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0.00 万股新股。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尤友岳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4,982,14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40 元。截至2016 年8 月4日止,鸿博股份共募集资金 783,599,980.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099,982.14 元,募集资金净额762,499,998.66 元。
截至 2016 年8 月4日,鸿博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16]第 351ZA0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49,696,893.97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16 年8月4日起至2025年12 月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696,893.97 元。
3、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6 年 1-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766.94 元。其中,利用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766.94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0.00 元,利息收入 7,842.40 元,手续费 644.50 元,截至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0.5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鸿博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于2017 年8月24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 年8月28 日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鸿博股份在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8月 30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9 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9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6 年 12 月19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鸿博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经第四届董事 201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 年 12 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鸿博彩票(海南)有限公司)、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并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鸿博股份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11 月25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鸿博彩票(海南)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 年12 月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12 月鸿博股份将全资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6月,因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世纪证券,公司与世纪证券、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包括:公司与世纪证券、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乐特瑞与世纪证券、泉州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项目研发方向和研发投入发生变化,公司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经2022 年8月 23 日和2022 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9月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经 2023 年 2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转移 1,000 万元至新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开展“北京 AI 创新赋能中心项目”,公司与世纪证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3 年4月27 日和 2023 年5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即终止“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其中20,000.00 万元用于追加投入新增的“北京AI 创新赋能中心项目”。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于2025 年4 月7日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720.20 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结余募集资金 364.55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转出至公司一般户,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鸿博股份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鸿博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1402095129600106725 | 活期 |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0000019727658012 | 396.37 | 活期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 591902969410986 | 172.56 | 活期 |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10011200003220182 | 0.23 | 活期 | |
| 合 计 | 569.16 |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全资子公司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 | 591905161810501 | 活期 | ||
| 合计 |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全资子公司乐特瑞(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0000022205620012 | 活期 | ||
| 合计 |
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止,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10011200001380177 | 250.42 | 250.54 | 活期 |
| 合计 | 250.42 | 250.5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鸿博股份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62,499,998.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66.9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9,704,660.9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52,711,876.6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2.49%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否 | 445,010,000.00 | 77,671,621.44 | 77,860,713.02 | 100.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1)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 | 否 | 40,980,000.00 | 40,980,000.00 | 41,169,091.58 | 100.46 | 2017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 (2)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否 | 404,030,000.00 | 36,691,621.44 | 36,691,621.4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2、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104,590,000.00 | 4,545,300.00 | 4,545,254.4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3、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300,171,651.43 | 100.06 | 2024年11月4日 | -15,272,633.10 | 否 | 否 |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12,899,998.66 | 212,899,998.66 | 214,415,415.93 | 100.71 | 2016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 5、闲置资金永久补流 | 否 | 252,711,876.65 | 7,766.94 | 252,711,626.1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762,499,998.66 | 847,828,796.75 | 7,766.94 | 849,704,660.91 | -15,272,633.1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因目前国内互联网彩票政策没有变化,仍处于禁售状态,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已终止。智算市场供需格局变化,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可采购设备数量减少,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导致算力租赁单价降低,故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收益未达原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原募投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系公司于2016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由于国内互联网彩票具体政策尚未落地,该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项目研发方向和研发投入发生变化,公司已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形。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形。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存在该情况 |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存在该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专项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720.2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结余募集资金364.55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5、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截至期末投资进度100%为四舍五入计算,尚剩余250.5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 | 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30,000.00 | 30,017.17 | 100.06 | 2024/11/4 | -1,527.26 | 否 | 否 | |
| 闲置资金永久补流 | 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25,271.19 | 0.78 | 25,271.1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55,271.19 | 0.78 | 55,288.33 | -1,527.26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原募投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系公司于2016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由于国内互联网彩票具体政策尚未落地,该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随着公司业务战略的调整,项目研发方向和研发投入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和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3、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即终止“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其中20,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入新增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并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4、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等相关公告,同意公司使用24,720.2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以及结余募集资金364.55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智算市场供需格局变化,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可采购设备数量减少,同时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导致算力租赁单价降低,故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收益未达原预期。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存在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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