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人数9 人,实到董事人数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聚焦重点产品产线,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对外处置公司棒二产线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末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558.31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北京科技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布局,降低管理成本,规避合规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注销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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