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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 年9月15 日(星期二)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月15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 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
2.03发行方式√
2.04发行规模√
2.05发行对象√
2.06定价方式√
2.07发售原则√
2.08承销方式√
2.09上市地点√
3.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8.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9.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0.00《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关于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13.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4.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6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1-8 项和第 14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 1-8 项、第 10-11 项、第 14 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 13项提案需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该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9 月11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051312

电子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
2.03发行方式√
2.04发行规模√
2.05发行对象√
2.06定价方式√
2.07发售原则√
2.08承销方式√
2.09上市地点√
3.00《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8.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8.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9.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0.00《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关于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13.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4.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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