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3274
债券简称:维科转债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维科转债;
2、债券代码:123274;
3、调整前转股价格:35.62 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35.57 元/股;
5、“维科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 年10 月21 日(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一、可转债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9 号)同意注册,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85.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215.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6)第 0021 号)。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 年 7月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维科转债”,债券代码“12327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5.62 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26 年8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38,254,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3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7,327,507.8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10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和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mathrm P l = P O / partial left( 1 + n right)
增发新股或配股: $\mathrm { P l } = \mathrm { ~ ( P 0 { + } A { \times } k ) ~ } / \mathrm { ~ ( 1 { + } k ) ~ }$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 { P l } { = } \mathrm { ~ ( P 0 { + } A { \times } k ) ~ / ~ ( 1 { + } n { + } k ) }$
派发现金股利: mathrm P l = mathrm P 0 - mathrm 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mathrm { P l } = ~ \mathrm { ( P 0 - D + A { \times } k ) } ~ / ~ \mathrm { ( 1 + n + k ) }$ 0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及生效日期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调整前转股价)=35.62 元/股,D(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53 元/股。
根据上述规定,“维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5.62 元/股调整为35.5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10 月21 日起生效。
“维科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期为2027 年1 月4日,截至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维科转债”未进入转股期,本次“维科转债”无需暂停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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