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雷俊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指引规定,募集资金严格按要求进行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6-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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