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暨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盈峰环境”)近日接到股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关于其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 换股价格调整及进入换股期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交债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于 2026 年 1 月14 日完成了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本次可交换债券简称“2盈峰 EB”,债券代码“117248.SZ”,实际发行规模为 10.00 亿元,期限为3 年,票面利率为 0.01%,初始换股价格为 10.00 元/股,标的股票为盈峰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 A股股票。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6 年7 月15 日至2029 年1月12 日。
二、本次可交债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月 19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6 年7月 4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614,425 股后的 3,329,574,3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7月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月13 日。
根据 26 盈峰EB《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标的股票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事项时,将对本次可交债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前的换股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股,本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为人民币 9.87 元/股,调整后的换股
价格自2026 年7月13 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交债进入换股期的情况
根据 26 盈峰EB《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可交债换股期为自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止,即 2026 年 7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 月 12 日止。本次可交债自 2026 年 7 月 13日起,换股价格为9.87 元/股。换股期内,本次可交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盈峰环境A股股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49,184,3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9%。其中,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26,059,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9%,盈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59,609,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1%,何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514,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根据本次可交债的换股价格测算,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股票,亦不会导致公司最终控制权发生变化。换股期间,盈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但不会影响盈峰集团作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盈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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