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酉立智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5年8月8日至2028年12月31日。现就2026年半年度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完成情况 |
| 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 已督导酉立智能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督导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制度 |
| 3. |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酉立智能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务。督导期内,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
| 4. |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督导、核查工作;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并完成披露 |
| 5. | 现场核查情况 | 督导期内,公司不涉及应当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
| 6. |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酉立智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 7. | 其他需要说明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序号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 |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 |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财务人员在执行资金划转时,误将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10543701040050293)认定为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6月4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0543701040049576)向专用结算账户转入5,000万元。公司计划将这笔资金用于募投项目“苏州光伏支架核心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苏州募投项目”)。2026年6月11日,将应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用于苏州募投项目土地保证金的款项,错误地从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10543701040050293)划出,金额为人民币9,886,507.60元。 | 保荐机构已向交易所进行汇报,并要求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立即归位,公司已于2026年8月4日完成;2、将加强内控管理措施,优化专户操作权限与流程、开展专项培训等。 |
| 6. | 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 |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 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 |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 | 上市公司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序号 |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 | 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 | 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 |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 |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 | 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 | 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 | 关于挂牌期间不存在组织、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 | 关于不存在退市责任情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 | 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 | 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5. | 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个人卡收付款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注:承诺1-14来源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承诺15来源于挂牌公开转让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相关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有全 肖瑶 蔡福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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