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 | 200,000.00万元 | 0.00万元 | 不适用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达新材”)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华达新材”)的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拟为南通华达新材提供担保,担保敞口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8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决议范围内,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担保条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以及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华达新材 | 南通华达新材 | 100% | 85.21% | 0.00万元 | 200,000.00万元 | 81.48% | 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 | ||
| 法定代表人 | 季绍敏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2MA27F2W24Q | ||
| 成立时间 | 2021-11-18 | ||
| 注册地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临港产业园东港池东侧、纬二路西侧 | ||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52,765.05 | 227,959.55 | |
| 负债总额 | 300,592.57 | 174,374.98 | |
| 资产净额 | 52,172.48 | 53,584.57 | |
| 营业收入 | 135,914.18 | 67,091.52 | |
| 净利润 | -1,426.72 | -849.70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被担保方就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以各方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华达新材提供担保,担保敞口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华达新材提供担保,支持其持续发展,满足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预计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且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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