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5人;
2.本次可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1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14%;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3,476.30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其中预留授予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348.00万股,约占《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7,814.2081 万股的0.13%。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42.87 元/股。
2.2024 年9月23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25 年6月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2.87 元/股调整为 42.46 元/股。
4.2025 年8月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进行授予的议案》,确定预留权益授予日为2025 年8月 1日,本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为 345.80 万股,其中以 42.4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77.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离职、未及时缴纳资金等情况,本次实际授予登记人数5人,授予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77.50 万股,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 年9月 23 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5.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2.46元/股调整为41.96元/股。
6.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1万股。
二、关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解锁期说明
根据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9月23日,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9月23日进入第一个解锁期。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 序号 | 解锁条件 | 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锁条件。 |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锁条件。 |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为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45,104,844,200.13元,相比2023年营业收入30,419,925,397.64元,增长率为48.2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满足。 | |
| 4 |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制定的《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结果等级 | 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均满足本次全比例解锁条件。 | |
| 等级 | 标准系数 | ||
| A | K=1 | ||
| B+ | |||
| B | K=0.9 | ||
| C | K=0 | ||
| D | |||
|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在办理股票解除限售过程中,如出现不符合股票解锁条件情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按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可解锁具体情况
1.解锁日:2026年9月23日
2.解锁数量:31万股
3.解锁人数:5人
4.授予价格:41.96元/股(调整后)
5.解锁批次:第一个解锁期
6.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锁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期可解锁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已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剩余未解锁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 李俊田 | 董事 | 14.00 | 5.60 | 40% | 8.40 |
| 刘宇川 | 董事 | 13.00 | 5.20 | 40% | 7.80 |
| 宋君恩 | 职工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7.00 | 10.80 | 40% | 16.20 |
| 杨春禄 | 董事、副总裁 | 12.00 | 4.80 | 40% | 7.20 |
| 邵海波 | 副总裁 | 11.50 | 4.60 | 40% | 6.90 |
| 合计 | 77.50 | 31.00 | 40% | 46.50 | |
注: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②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无持股5%以上股东及外籍员工。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解锁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授予日收盘价-授予价格。公司在授予日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为其办理相应解锁手续,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的解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9月23日进入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相关解锁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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