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跨越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58.8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52.64%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330201730181704E□ 不适用 |
|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330201MA2CHQWF1X□ 不适用 |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 9133020060543096X6□ 不适用 |
二、 权益变动跨越 5%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 号),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144,020,247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25,424,158.64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已经完成,新增上市限售股份 144,020,247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1,372,303,047 股,致使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者合计持股比例自58.81%被动稀释至52.64%。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权益变动跨越 5%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 55,261.7061 | 44.99 | 55,261.7061 | 40.27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因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 | 2026/10/22 |
| 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000.0000 | 13.03 | 16,000.0000 | 11.66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因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 | 2026/10/22 |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79.3551 | 0.80 | 979.3551 | 0.71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因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 | 2026/10/22 |
| 合计 | 72,241.0612 | 58.81 | 72,241.0612 | 52.64 | -- | -- |
注1: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控制。
注2: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均普智能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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