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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2,774,049.57 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0 元(含税)。截至2026 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13,408,732,74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68,174,654.98元(含税),占本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6 年8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已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和实施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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