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于2013 年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12 月31 日,下同)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2,378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0,517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5 年年报,下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9,786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5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姓名:刘琼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
姓名:宋龙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韩坚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5.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5.8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9.8 万元。2026 年度的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10 月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建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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