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通讯表决,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6年10 月2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已事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4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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