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7层博汇股份。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266,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45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729,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94%。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6,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00,946,719 | 99.6847% | 258,700 | 0.2555% | 60,600 | 0.0598%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196,693 | 90.9186% | 258,700 | 7.3578% | 60,600 | 1.7236% | 通过 | ||
提案1.00获得表决通过,韩铁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佳荣、夏心怡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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