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 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秀梅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非独立董事马承志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玺田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01 | 选举独立董事王景升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独立董事段洪东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00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1:00,13:00 至 16:00。
(三) 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
3.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2026年11月5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A: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zqswb@longkouunionche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B: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程丽娟(收)。C: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535)856114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程丽娟 李美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诸由观镇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75203 传 真:(0535)8561140 电子邮箱:zqswb@longkouunionchem.com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及附件
1.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 2026 年11 月9日在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的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股东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按以下授权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并签署股东会决议及相关文件。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每一议案,只能在“赞成”、“反对”和“弃权”中选填一项。回避表决可不用填写):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赞 | 反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1.01 |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秀梅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2 | 选举非独立董事马承志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03 | 选举非独立董事李玺田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2.01 | 选举独立董事王景升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2.02 | 选举独立董事段洪东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特此授权。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章:
附件二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6年11月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联合化学(股票代码:301209)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是否本人参会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09”,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 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 X2 票 | X2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textcircled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sigma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times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textcircled 2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sigma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cdot times 2 股东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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