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5月15 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已获得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72.86%,因此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下同),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32,113,793.28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931,224,567.03 元。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639,826,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3.44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9,927,251.46 元。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占 2026 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 760,180,467.94 元的
113.12%,占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60,377,588.81 元的99.95%。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剩余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072,186,541.82 元,剩余合并未分配利润8,071,297,315.57 元,结转以后再行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基于公司 2026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状况、历史分红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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