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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翠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挂牌转让意向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翠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挂牌转让意向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意向协议书,参与竞买四川翠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翠融”)持有的苏州豪米波技术有限公司 3.4163%股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翠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挂牌转让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出具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确认公司为本次股权公开转让的受让方,成交价为 2,405.863 万元。本次交易后续公司需与四川翠融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程推进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未能如期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未能如期完成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和交割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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