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0,770,159.36 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珍”)增资,用于实施“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770,159.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32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182,004.46 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喜珍,实施地点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经调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99,077.02 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 | 182,004.46 | 100,000.00 | 99,077.02 |
| 合计 | 182,004.46 | 100,000.00 | 99,077.02 |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的全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0,770,159.36 元向广东喜珍增资,其中人民币 990,0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 770,159.36 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广东喜珍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08,0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398,000,000.00 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和规范使用。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公司名称 | 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9年8月15日 |
| 注册资本 | 40,800万元人民币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主要业务 | PCB生产、研发和销售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广东省肇庆市 |
广东喜珍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期间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325,471.52 | 242,912.56 | 82,558.96 | 228,991.99 | 8,820.44 |
| 2026年6月末/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352,292.37 | 265,857.86 | 86,434.51 | 122,155.48 | 2,707.52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喜珍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本次增资后,广东喜珍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广东喜珍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广东喜珍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公司及广东喜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 10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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