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瑞华技术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督导瑞华技术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督导瑞华技术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本持续督导期内,瑞华技术有效执行了规章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根据《瑞华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华技术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故本条不适用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督导瑞华技术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三会的运作、表决及披露事项,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核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瑞华技术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共发表了4次独立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权属及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防范资金占用及规范对外担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缴纳社保、公积金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监检证书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 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47.72%,净利润由盈转亏至-2,082.74万元,同比下滑184.57%,业绩出现较大波动,相关重大风险已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 无 |
| 3.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2
华路
魏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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