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赵家仪先生、袁天荣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赵家仪先生、袁天荣女士近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提名李银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柳晓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任命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赵家仪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袁天荣女士,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赵家仪先生、袁天荣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任独立董事李银香女士、柳晓丽女士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离任独立董事赵家仪先生、袁天荣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备查文件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赵家仪先生的《辞职报告》
袁天荣女士的《辞职报告》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李银香女士简历
李银香女士,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审计学)博士学位。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湖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计;2001 年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武汉美联地产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2010 年 7 月至今任湖北工业大学教师。2019 年 1 月至 2025 年1 月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李银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柳晓丽女士简历
柳晓丽女士,198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学位。年 月至 年 月任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年 月至 年月任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 10月至 2023年 5月任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
柳晓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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