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于2026年6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073,009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
2026 年 7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股份 3,5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丁彦辉先生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3.78%减少至 32.82%,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2026 年10 月14 日至2026 年10月16 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股份 3,7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丁彦辉先生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2.82%减少至 31.81%,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鉴于 2026 年10 月 17 日为非交易日,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实质上届满。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丁彦辉 |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股份3,722,5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1,1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大宗交易减持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艾比森 | 股票代码 | 300389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3,722,500 | 1.01% | |||
| 合计 | 3,722,500 | 1.01%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丁彦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135,349 | 32.82% | 117,412,849 | 31.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631,987 | 7.49% | 23,909,487 | 6.4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3,503,362 | 25.33% | 93,503,362 | 25.33%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073,00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截至2026年10月16日,丁彦辉先生累计减持7,258,300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二、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258,300 股。
| 股东名称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 份(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 丁彦辉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等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7月18日--2026年10月16日 | 12.80-13.68 | 13.15 | 1,908,300 | 0.52% |
| 大宗交易 | 2026年7月18日--2026年10月16日 | 12.68-13.51 | 12.99 | 5,350,000 | 1.45% | ||
| 合计 | 7,258,300 | 1.97% | |||||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丁彦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124,671,149 | 33.78% | 117,412,849 | 31.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31,167,787 | 8.44% | 23,909,487 | 6.48% | |
| 有限售条件股 | 93,503,362 | 25.33% | 93,503,362 | 25.33% | |
注: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为减持预披露公告时股东持股数量;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合计减持 7,258,300 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丁彦辉先生严格遵守了其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丁彦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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