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9 月 2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9 月21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193,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3,348,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44,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595,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75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44,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及相关反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4,950,046 | 97.3083% | 1,238,105 | 2.6803% | 5,300 | 0.011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351,641 | 89.2764% | 1,238,105 | 10.6779% | 5,300 | 0.0457% | 0 | |||
提案1.00 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获得表决通过;上述提案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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