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发展”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红星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情况
2023 年8月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47,894,302股股份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有 8 名,其中 7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 28,736,582 股股票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4 年5 月6日上市流通,剩余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认购的19,157,720 股股票限售期为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将于2026 年 11 月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93,236,600 股增加至 341,130,902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对象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进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157,720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11 月2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房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 1 |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157,720 | 5. 62% | 19,157,720 | 0 |
| 合计 | 19, 157,720 | 5.62% | 19,157,720 | 0 |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 1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19,157,720 |
| 合计 | 19,157,720 |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项目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9,157,720 | -19,157,72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21,973, 182 | 19,157,720 | 341,130, 902 |
| 股份合计 | 341,130, 902 | 1 | 341,130, 902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红星发展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红星发展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红星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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