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及“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795.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9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5.3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3,016,0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38,096,865.89 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4月12 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171 号)。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 | 38,424.93 | 27,097.54 | 2026年9月25日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 | 25,947.58 | 16,294.40 | 2025年3月25日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 | 19,421.72 | 10,319.00 | 2024年3月25日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146.18 | 13,146.18 | 2026年9月25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 | - | 85,629.85 | 2027年12月31日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6,869.28 | 1,322.72 | - |
| 合计 | 203,809.69 | 203,809.69 | - |
注 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缩减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募投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募投项目”)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及“3C 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原计划投入该等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二期)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 89,037.15 万元,其中:缩减一期募投项目投入部分募集资金 30,083.29 万元,部分超募资金 55,546.56 万元及自筹资金3,407.3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新募投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注 3: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其中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 4,842.46 万元(其中,未明确使用用途的超募资金 1,322.72 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 3,519.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及“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基本建设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 年9月30 日,相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本金3=1-2 | 利息收入净额4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5=3+4 | 节余募集资金比例6=5/1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 | 27,097.54 | 25,911.41 | 1,186.13 | 2,147.60 | 3,333.73 | 12.30%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146.18 | 13,139.43 | 6.75 | 2,454.58 | 2,461.33 | 18.72%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的需求出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优化了项目部分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及“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将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795.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及“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备总部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795.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届次另行通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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