联动。研发领域,整合双方研发团队、实验设备及技术成果,聚焦军工装备轻量化与智能化融合的核心赛道开展联合研发,共享研发资源、协同攻克关键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整体研发创新能力及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巩固行业技术优势;生产及供应链领域,系统梳理双方生产体系及供应链资源,推动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产品的协同配套,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统筹生产产能调度等方式,降低供应链运营成本、保障供应稳定性,全面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市场领域,整合双方市场渠道及客户资源,建立统一的客户服务及市场推广体系,实现客户资源双向导流、优势互补,依托上市公司现有市场影响力及顺义科技在智能控制领域的技术优势,共同拓展新的市场,持续扩大上市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确保拟购买资产业务的持续稳定。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法人地位。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资产的相对独立性,在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的同时,结合其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其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及加强内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体系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接受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良好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能力提高标的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建设和合规管理。

上市公司将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委派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完善标的公司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报销制度,提高标的公司的成本控制水平、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能力以及运营决策效率。

标的公司设置内审负责人并上市公司委派,系强化标的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举措。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监督,确保对标的公司运营情况的及时掌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做好减值风险预判。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出于维护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稳定,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人员配置原则上不会发生重大调整。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人才培养机制、薪酬考核制度等方面加强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融合,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上市公司计划派出相关人员担任标的公司董事,并委派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参与标的公司的管理及重要经营决策。未来,在保证标的公司稳定经营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审慎调整管理结构。同时,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建立更为紧密的沟通机制,要求标的公司就日常业务运营情况形成定期总结与汇报,以便针对性的制定未来发展计划。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则上保持标的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架构的稳定性。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自身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动态优化、调整标的公司组织架构;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自身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上市公司可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有效整合,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索引至“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介绍”。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对标的公司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和2025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50036 号)。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98.654,598.44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0
应收票据7,201.241,306.83
应收账款26,697.2922,498.61
应收款项融资2,195.9820.95
预付款项388.41393.13
其他应收款364.19625.80
存货3,611.791,742.92
合同资产1,219.81919.20
其他流动资产103.31-
流动资产合计48,380.6733,105.88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6,251.816,225.09
在建工程28.83-
使用权资产16.3215.28
无形资产1,322.531,371.12
长期待摊费用41.9277.56
递延所得税资产230.99162.63
其他非流动资产1.7766.12
非流动资产合计7,894.167,917.80
资产合计56,274.8341,023.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0.001,800.00
应付票据28.801,369.81
应付账款14,556.9712,818.57
合同负债4,974.21800.16
应付职工薪酬443.59539.08
应交税费803.87953.00
其他应付款211.33124.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339.43
其他流动负债7,674.231,493.46
流动负债合计31,206.3319,908.2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141.8463.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41.8463.00
负债合计31,348.1719,971.25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6,000.00
资本公积16,853.5417,211.76
盈余公积467.3965.99
未分配利润1,605.72-2,07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926.6621,201.00
少数股东权益--148.56
所有者权益合计24,926.6621,052.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6,274.8341,023.6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38,054.2219,424.31
其中:营业收入38,054.2219,424.31
二、营业总成本33,285.7316,027.11
其中:营业成本28,941.3711,285.70
税金及附加225.85171.40
销售费用517.11654.23
管理费用1,989.082,166.22
研发费用1,546.501,748.16
财务费用65.831.39
其中:利息费用73.229.52
利息收入13.1213.05
加:其他收益363.521,087.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524.4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0.52-759.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9.87-178.85
三、营业利润4,587.373,570.35
加:营业外收入7.240.47
减:营业外支出31.226.47
四、利润总额4,563.393,564.35
减:所得税费用499.16334.96
五、净利润4,064.233,229.39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83.873,151.55
2.少数股东损益-19.6577.8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471.3413,729.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49.971,761.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521.3115,490.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435.758,312.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465.503,172.85
支付的各项税费1,922.081,762.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14.723,595.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738.0516,84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26-1,35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65.756,324.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65.756,324.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89484.5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60.006,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79.897,284.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5.87-960.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1,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001,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3.026.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8.901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1.922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81,778.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8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85.13-534.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38.923,873.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24.053,338.92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编制了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审众环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编制的最近一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0800001 号),其备考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676.26
交易性金融资产19,560.03
应收票据18,647.21
应收账款63,635.81
应收款项融资2,195.98
预付款项437.58
其他应收款663.24
存货7,719.30
合同资产1,219.81
其他流动资产124.52
流动资产合计135,879.7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70.99
固定资产43,328.65
在建工程35.54
使用权资产48.33
无形资产4,335.64
商誉31,823.49
长期待摊费用60.82
递延所得税资产1,650.92
其他非流动资产59.65
非流动资产合计81,814.02
资产总计217,693.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00.00
应付票据3,478.12
应付账款22,948.53
合同负债5,592.21
应付职工薪酬991.43
应交税费1,537.40
其他应付款42,853.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2.78
其他流动负债7,703.32
流动负债合计87,787.3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4.18
预计负债311.77
递延收益141.84
非流动负债合计457.79
负债合计88,245.16
股东权益:
股本9,520.00
资本公积80,071.26
盈余公积3,224.06
未分配利润24,419.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7,234.52
少数股东权益12,214.06
股东权益合计129,448.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17,693.75

