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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56,089,991.6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608,999.17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0,003,328.64 元 , 减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红205,000,000.00 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525,484,321.14 元。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485,677,495.68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6年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25,484,321.1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424,044,93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4,044,93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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