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金迪世纪大厦A栋1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补选曾麒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01 | 补选陈嘉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补选肖英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4.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非独立董事仅补选一名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补选两名,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3.00、4.01、4.02 均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书(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的请发送成功后电话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荣 王永铄
电话:0755-26981580
传真:0755-269815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箱:info@sunshine-laser.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金迪世纪大厦A栋12 楼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27”,投票简称为“光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8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补选曾麒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2)人 | |||
| 2.01 | 补选陈嘉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补选肖英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 4.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4.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4.0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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