(二)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8,712.22
其中:营业收入58,712.22
二、营业总成本48,616.70
其中:营业成本39,156.87
税金及附加640.48
销售费用675.82
管理费用4,882.74
研发费用3,379.29
财务费用-118.50
其中:利息费用74.91
利息收入203.56
加:其他收益469.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0.4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0.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659.2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23.6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92.34
加: 营业外收入25.11
减: 营业外支出43.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774.26
减: 所得税费用822.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951.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951.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70.1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81.4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951.60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970.1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81.4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或规范措施

为进一步避免及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主要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英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3)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杭州雅琪格李英顺直接持有53.12%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顺欣合伙李英顺直接持有63.67%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顺众合伙李英顺直接持有38.00%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兵景智造、杭州雅琪格、嘉瑞融丰、赵建喆。

杭州雅琪格、嘉瑞融丰、赵建喆不存在控制的企业,兵景智造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兵景智造持有99.90%股权的企业
2厦门炬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兵景智造持有86.96%合伙份额的企业

(4)标的公司的子公司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标的公司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三、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5)关联自然人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标的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李英顺董事长、总经理
2王德彪董事、副总经理
3张杨董事、副总经理
4赵玉鑫董事
5付景顺独立董事
6吕晓仁独立董事
7赵纪独立董事
8隋欢欢监事会主席
9张莎莎监事
10邓巍监事
11郭占男副总经理
12李砚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已于2026年4月离职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亦属于标的公司的关联方。

(6)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辽宁泓迪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吕晓仁控制并担任董事、经理的公司
2国富浩华(辽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赵纪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61.6216%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3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赵纪的姐姐赵爽担任经理的公司

(7)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马玉明报告期曾任标的公司副总经理,已于2025年9月离职
2沈阳翔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英顺的亲属陆莹曾经控制的公司,其股权已于2025年3月转让
3辽宁惟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赵纪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注销
4吉林风神永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赵纪的姐姐赵爽担任董事的公司,其已于2024年6月卸任
5沈阳万花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赵纪的配偶王爽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12月注销
6沈阳长生谷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独立董事赵纪的姐姐的配偶徐涛持股50%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9月被吊销,未注销

除上文所列示的关联方以外,报告期初(2024 年1月1日)前12 个月内至报告期末(2025 年12 月31 日)的未来12 个月内曾经具有或将具有上述第(1)-第(7)项情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亦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2)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资金拆借。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发生额2024 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92.76412.27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未发生交易。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关联交易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关联采购65.8465.84
营业成本10,215.5139,156.87
占营业成本比例0.64%0.17%
关联销售及关联租赁37.2437.25
营业收入20,658.0058,712.22
占营业收入比例0.18%0.06%

本次交易前,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占上市公司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交易决策程序,加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51.00%股份。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重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尽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上市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但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自查范围以外相关人员或机构涉嫌内幕交易的风险。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将存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重组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风险。

