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8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4,589,777 | 8.1101%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承诺股东 | 2,484,895 | 4.3908%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承诺股东 | 2,158,694 | 3.8144%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平台 | 839,042 | 1.4826%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已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否 | 4,589,777 | 8.1101% |
| 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否 | 2,484,895 | 4.3908% |
| 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000 | 0.2916% | 集中竞价 |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 | 35.23-38.88元/股 | 6,181,841.31 | 是 | 1,993,694 | 3.5228% |
| 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403 | 0.1209% | 集中竞价 |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 | 35.00-38.46元/股 | 2,434,309.11 | 是 | 770,639 | 1.3617% |
(二) 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是 □否
公司于 2026年 5月18日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年 9 月7日收到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实施任何减持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原预披露计划中尚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失效。如后续上述股东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重新履行预披露程序。
(四)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 备查文件
(一)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二)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
知函》
(三)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四)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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