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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23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盐化”)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之参股子公司。为保障华龙盐化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华龙盐化各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比向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2,639.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3%,其中电冶集团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293.11万元,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沽盐场”)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1,345.89 万元。华龙盐化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20.26%)。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华龙盐化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华龙盐化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电冶集团之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汉沽盐场持股 51%,电冶集团持股49%。为保障华龙盐化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华龙盐化各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比向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639.00 万元,借款期限 3年,年利率 3%,其中电冶集团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293.11 万元,汉沽盐场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345.89 万元。华龙盐化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华龙盐化原来为电冶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为了启动该项目,电冶集团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将 51%股权转让给汉沽盐场,双方已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向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用于补充项目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名称: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段二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7790757904A

4、成立时间:2006 年 07 月 07 日

5、注册地: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龙镇镇张家湾真空盐产业聚集区

6、注册资本:贰亿伍千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工业盐项目建设;盐化新产品的研发;工业盐和盐化新产品的生产、仓储、销售、经营贸易;盐矿基础工程、商业街开发、土地平整、房屋拆迁与维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软件开发及咨询服务;营销服务、酒店管理;房屋出租;兰炭、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

(依法经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17,752.03 万元、负债总额 3,034.66 万元、净资产 14,717.37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71.03万元、资产负债率17.09%;截止2026 年6月30 日,资产总额 7,571.45 万元、负债总额 1,533.79 万元、净资产 6,037.66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52.77万元、资产负债率20.26%。

9、不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被资助对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资助对象不涉及诉讼案件。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电冶集团之参股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电冶集团于2026 年 8月27 日与华龙盐化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额度: 1,293.11 万元

2、财务资助方式:借款

3、财务资助期限:3 年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财务资助额度:1,293.11 万元

2、财务资助方式:借款

3、财务资助期限:3 年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榆林盐化项目前期费用及土地征地费用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借款年利率3%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需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满足了华龙盐化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被资助项目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是81,36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3.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是12,419.6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0.57%;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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