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 8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23.1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9月5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滨江支行”)、2023 年9月20日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与招商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 年 9月2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热威汽零、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3月13 日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安吉热威,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5 年9 月11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钱塘支行、农业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热威汽零,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与农业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301040035205 | 使用中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571908927710558 | 本次注销 | |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1170000750000069 | 本次注销 | |
| 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571913044910908 | 本次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13044910008 | 本次注销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301040042003 | 本次注销 | |
| 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17065310661 | 本次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19045301040042102 | 本次注销 | |
| Heatwell Auto Parts(Thailand) Co., Ltd.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264165 | 本次注销 |
注:银行账户为“19045301040035205” 的账户,目前存有 539.38 万元超募资金,将于前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 12 个月之日起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超募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5 日、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4,000 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 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249.60 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39.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12 个月之日起实施。
具体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在 上海 证 券 交易 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249.60 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除银行账号为“19045301040035205”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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