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新增光伏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说明
(一)新增会计估计的内容和原因
为响应环保、节能减排要求,公司利用园区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026年9月底,该项目一期已顺利验收并成功并网。本次系公司首次引进光伏发电设备,公司固定资产中将增加光伏设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光伏设备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具体情况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机器设备(光伏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0 年 | 5.00 | 4.75 |
(三)新增会计估计的使用日期
公司第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设备已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本次新
增会计估计从2026年10月1日执行。
二、本次新增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的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026年9月公司光伏设备转固金额为128.85万元(未经审计),按20年折旧、5%残值率计算年折旧额为6.12万元,2026年从10月份开始计提折旧,2026年折旧额为1.53万元,不会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新增光伏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会计估计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新增光伏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符合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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