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赎回金额:人民币6,000 万元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5 年9月5日,公司购买招商银行大额存单(可转让)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于近日对上述产品进行了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6,000 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84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现金管理起始日 | 现金管理终止日 | 实际收益情况 |
| 1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2513期 | 大额存单(可转让) | 6,000 | 2025年9月5日 | 2026年9月5日 | 本金收回,获得收益840,000.00元 |
| 合计 | 6,000 | - | - | 840,000.00元 | ||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 年2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产品)。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 月2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1)。
公司于2026 年2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6-005)。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已使用的额度7,900 万元,尚未使用的额度7,100 万元。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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