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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智领H股公告-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联席公司秘书变更的议案》

公司原联席公司秘书陈燕华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已辞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香港法例第 622章公司条例第 16部规定之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代理人(以下简称“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丽仪女士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欧阳丽仪女士的简历如下:

欧阳丽仪女士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助理经理,于企业秘书领域拥有逾十年经验。彼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会士。彼自香港浸会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自香港都会大学(前称香港公开大学)获得企业管治硕士学位。

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就变更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的有关公告内容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正或变更、及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分别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上公布该公告作出的必要安排)。

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就以上决议事宜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及/或签署所有必要表格及/或信函),并代表本公司将上述决议的所须文件提交给联交所及/或香港公司注册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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