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同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铜锣湾恩平道28 号利园二期11 楼
首席合伙人:林敬义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近 320 人,其中合伙人22 名、注册会计师115 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致同香港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没有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致同香港具备 H 股发行并上市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报会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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