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电子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燕坤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方小波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6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9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9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结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411,77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黄彦全、黄品旭、徐和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要求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短期低风险的其他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制定《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期货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6-09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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