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6-027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明月镜片 | 股票代码 | 301101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江肃伟 | 李鹤然 | ||
| 电话 | 021-52660665 | 021-52660665 |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567号品尊国际中心 | 上海市普陀区岚皋路567号品尊国际中心 | ||
| 电子信箱 | stock@mingyue.com | stock@mingyue.com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456,529,256.91 | 399,171,797.71 | 14.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1,072,971.69 | 95,506,055.46 | 16.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7,307,723.83 | 82,723,521.52 | 17.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086,948.28 | 63,946,345.30 | -27.9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33 | 0.4758 | 16.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33 | 0.4758 | 16.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7% | 5.62% | 0.5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994,958,835.24 | 2,020,402,721.90 | -1.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73,443,910.94 | 1,762,467,667.48 | 0.6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30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5.09% | 111,004,5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海诺伟其定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诺伟其定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86% | 9,799,564 | 0 | 不适用 | 0 |
| 谢公晚 | 境内自然人 | 1.96% | 3,954,800 | 2,966,100 | 不适用 | 0 |
| 谢公兴 | 境内自然人 | 1.93% | 3,899,000 | 2,924,250 | 不适用 | 0 |
| 曾哲 | 境内自然人 | 1.25% | 2,511,200 | 0 | 不适用 | 0 |
| 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7% | 1,948,400 | 0 | 不适用 | 0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903组合 | 其他 | 0.94% | 1,896,261 | 0 | 不适用 | 0 |
| 丹阳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0% | 1,818,500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5% | 1,519,926 | 0 | 不适用 | 0 |
| 曾少华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027,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谢公晚、谢公兴系兄弟关系,曾少华系谢公晚妹妹之配偶;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合计持有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谢公兴为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谢公晚、谢公兴、曾少华、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丹阳市志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曾哲为丹阳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曾哲与丹阳志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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