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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 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 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 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 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 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 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040 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登记和回购注销等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公告附件。

二、2022 年、2025 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2022 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8%。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5.36 元/股。

2.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1)以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2024 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 1.22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3)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公司 2025 年的业绩未能完成上述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根据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5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02,040 股,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1%。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5.3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2025 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根据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期满不再续签、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被公司解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 2025 年激励计划中1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1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8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9%。

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1 元/股。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 2022 年激励计划和 2025 年激励计划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31,04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5,331,04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2,839,015,539 股减少至 2,833,684,49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变更股数(股)本次回购后
变更前数量(股)比例变更后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46,505,37526.29%-5,331,040741,174,33526.1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92,510,16473.71%02,092,510,16473.84%
股份总数2,839,015,539100.00%-5,331,0402,833,684,499100.00%

注: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需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2022 年计划、2025 年计划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2022 年计划、2025 年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和《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2022 年计划回购注销、2025 年计划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8 日

附件: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3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2 年3月29 日至2022 年4月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4月13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2]27 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5.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 2022 年 7 月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3 年 6 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 年3月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2024年5月30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6月3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2.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 年7月16 日。

14.2025 年3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25 年5月21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 年5月23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6.2025 年6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5 年9月18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 年9月22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18.2026 年3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6 年7月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 年8月13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5]79 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类别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8月30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 年9月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5 年 10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7.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6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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