3、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以实现共同发展。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在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如上述整合未达预期,可能给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与成长性以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履约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公司已经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明确约定了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承诺净利润水平。由于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波动、客户需求、管理层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标的公司存在实际盈利未能达到上述协议中约定业绩承诺的风险。同时,尽管业绩承诺方已与公司就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情况约定了明确可行的补偿安排,但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时,业绩承诺方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有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诺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在相关安排中,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存在上限的情形。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李英顺、赵建喆、王德彪、杭州雅琪格等部分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承诺:①如2026 至2027 任意年度期末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80%,则触发当期业绩补偿;②如2026 至2028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总额低于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则触发累计业绩补偿;③业绩承诺期满后,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包括现金补偿金额或业绩补偿方转让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金额),则触发减值补偿。另外,协议约定各业绩承诺方应承担的全部补偿(包括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金额之上限为各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交易对价的80%。因此,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存在业绩补偿金额无法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众环阅字【2026】0800001 号),假设以 2025 年12 月31 日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作为备考报表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约 31,823.49 万元的商誉。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环境、客户需求或标的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综合毛利率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水平显著低于预期,则本次交易所形成的商誉将有可能会进行减值处理,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结合使用,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等方式筹集资金。上市公司目前正在与多家银行接洽过程中,若并购贷的相应审批程序无法及时完成,则本次交易存在实施进程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上市公司以有息负债方式筹集除自有资金外的交易资金,预计融资规模较大,融资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负债规模增加、财务费用增加,上市公司未来还本付息压力增大,进而导致偿债风险上升。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由于我国武器装备的整机生产及零部件配套企业主要是军工央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因此军工产业链配套企业通常情况下客户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较高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若标的公司未来因自身或外部环境等因素,导致无法与主要客户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无法继续获得大规模的产品订购,则将对标的公

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创新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军事装备领域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竞争。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周期长、投入大,且新产品量产后,还面临着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虽然标的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置于战略核心,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与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并依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市场动态以及客户需求确定标的公司的研发规划和具体措施。但是,如果标的公司的新技术的研发未能持续升级换代,将会对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泄密与人员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业务和产品涉及软件、硬件、机械故障诊断等多个技术领域,具有跨专业、多技术融合的特点,公司通过长期的积累,形成了在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故障诊断、大数据综合分析等方面的核心能力。能否保护核心技术、保持高素质的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持续研发并制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品,对于标的公司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标的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和升级,持续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力度,以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但未来仍可能会面临行业竞争所带来的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四)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军工集团的改革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军工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自身实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在科技协同创新政策的号召下,越来越多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配套产业链。虽然标的公司目前在细分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业务规模,但潜在的市场竞争者可能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创新研发活力,或者不能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将面临来自军工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新增行业参与者的竞争压力,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90%和23.95%,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性,主要原因系由于军工客户需求具有个性化、小批量、多批次特征,不同项目间毛利率分化较为明显,进而使得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波动性。标的公司产品,存在客户需求多样化,不同合同之间毛利率有所不同。

标的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客户需求变化、生产成本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国防信息化建设政策、装备采购计划、国防预算投入节奏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标的公司订单规模与盈利水平。

(六)军品审价的风险

根据国家现行军品价格管理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对于需履行军方审价程序的产品,在军方完成审价前,已完成交付的相关产品按暂定价办理结算。鉴于军品审价周期较长,通常跨多个会计年度,因此标的公司在相关产品取得军方审价批复前,存在以暂定价确认收入的情形;待军方完成审价后,标的公司将按照最终审定价与前期暂定价的差额,在审价批复当期对营业收入进行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上述以暂定价结算并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形;在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及后续持续经营过程中,标的公司仍将持续存在该类情形。若未来标的公司相关产品的最终审定价显著低于前期结算执行的暂定价,将形成较大金额的负向差额,该差额将一次性计入审价批复当期的损益,直接导致标的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核心经营指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同时将造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等核心经营指标同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差额处于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内,将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向冲击,进而导致业绩承诺因此无法按期实现的风险;若差额处于业绩承诺期后,亦将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下游客户预算管理、采购及结算政策影响,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审批决策和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计划性,每年上半年主要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达计划以及合同签订,下半年陆续进行采购、实施、试验、验收等,所以一般于下半年组织开展验收交付工作。因此,标的公司下半年完成交付产品较多,导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八)军工资质延续的风险

标的公司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各项军工资质,均需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资质复审、条件备案及换证审核。在此过程中,若未来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管控、技术研发能力、生产交付保障、保密安全体系或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无法持续满足日趋严格的军工资质认定标准及监管要求;或因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军工行业管理体制调整、军品市场准入规则变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标的公司未能顺利通过相关资质的延续审查、重新认证或备案更新,甚至出现无法继续持有上述关键经营资质的极端情况,则标的公司将面临丧失从事军品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其既有业务模式的存续基础将受到动摇,核心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将被阻断,从而对标的公司的合同订单获取、营业收入确认、利润水平实现以及未来整体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造成重大且直接的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涉密信息的特殊披露方式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业务均主要为军品业务,部分生产、销售和技术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密信息应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部分无法进行脱密处理或者进行脱密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信息,在取得国防科工局批复同意后豁免披露。

