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895,885.20 元,未弥补亏损 54,895,885.20 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140,946,000.00 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存量银行贷款担保保障能力,适配合作银行贷后风控管理要求,公司拟补充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现有已放贷的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2,500 万元、3,250万元和3,000万元。本次担保为存量贷款补充担保,仅完善贷后补充增信担保手续,不涉及新增银行贷款、不改变原有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及原定还款计划与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6年 9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会议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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