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 赣州发展米度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 投资金额(万元) | 1,980.00 |
| 投资进展阶段 |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进展 |
| 特别风险提示 | □募集失败 □未能完成备案登记 □提前终止√发生重大变更 □其他:____ |
近日,赣州发展米度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赣州基金”)管理人北京米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度资本”)提议对基金减资9,600 万元人民币,减资金额将以实缴比例退还各投资方,各投资方合伙份额占比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赣州基金及其拟变动情况概述
(一)赣州基金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5日,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返利科技”)以财务投资人身份参与赣州基金设立,并使用不超过9,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认购该基金份额,实缴出资占比为45%。详见2022 年6月17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私募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2 年7月,赣州基金全部出资人缴足出资并完成工商注册。2022 年8 月,赣州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2023 年5 月,米度资本将其认购持有的基金 4%的合伙份额原价转让至其关联方赣州欣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欣禾”)。2024 年 4月,赣州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江西数创智联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5%的合伙份额原价转让至其关联方江西憶源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憶源”)。2024 年9 月,基金由 2亿元人民币减资为 1.4 亿元人民币,减资金额 6,000 万元人民币以实缴比例退还各投资方,基金减资后各投资方合伙份额占比不变。2026 年 1 月,赣州欣禾将其认购4%的有限合伙份额原价全部转让至其关联方米度索奥(北京)大数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米度索奥”),详见公司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9、2023-018、2024-010、2024-061、2026-001)。
(二)本次拟减少基金规模情况
为提升基金及各投资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投资方的建议,米度资本提请基金各投资方同意对基金减资,减资金额为9,600 万元人民币,并根据实缴出资比例退还至各投资方,基金减资后基金总规模为4,400 万元人民币,各投资方持有的合伙份额占比不变。
根据赣州基金各方重新签订的《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及出资概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一:米度资本,出资44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 1%;
普通合伙人二: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发投基金”),出资 44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1%;
有限合伙人一:返利科技,出资1,980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45%;
有限合伙人二:赣州市发展工业引导母基金(以下简称“赣发引导基金”),出资 836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19%;
有限合伙人三:赣州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旅投”),出资660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15%;
有限合伙人四:赣州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创投”),出资440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10%;
有限合伙人五:江西憶源,出资220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5%;
有限合伙人六:米度索奥,出资176 万元,合伙份额占比为4%。
赣州基金投资结构如下:
(三)本次事项相关的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基金减资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2026 年 9 月 7 日,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事项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基金各方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相关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各方拟重新签订的《合伙协议》,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下降,除此以外,协议的其余条款未发生重大实质变更。
二、基金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将赣州基金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由于该基金减资事项,公司将收到4,320 万元人民币,将相应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经审慎判断,结合当前基金的合伙协议、公司对基金享有的权利及义务、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公司占基金的合伙份额、公司对于基金决策的影响力等综合因素,本次基金减资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在本次投资中的权利、义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重新签署《合伙协议》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掌握有关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信息,在基金运营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发生关联交易或构成同业竞争,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确定交易价格、履行相应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返利网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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