根据《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防科工管理部门批复同意上市公司在本次资本运作过程中豁免披露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所涉及的相关信息,并将部分信息采用代称、打包或者汇总等方式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投资者将因上述涉密信息豁免或脱密披露而无法获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精确判断。

(二)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标的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介绍”。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情况,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交易完成后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长龙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对北方长龙股东给予回报,具体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过半数的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3)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4)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① 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②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7)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如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9)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对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具体规划(2026-2028年)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本次交易相关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公告日为 2026 年1 月8日,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301357.SZ)、创业板指数(399006.SZ)以及地面兵装精选指数(8841412.WI)的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股价/指数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12月9日)收盘价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2026年1月7日)收盘价涨跌幅
北方长龙(301357.SZ)收盘价(元/股)150.70144.03-4.43%
创业板指数(399006.SZ)3,209.603,329.693.74%
地面兵装精选指数(8841412.WI)2,975.743,320.7611.59%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8.17%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16.02%

注:注:地面兵装精选指数(8841412.WI)数据来源于 Wind。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前6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 4月 23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提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提供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第十三节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长江保荐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长江保荐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其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结论性意见为:

经核查《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价值;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0、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1、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12、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4、虽然本次交易未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且不涉及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故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必须设定业绩补偿安排的情形,本次交易中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相关安排,均系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对应承诺净利润的相关补偿安排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

15、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大成律师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大成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各方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

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4、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及《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5、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的内容及形式不存在违反《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标的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7、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承诺内容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8、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事项。

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北方长龙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北方长龙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资格。

11、上市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人员范围,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将于查询结果出具后及时披露。

第十四节 各中介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 号302-1、302-2、303-3室

法定代表人:高稼祥

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项目主办人:李凯栋、马晓玉、马章贺、丰涛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 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6-21 层

负责人:袁华之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79

经办律师:尉建锋、钱俊婷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10-56730000

签字会计师:王娜、鲁李

四、备考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签字会计师:黄丽琼、安素强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 号1906 室

法定代表人:陈小兵

电话:025-84722501

签字评估师:吴杰、王超群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 跃(签字):

相 华(签字):

孟海峰(签字):

邓 丹(签字):

贾明印(签字):

余海宗(签字):

韩红俊(签字):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相 华

郝政伟

杨文金

孟海峰

仇 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余海宗(签字):

韩红俊(签字):

邓 丹(签字):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凯栋

马晓玉

马章贺

丰 涛

法定代表人:

高稼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袁华之

授权代表:

李寿双

经办律师签名:

尉建锋

钱俊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娜

鲁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七、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上述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丽琼 安素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前述文件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小兵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吴杰 王超群

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签章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与奖励协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的《审阅报告》;

6、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7、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 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301 室

联系电话:029-85836022

传真:029-85878775

附件一:交易对方穿透核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的合伙企业型交易对方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含自然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且直接或间接在标的公司持股比例高于0.01%)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杭州雅琪格

