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6月1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的全资公司 GardnerAerospaceLimited(以下简称“Gardner”)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2,200万英镑(折算人民币不超过2.2 亿元)授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3、由于被担保人Gardner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Gardner成立于2012年3月6日,注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号7978111),截至目前注册资本为80,001,013.6 英镑。主要业务为航空航天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装配、维护等,总部位于英国德比,旗下拥有 9 个生产工厂,其中英国 3个,法国 1个,波兰3 个,印度1个及中国1 个,员工总数超2,000 人。
1、Gardner 财务概况
Gardner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年报 | 2026年一季报(未审计) |
| 收入 | 172,314.73 | 48,698.86 |
| 净利润 | -21,598.53 | -2,341.69 |
| 经营净现金流 | -10,527.42 | -3,915.38 |
| 总资产 | 197,554.94 | 189,588.25 |
| 总负债 | 195,423.72 | 187,404.46 |
2、Gardner 借款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底,加德纳主要借款余额折合为人民币约 11.03 亿元,其中银行借款约 4,097 万英镑,股东借款分别约 5,417 万英镑和 3,400 万美元,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融资类型 | 借款银行或单位 | 借款币种 | 借款额度 | 借款金额 | 折合人民币万元 |
| 1 | 银行授信 | HSBC UK Bank PLC | 万英镑 | 2,000 | 2,000 | 18,234 |
| 2 | 银行授信 | HSBC Invoice Finance (UK) Limited | 万英镑 | 2,500 | 2,097 | 19,118 |
| 3 | 股东借款 | 加德纳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万英镑 | 5,600 | 5,417 | 49,386 |
| 4 | 股东借款 |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万美元 | 3,400 | 3,400 | 23,526 |
| 合计 | 110,264 | |||||
注:按3月31日英镑人民币中间价9.1169,美元人民币中间价6.9194折算。
3、本次拟借款情况
本次 2,200 万英镑授信为3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贷款银行在境内,Gardner需要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开立NRA 账户(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外汇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借款要素如下:
(1)借款人:Gardner Aerospace Limited
(2)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借款金额:2,200 万英镑(折算人民币不超过2.2 亿元)
(4)借款期限:3年
(5)资金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6)还款来源:借款人及其下属主体经营所得、金融机构贷款、股东借款等
(7)借款成本:浮动利率,成本为不超过SONIA(3个月)+1.75%
(8)还本付息方式:按季付息,分期还款(本金还款不低于第一年10%、第二年 20%、第三年70%的比例分期)
(9)提款方式:一次性或分次提款
(10)增信措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Gardner 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2,200 万英镑;
5、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Gardner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其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6 年3月18 日,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公司为 Gardner 及下属主体向汇丰银行伦敦分行申请不超过 5,300 万英镑借款提供担保,汇丰银行伦敦分行实际审批额度为4,500 万英镑。本次担保批准后,公司累计批准的担保总额度为 61,005.51 万元(6,700 万英镑,以 2026 年 6 月 12 日的英镑外汇中间价 9.1053折算)。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公司 Gardner 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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