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风电讯:8月13日,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依据《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26年度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列入集团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为满足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陆上风电项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录。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采购总量为3GW,招标人不承诺实际供货份额,具体采购量以各单位正式下达的采购需求为准。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具体项目落地、采购需求明确后,根据此次招标结果,向本次入围供应商发出具体项目采购文件,采用邀请询比采购、邀请竞价采购、邀请谈判采购等二次竞争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组织招标。在不发生配置变化的情况下,二次竞争采购价格不能高于框架采购投标报价。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规格型号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均按照框架入围名单及框架协议约定执行。
招标范围:入围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本项目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现场交货,配合完成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整机验收等全过程工作;负责全套技术文件的编制、汇总及提交,提供运行人员专项培训服务,并承担设备质保期内的全部维修、保养工作。
入围供应商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整机试运行工作,同时承担塔筒的设计及优化工作,包含风电机组本体、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备易耗品及其他配套附属设备的供货与服务,同步提供项目所需全套技术支撑服务。入围供应商须全程积极配合业主或业主授权的数字化服务供应商,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数字化建设相关配合工作。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框架入围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NSBDgroup2026WZ2814
3. 项目概况:依据《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26年度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列入集团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为满足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陆上风电项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录。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采购总量为3GW,招标人不承诺实际供货份额,具体采购量以各单位正式下达的采购需求为准。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具体项目落地、采购需求明确后,根据此次招标结果,向本次入围供应商发出具体项目采购文件,采用邀请询比采购、邀请竞价采购、邀请谈判采购等二次竞争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组织招标。在不发生配置变化的情况下,二次竞争采购价格不能高于框架采购投标报价。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规格型号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均按照框架入围名单及框架协议约定执行。
4. 招标范围:入围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本项目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及现场交货,配合完成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整机验收等全过程工作;负责全套技术文件的编制、汇总及提交,提供运行人员专项培训服务,并承担设备质保期内的全部维修、保养工作。
入围供应商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整机试运行工作,同时承担塔筒的设计及优化工作,包含风电机组本体、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备易耗品及其他配套附属设备的供货与服务,同步提供项目所需全套技术支撑服务。入围供应商须全程积极配合业主或业主授权的数字化服务供应商,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数字化建设相关配合工作。
5.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6. 项目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8. 入围数量:本项目拟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为8家。入围供应商排序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以自身名义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贸易商及其他非生产制造主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应答机型均应取得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同时应承诺在具体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出厂前提供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并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2)应答机型应取得设计评估符合证明(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并承诺在具体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出厂前提供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全文)并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为5MW及以上且总容量为200MW(单个项目)及以上的陆上风机供货业绩。
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完
▓来源:采购招标网
免责声明:非本网原创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风电资讯 · 技术动态 · 行业报告 · 统计数据 · 风电智库
每日风电 | 中国风电新闻网旗下品牌栏目
一个传播风电正能量的平台
投稿 ? 广告 ? 数据:13552219883(微信同号)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