交易对方杭州雅琪格穿透核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四)杭州雅琪格”之“9、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二、兵景智造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直接出资比例(%)资金来源是否为最 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6.2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中兵金盈(宁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6自有或自筹否国有控股主体
2-1中兵财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76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16.9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3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84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4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6.92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5中国兵器工业试验测试研究院6.92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6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6.92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7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3.46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8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3.46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9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3.46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0兵器工业机关服务中心2.77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1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77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2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2.08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3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8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4北方信息控制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8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5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1.38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6中国兵器工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1.38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7江苏曙光光电有限公司1.38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8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0.69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19内蒙金属材料研究所0.69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2-20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007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3厦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自有或自筹否国有控股主体
3-1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99.9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3-2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0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4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2.5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5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5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6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5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7厦门火炬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8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2.5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9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1.2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0新余袁河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0-1新余钜渝投资有限公司99.5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0-2江西云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50自有或自筹-持股比例低于0.01%
11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5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2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0.63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3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0.63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4中兵顺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63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15厦门兵鼎泰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6自有或自筹否-
15-1刘贞16.46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2陆斌14.7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3陈卓14.7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4苏航14.7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5梁栋13.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6柯航锋13.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7李晨松11.4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8厦门兵投景智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95自有或自筹否-
15-8-1刘贞6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8-2陆斌4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三、嘉瑞融丰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直接出资比例(%)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崔晓航13.3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李琳13.3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3原泉10.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4金山朕8.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5方在康8.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李鸿铭5.3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7周伟华5.3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8蔡庆红4.5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王莉4.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0吕佐凤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1王国涛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2林钧震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3王霄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4舒红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5陈荆强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6李晋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7何淼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8马莹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9李根典2.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0北京嘉瑞融金投资有限公司0.80自有或自筹否-
20-1原泉65.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0-2北京信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7.00自有或自筹否-
20-2-1原泉10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0-3金山朕8.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四、辽宁润合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直接出资比例(%)资金来源是否为最 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李威4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徐成义18.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3叶国枫13.3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4王楠7.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5章秋菊6.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李鹏6.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7林红6.67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8辽宁德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自有或自筹否-
8-1辽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00自有或自筹否-
8-1-1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否-
8-1-1-1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0自有或自筹否-
8-1-1-1-1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1.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8-1-1-1-2辽宁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自有或自筹否-
8-1-1-1-2-1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8-1-1-2辽宁省财政厅1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8-2宋建平33.5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8-3海城市海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1.50自有或自筹否-
8-3-1苗翔68.25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8-3-2关凡非31.75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五、盛京英才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直接出资比例(%)资金来源是否为最 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33.83自有或自筹否-
1-1郑广文82.86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2沈阳天广投资有限公司17.14自有或自筹否-
1-2-1郑广文7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2-2郑广忠15.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2-3郑广良15.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自有或自筹否-
2-1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否-
2-1-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资本运营服务中心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3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6.67自有或自筹否-
3-1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否-
3-1-1辽宁省财政厅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4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6.67自有或自筹否-
4-1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5辽宁省沈抚示范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1.67自有或自筹否-
5-1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6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1.00自有或自筹否-
6-1舟山正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7自有或自筹否-
6-1-1李晔99.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1-2郜玉红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2徐洪非2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辽宁和生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3自有或自筹否-
6-3-1徐洪非67.74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2贾东方27.42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3胡海洋4.0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4沈阳和生卓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81自有或自筹否-
6-3-4-1徐洪非5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4-2刘志扬3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4-3贾东方19.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4沈阳和生卓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自有或自筹否-
6-4-1徐洪非5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4-2刘志扬3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4-3贾东方19.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7辽宁和生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7自有或自筹否-
7-1贾东方85.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7-2徐洪非1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7-3胡海洋5.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六、辽宁中德

序号合伙人/股东/出资人直接出资比例(%)资金来源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上海达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83自有或自筹否-
1-1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88.57自有或自筹是上市公司
1-2朱丹8.86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3赵玲2.1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4管金强0.48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2辽宁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00自有或自筹否-
2-1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否-
2-1-1辽宁省财政厅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3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19.60自有或自筹否-
3-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是上市公司
4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自有或自筹否-
4-1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否-
4-1-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资本运营服务中心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5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7自有或自筹否有限责任公司
5-1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6宁波嘉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7自有或自筹否-
6-1李晔44.05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2陆莉莉3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6-3郜玉红25.95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7沈阳恒西装备制造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3自有或自筹否-
7-1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7-2中德(沈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自有或自筹否-
7-2-1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否-
7-2-1-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资本运营服务中心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8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40自有或自筹否-
8-1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51.00自有或自筹否-
8-1-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自有或自筹是上市公司
8-2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00自有或自筹否-
8-2-1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1.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8-2-2辽宁汇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自有或自筹否-
8-2-2-1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0自有或自筹是国有控股主体
9辽宁和生卓远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心(有限合伙)0.30自有或自筹否-
9-1舟山正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7自有或自筹否-
9-1-1李晔99.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1-2郜玉红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2徐洪非2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3辽宁和生卓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3自有或自筹否-
9-3-1徐洪非67.74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3-2贾东方27.42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3-3胡海洋4.03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3-4沈阳和生卓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81自有或自筹否-
9-3-4-1徐洪非5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3-4-2刘志扬3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3-4-3贾东方19.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4沈阳和生卓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自有或自筹否-
9-4-1徐洪非51.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4-2刘志扬3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9-4-3贾东方19.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10上海嵩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30自有或自筹否-
10-1朱良100.00自有或自筹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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