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0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 566 号办公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志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56,537,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325%。(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56,424,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0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11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1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1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杨雨佳、文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56,532,620107,700 | 99.9987%95.8185% | 4,7004,700 | 0.0013%4.1815% | 00 | 0%0% | 00 | 0%0% | 通过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杨雨佳、文杰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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