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5 号),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4,020,247股,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数由 1,228,282,800 股增加至1,372,303,04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28,282,800 元增加至 1,372,303,047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828.2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230.3047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22,828.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37,230.304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宁波 均 普 智 能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上述工商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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