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8月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五次会议。公司于2026 年8月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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