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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10 月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金钢、李双海、陈振华合计3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聘任班祎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班祎婷女士具备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辞任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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