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8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98.9513万份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上述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2021 年6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1 年6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 年6月21 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9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0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 10.50 元/股。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或独立意见。
2021 年8月18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 3,559.90 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763人。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实际登记股票期权 598.65 万份,实际授予人数为 127人。
2022 年7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4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6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 年6月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2025 年6月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6 年8月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1,618.2936 万份,可行权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止。截至上述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累计已行权 1,339.5106 万份股票期权,尚有部分激励对象持有 278.7830万份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323.0178万份,可行权期限自2025 年7月30 日至2026 年6 月20 日止。截至上述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累计已行权 302.8495 万份股票期权,尚有部分激励对象持有20.1683 万份已到期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98.9513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鉴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行权,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98.9513 万份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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