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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汉维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5,713,2005.324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400,000股0.3728%集中竞价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经营发展需要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数量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且经本企业内部决策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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